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芳
李方芳的弟弟李楊(未修煉法輪功)與親朋一起到渾河灣派出所要人、理論在派出所門前打出自制的條幅,譴責警察打人的行為。
李方芳一家的照片
李方芳
李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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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方芳(Li,Fangfang),
女 ,
52歲 ,
遼寧省沈陽市法輪功學員。畢業於沈陽大學外語系,原任職麥當勞東北地區營運經理。李方芳和家人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堅守對真、善、忍的信仰,遭到沈陽市政法委、公檢法系統的嚴重迫害:李方芳接連被構陷、冤判三次,累計冤獄長達十六年;母親楊淑卿在女兒李方芳七年半冤獄期間悲痛離世,母女倆沒能見上最後一面;父親身患疾病在養老院艱難度日;李方芳一家被迫害的支離破碎、家破人亡。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六月二十四日下午兩點半,和平分局十四緯路派出所惡警把李方芳和父、母親一家人強行劫持到十四緯路派出所。惡警並非法抄家,搶走法輪功書籍、筆記本計算機、打印機、手機、高級金筆等私人財物。後來李方芳的父親被放回,李方芳和母親楊淑卿至今四個多月了,仍被非法關押在位於造化地區的沈陽市看守所。 楊淑卿、李方芳母女被沈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六個月。 在沈陽市看守所,楊淑卿、李方芳繼續向警察和關押人員講法輪功真相。李方芳喊“法輪大法好”、脫號服、煉功,獄警就指使犯人打罵、折磨她。 一天,李方芳脫掉號服時,兩名犯人將其腰部踢致骨折,腰部一側骨頭凸起,半個多月無法直起,其後一年的時間中,還偶有陣痛。她要求上醫院檢查,管教敷衍了事。 另一次,李方芳脫掉號服,犯人號長和兩犯人按住她大打出手。那兩個犯人一個高一米七五,長得象男人一樣五大三粗,一個練過柔道的,兩犯人狠命擊打李方芳的頭部、頸部長達十幾分鐘,旁邊的犯人都擔心會把她打死,嚇得要命。 每當李方芳煉功時,兩個犯人就會一邊一個按她的手,其中一個犯人故意掐她,把她的胳膊都掐得青一塊,紫一塊的。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沈陽市和平區偽法院開庭構陷高級教師母女楊淑卿、李方芳,北京律師韓志廣、王雅軍,沈陽律師孫文冰與家屬李揚組成的辯護團為楊淑卿、李方芳做無罪辯護。 開庭前法院外聚集了約三十到五十人,包括公檢法人員、聯防人員、街道辦事處的人員;法庭內參與庭審的有主審法官姚宏、陪審法官李媛、法警、公訴人,有五名旁聽人員,但都不是被告的親友。庭審從上午八時五十分開始,持續到十二時五十分左右,法官以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另訂日期進行宣判結束庭審。 沈陽市和平區偽法院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十三時三十分,非法開庭宣判楊淑卿、李方芳案,枉判楊淑卿、李方芳有期徒刑三年,母女倆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母女均表示要上訴,依法維護作為公民的合法權益以及宗教信仰自由,家屬表示會不畏強權恐懼、不惜一切代價繼續為家人的清白和人間的正義依法抗爭到底。 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七監區,方芳拒絕穿號服,她喊“法輪大法好”,遭到犯人打罵、最長的一次三天多沒讓睡覺,幾個犯人輪流看著,如果發現她睡了,就用水噴她,怕她喊,幾次用膠帶把她的手綁上、嘴堵上。有幾天晚上,方芳被犯人背銬銬了一夜,手和胳膊因為捆綁都變成青紫。十一、二月的冬天,犯人把窗戶全部打開,凍她。 二零一一年,被非法判刑三年的方芳與母親回到家中,一家人終於團聚。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那天正是法輪功學員朱蘭英被非法關押一個月的日子,李方芳陪同朱蘭英家屬去沈陽市和平區渾河灣派出所要人,李方芳站在派出所門外,遭到綁架。在派出所裡,李方芳抵制迫害兩天沒吃沒喝,並不斷地喊「法輪大法好」。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李方芳被轉到沈陽市看守所。李方芳和父母居住的地方被惡警持續抄家近八個小時,因沒有找到所謂迫害的證據,惡警氣急敗壞,竟然將李方芳家的戶口本及房證搜走。家人發現時,持續往派出所打電話證實,派出所做賊心虛拒不承認。 當李楊聽說自己的姐姐無故被和平區渾河灣派出綁架並遭到了毆打,李楊再一次挺身而出與派出所理論。然後派出所惡警態度蠻橫、根本不講法律更不講道理,情急與無奈之下,李楊決定打出橫幅揭露派出所惡行,為自己的姐姐和無辜的好人鳴冤。 當「郭宏偉警官 身穿人民警服 誰賦予你毆打市民的權利」和「渾河灣派出所執法違法 毆打市民 公理何在」兩條正義橫幅在派出所門前展開後,氣急敗壞的惡警跑出來撕扯橫幅以掩蓋其罪行。