劉紅
簡介:
劉紅(Liu,Hong),
女 ,
三十多歲 ,
山東省青島大法弟子,萊西市汽車站職工。 九九年十月萊西汽車站四位法輪功學員因到北京上訪,沒參加續簽勞動合同考試,書記郝龍清(主謀),經理韓甲山,站長王榮以此為借口非法解除了她們的勞動合同。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萊西市發生了自九九年法輪功被迫害以來最大的一起綁架法輪功學員事件。這天中午,萊西青島路派出所警察綁架了在自己家裡學法交流的十七名大法學員。 隨後這些學員的家均遭洗劫,電腦等家用電器及其它日常用品損失無數。據統計,這十八名大法學員的家人共被劫掠、敲詐現金達八萬三千七百多元。搶走了學員們手裡的書、MP3、手提包等物品。劉紅包裡有一百元錢,一部手機,都被搶去,所有學員的包、還有一台計算機都被搶走。惡警進屋後不停的拍照。一個小時後,被拉到青島路派出所,惡警接著去劉紅家抄家。當時家沒有人,惡警正要撬門強行進去,正好劉紅爸媽回家來看見了,門才得以沒有被撬。警察進屋後把所有的抽屜、床下都細細搜了個遍。 在綁架過程中,青島路派出所警察行為野蠻,舉止粗暴,很多路人見證了警察的暴行。據目擊者稱,其中一名女子大聲喊“法輪大法好”並向圍觀民眾求救,被青島路派出所的一名女警一拳打倒,而另一女子被四個惡警撕破了褲子。 當天晚上在青島路派出所,非法審問劉紅時,警察不知從哪裡拿來的計算機和真相數據,說是從劉紅家搜出來的。實際上他們在劉紅家非法抄家時,劉紅的父母在場,根本沒有什麼計算機之類的東西。他們制造了這些假證據作為繼續迫害的借口。 劉紅等大法弟子在地上坐了一晚上。八月一日中午,大法弟子陳玉芬、吳秀欣等被送到青島大山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八月三日,劉紅和吳建芳、戴國玉被劫持到萊西辛莊洗腦班關押。萊西公安局邪教科惡警隋國勤、李為魁整天看守著。以劉紅有工作為由,誘騙說出這次交流會的組織者,說講出來就能保住工作,大法弟子都不配合。五日上午,又把劉紅和吳建芳送青島大山看守所迫害。 邪黨開兩會了期間萊西惡警沈濤、李為魁數次到看守所來非法審問劉紅,引誘出賣學員,說只要說出學員就能判輕點。八月三十一日中午,劉紅等人被非法投入王村女子勞教所迫害,劉紅被非法判一年零六個月。 三大隊惡警崔洪文把劉紅領上樓,讓邪悟者周彩霞轉化。劉紅不與其交談,就遭惡警宋紅罰站。從九月二日下午開始,白天黑夜都不讓坐,晚上也不讓睡覺。因為劉紅不穿囚服,惡警李愛文(三大隊隊長頭銜,四十五歲左右,有一女兒。)、王永紅、林月珍、崔紅文就和猶大把衣服全扒下來,只讓穿個文胸套上囚服。劉紅拒不接受穿囚服把囚服全脫下來。惡警在一邊譏笑、侮辱,還吆喝其它人來看,惡徒們又讓劉紅帶胸牌,不帶就不讓上廁所。 惡警、猶大(背叛大法、為虎作倀的人)連散盤都不讓劉紅盤,強迫把腿搬直,劉紅不聽,惡警就把人拉起來不讓坐。劉紅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們嚇得用手捂住嘴,並銬在窗稜上,拿來寬膠帶把嘴粘住,直到中午吃飯才剪開膠帶。使勁往下撕膠帶,拽下好多頭發來。 惡警又拿來兩副手銬銬住劉紅的手,拉到惡警的廁所裡,高高的銬在防盜窗上。兩只胳膊使勁往兩邊拉直,直到拉不動為止,腳後跟不著地,只有腳尖著地。就這樣白天黑夜都銬著,手腕也磨起好幾個大水泡。吃飯也不放下來,由陪著的人一口一口的往嘴裡喂,大小便時,提個塑料小桶,解開一只手銬,因銬的時間長了,手已經麻木了根本不聽使喚,脫褲子都脫不下來,還得別人幫忙。早晨洗漱時,陪著的人拿毛巾給劉紅抹兩下臉就算洗漱了。 九月天熱劉紅身上出了很多汗,又濕又臭,頭發出油都粘在頭皮上了,也不讓換衣服,不讓洗澡。 九月十日下午,惡警宋紅、李愛文看劉紅不妥協就把兩只手銬死死的卡在手腕上,一會兒手指肚脹的很難受,越來越厲害,像要裂開似的,又像萬根針扎一樣,鑽心的疼,連碰都不敢碰。惡警崔洪文只給劉紅解開一只手銬,讓寫所謂的“三書”,把另一只手還銬在窗稜上,直到九月十二日晚上才把劉紅放下來,這樣一直銬了七天七夜。 這次吊銬使劉紅兩只手幾乎殘廢了,像木頭似的失去了知覺,左手特別沉重,使不上勁,半點知覺也沒有。剛放下來的時候身上都臭了,洗澡時手也不好使。吃飯時得用兩只手捧著飯碗,手連衣服扣子都扣不上。這時候,惡警竟然過來假惺惺的給往手腕上抹藥水,說手指頭末梢神經壞了,得自己慢慢鍛煉才能恢復。 九月二十四日,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轉到濟南第一女子勞教所,惡警又逼迫看誣蔑大法、誣蔑師父的電視,還逼著寫感想,稱作“人人過關”。