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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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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乃方

簡介:
王乃方
(Wang,Naifang), 男 , 年齡未知 , 清原縣城郊林場職工。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晚上十點半,清原鎮派出所出動十多個人,二輛車,以檢查農民工宿捨為名強行將王乃方的住所打開,非法抓捕了王乃方和兒子。六月二十九日清原鎮派出所的警察王東將王乃方的腰椎間盤和右腿打傷,現在腰部痛、右腿行動不便。

七月九日在清原縣公安局刑警隊惡警從下午一點開始六個人用兩根電棍輪番電擊王乃方的胸部、嘴、兩大腿的內側,生殖器、兩臂、兩腋窩等處,一直電到晚上九點鐘,期間還多次用報紙卷成筒點著火對著鼻子、嘴熏,王乃方多次被嗆的昏了過去,惡警用冷水再澆醒,還強行用高度白酒往王的嘴裡灌,造成了王乃方的肺部、氣管、喉嚨、呼吸道嚴重受傷,當時就呼吸困難、咳嗽、發不出聲音,高燒數日、十多天生活不能自理,連翻身都困難。

晚上惡警給王乃方帶上頭套,不讓看到打他的人,晚上在場的有清原鎮派出所姓孫(主使)的、姓侯和姓鄭的在記錄,還有幾個沒看到形象,姓侯的說:“我們對你下不了狠手,特請幾個高手來對付你。”

七月十一日王乃方曾向祁所長提出保外就醫,他說:“像你這樣的傷勢辦案單位是不會同意的,現在出去讓人看見(傷勢)影響不好,要保外就醫也得等傷好一些才行。”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電擊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摧殘性灌食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撫順市王乃方遭酷刑折磨

責任單位及惡人:
清原縣公安局局長:孫天宇024-53030051辦、13904136565、13942339696(撫順下派的,他任公安局長後清原縣公安局配合撫順國保大隊多次來清原迫害法輪功學員)。<br>政委:周福傑024-53031833、024-53032216、13942351117<br>副局長:周陸豐024-53039497、024-53039907、13842312266<br>副局長:馬英奎024-53065066、024-53025859、13804231989<br>副局長:崔雲海024-53569338、024-56689090、13841336388<br>副局長:王鋒024-53077377、024-53034486、15842319777<br>副局長:高雲024-53077177、024-53039066、15841362567<br>副局長:於傳波024-53027185、024-53026956、13704934611<br>副局長:趙洪生 024-53027033、024-53021300、13704132017<br>政治處主任:孫曉東024-53039329、024-53024738、13704934649<br>[清原縣國保大隊]<br>張景武 024—53030766、024--53028486、13704934678<br>周繼彬 024—53077633、024--53039176、13904139176<br>徐向春 024--53030717<br>李鑫 024--53030717、13842372007
清原鎮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08年9月24日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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