隨後派出所開始瘋狂地抓捕現場人員,李楊和他的同事及多名同修被綁架。如今李楊經營的一家較有規模的噴繪公司也被惡警非法查抄,所有設備被洗劫一空。 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沈陽市和平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方芳、佟海波非法開庭。審判長王琳要求兩位辯護律師提供律師證原件。盡管北京的律師事務所提供正式公函說明兩位律師的律師證正在進行年檢,但王琳故意刁難遠道而來的律師,掛袍離席,取消庭審。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李方芳被和平區法院誣判七年半,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七監區一小隊,期間遭受嚴重酷刑迫害。 法輪功學員李方芳,冬天由於不給被褥,穿一套棉衣睡覺,睡在床板上,一宿凍醒好幾次,不給吃飽。李方芳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時被四肢綁在鐵床上兩天,正是天冷(十一月份),而且是月經期間,結果造成肚子疼好長時間,半年沒來月經。 遼寧省沈陽市法輪功學員李芳芳,現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七監區十小隊,因煉功,被獄警關入小號,從小號出來後又給上背銬。一天往監捨走的大廳裡,李芳芳被迫害的已經坐在了地上走不了路了(好像是血壓高)。現在的李芳芳每天都被犯人吳芮等兩個包夾看管著,限制她的行動。(二零二零年一月) 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七監區一小隊,沈陽法輪功學員李方芳(50歲左右,被非法刑期7年),因為堅持煉功,被警察多次威脅,獄警搞株連,強迫全體一小隊犯人休息時間坐板,不讓看電視,不讓去超市購物,讓犯人仇恨法輪功學員,李方芳不妥協,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被關小號,打背銬20多天不解開,惡警稱如果堅持煉功就一直銬到出監獄。20多天期間,吃飯睡覺上廁所洗漱都不解開,生理期也是如此。 七月份正是三伏天,小號裡異常炎熱,不透氣,包夾犯人白天晚上多人輪流看著,都說小號裡太熱能中暑,李方芳被迫害心髒病發作進醫院。 監獄利用犯人黃雪迫害李方芳,經常拖拉李方芳,不讓任何人和李說話,大聲咒罵李方芳。黃雪30多歲,是同性戀暴力犯罪殺人被死刑緩期兩年,心理變態,很多犯人都說她是暴力狂,在監獄也多次打人和多名犯人搞同性戀,警察不管,犯人怕她,警察多次利用她這種暴力性格迫害多名法輪功學員。 李方芳被迫害的消瘦衰老,期間多次喊“法輪大法好”反迫害,均被打倒在地,用塑料膠帶封口,捆綁,李方芳被迫害的全身抽搐發病。 遼寧省沈陽市法輪功學員李方芳,於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冤獄期滿,平安回家。 二零二二年八月三日下午5點左右,李芳芳在沈陽市鐵西區萬和麗景的住所被鐵西區篤工派出所、霽虹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晚被轉至鐵西區公安分局。八月四日,李方芳被劫持到沈陽市第一看守所;日前她被鐵西區公安分局非法逮捕,面臨當地中共公檢法的第三次司法迫害。 二零二三年一月,沈陽市經濟開發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李方芳本人明確表示拒絕指派律師,但法庭仍指派一名律師進行量刑辯護。當庭李方芳闡述了個人信仰並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一月底,一審判決:刑期五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她上訴後,沈陽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李方芳女士已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被劫入遼寧省女子監獄,目前她正在第十二監區(集訓矯治中心)遭受嚴重迫害。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經家屬查詢,李方芳已不在沈陽市第一看守所關押,個人存款賬戶已關閉。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上午,家屬接到遼寧省女子監獄來電,一名吳姓警察告知家屬:李方芳已轉到十二監區,目前拒絕認罪、拒不轉化,根據監獄規定,嚴管級人員不能會見家屬,一直不認罪不轉化就一直不能會見。家屬要求警察提供李方芳的個人存款編號,吳姓警察表示需要查詢數據、隨後可以告知。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家屬收到省監獄管理局訴求回復信息,稱“根據我省罪犯分級處遇相關辦法,嚴管級罪犯暫停會見、通信,李方芳目前為嚴管級罪犯,無法進行會見,待處遇等級符合要求後,即可正常進行會見。