月底寫所謂的月小結,逼迫必須填上對大法的態度。 二零零九年八月底,劉紅找到警察李霞表明從來就沒有放棄過對大法的信仰,聲明以前所寫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要從新修煉。惡警李霞說:“你什麼態度我們早知道了,你的思想誰也不能從腦子裡給你挖出來,你可以保留,大不了再進來。但是,你不干活是不行的。”劉紅不干活,到晚上很晚了才讓睡覺,第二天晚上又一宿不讓睡,以此逼迫劉紅干活。在這樣的折磨下,劉紅昏昏沉沉,特別遭罪,只得被迫接受做奴工。 二零零九年三月的一天下午,濟南女子勞教所惡警王雲燕把劉紅叫到辦公室,萊西惡警沈濤、隋國勤已在那裡了,沈濤說:“你是不是有吳建芳家小底屋的鑰匙?小底屋的紙是誰弄的?那天是誰讓你去的?你不用怕得罪人,反正你現在已經在這兒了(指勞教所),就是說出來也不能把你怎樣了。” 從二零零九年五月到十二月底劉紅出獄,濟南第一女子勞教所的奴役活特別多,一批接一批的,晚上八點半從車間回到宿捨還要加班加點干零活,經常干到十點半或十一點,出獄的前一段時間還干到凌晨一點,早晨四點半就起床接著干,平均每天干活十六七個小時。干的活有:做飛機、汽車上用的嘔吐袋,粘紙盒等。 劉紅剛到勞教所十幾天,單位就寄去解除勞動合同書,理由是「因違法被勞動教養」,劉紅沒簽字。同時勞資科科長朱念順帶人到劉紅的家裡讓她父母簽字,父母也沒簽。劉紅零九年從黑窩回來就到單位找經理趙振亮(零九年上任),趙也沒說合同已經解除不能回來上班了,只是說得請示集團領導,後來又說等今年有續簽合同的時候再說。以後劉紅每隔半月二十天去找一次,順便給他講真相,趙每次都說的很好,答應一定盡力幫忙。十一月初劉紅聽說合同已簽完,就去找趙振亮,作為總經理的趙竟然說自己不知道。 劉紅到勞資科找科長朱念順領取補償的工資,還有兩年的生活費,第一次去找,朱念順說:按你的工作年限得補一年的,等查查應補多少,放心不會虧待你的,都是老職工了,你留下電話等辦好了通知你。前幾天劉紅又去找朱念順,這回朱念順說的跟上次完全反過來了,而且態度非常蠻橫。他說:集團剛下來文件像你這種情況沒有補償,因為你違法違規。劉紅問他為甚麼第一次不這麼說。朱此時矢口否認,堅決不承認曾說過的話。這時朱念順拿出手機氣急敗壞地說:你走不走,不走我要報警了,說著還真報警了。 第二天上午劉紅又去找他,劉紅說:合同是零八年九月份解除的,就說集團有文件,那也是今年八月份下的,與這個也沒關系,按理說,既然合同已解除,工資、生活費當時就應該算清。朱說:文件早就有了,只是剛傳過來。劉紅又問他:那文件是甚麼時間制定的。朱說:我不知道,你愛找誰問找誰問去,我沒有義務給你去查。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嚴管;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非法關押;
剝奪睡眠;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洗腦/送洗腦班;
手銬/腳鐐;
不准上廁所;
逼迫放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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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淄博王村勞教所(王村洗腦班)(山東省法制培訓中心)
:
王永紅
王村女子勞教所
:
崔洪文
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漿水泉勞教所)
:
李霞,
王雲燕
萊西市公安局
:
沈濤,
隋國勤,
李為魁
大山看守所(青島公安監管)
濟南第一女子勞教所(漿水泉勞教所)
山東萊西汽車站
:
郝龍清,
韓甲山,
王榮,
朱念順,
趙振亮
王村第二女子勞教所
:
宋紅
山東王村勞教所
:
李愛文,
林月珍
辛莊洗腦班
萊西青島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3年6月12日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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