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一日至二十日之間,大法弟子黃寶華遭南昌市西湖公安刑警嚴刑拷打,不許睡覺等威逼、欺騙、高壓折磨。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江西省南昌市二十三名大法弟子被南昌市西湖區法院枉法重判。大法弟子黃寶華被判十一年。
迫害類型: 剝奪睡眠; 毒打/毆打; 威脅/恐嚇;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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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西湖區法院 西湖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08年10月10日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