據了解,省女子監獄已與你聯系,詳細說明了有關情況,如你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可致電024-31236169,會有專人接聽並為你解答。” 二零二四年一月四日,李方芳家屬依法向遼寧省檢察院進行投訴,要求對涉嫌違法的單位及個人進行調查,以保障李方芳及家屬的合法權益。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一點,家屬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在會見接待室出示身份證要求會見李方芳。一名值班獄警負責審核,以第一次會見為由要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家屬關系證明。家屬表示:作為家屬,我收到了遼寧省女子監獄郵寄的《入監通知書》(家屬聯),並通過工行電子渠道進行了匯款,遼寧女監的電腦系統裡也有我的身份信息,而且我也不是第一次會見,十幾年來已經進行了幾十次會見,應該不需要再提供材料來證明客觀存在的事實。後由一名值班領導再一次進行了審核,電話通知了七監區。 20多分鐘的等待後,七監區一名獄警出面接待,帶來的眼鏡交給其檢查保管。經過極其嚴格的安全檢查後(一張白紙一支筆也不允許隨身攜帶)進入會見大廳。再一次身份核對後,在12號窗口進行會見。這是時隔18個月(二零二二年八月三日至今,一審二審均沒有通知家屬出庭)後,家屬第一次見到了李方芳。透過玻璃隔斷可見——李方芳體型明顯消瘦、但是精神尚好,一如既往的平和淡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李鳳保的家人接來電,自稱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以李鳳保(李方芳的父親)曾經修煉法輪功為由,要求提供現居住地址,准備登門會見,了解相關情況。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非法審判;
非法審訊;
毒打/毆打;
迫害親屬;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沈陽法輪功學員李方芳的父親李鳳保家被騷擾
沈陽法輪功學員李方芳家屬到監獄會見經過
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73758.html#24229195938
李方芳遭遼寧女監嚴管迫害-家屬投訴監獄違法
李方芳被劫入遼寧女監遭迫害的補充信息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八日大陸綜合消息-469059.html#2312720471
沈陽法輪功學員李方芳又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曾兩陷冤獄共十年半 沈陽李方芳面臨第三次司法迫害
遼寧省沈陽法輪功學員李芳芳於2022年8月3日被綁架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1)-425834.html#21517212628
原麥當勞東北地區營運經理李方芳冤獄即將期滿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422043.html#21312235645
多位法輪功學員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遭嚴重迫害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99673.html#201230132
遼寧省女子監獄七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情況
刁難維權律師 沈陽法官掛袍離席
近五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沈陽市看守所
沈陽市朱蘭英親友打條幅譴責惡警 遭綁架(圖)
李方芳營救同修遭綁架 弟弟李楊也被非法關押
打條幅抗議警察打人-朱蘭英、李方芳親友遭綁架
曝光沈陽市看守所的罪行
沈陽惡警徐永勤及相關惡人的罪惡
沈陽教師、經理母女二人遭迫害事實
沈陽六一零操控偽法院枉判高級教師和女兒
沈陽市和平區偽法院開庭構陷高級教師母女
請關注被劫持在沈陽市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
沈陽高級教師母女身陷囹圄(圖)
沈陽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的補充信息
相關單位及個人:
沈陽市鐵西區篤工派出所:
地址:沈陽市鐵西區景星北街22號乙,郵編:110025
電話:024-25873733
所長陳堯,警號115733
教導員劉全勝
副所長:陳政、周智勇、威龍、丁洪斌、鄒越橋
治安警察:陳鵬、趙梓為、崔寶華、曲浩源、李占峰、榮嘉誠、楊曉明、何建偉、孫鑫、趙宇、康愷、馬宏偉、劉祥宇、辛四軍
社區警察:沈俊山、孫梅一、徐君、李歡、王亮、鐘丹丹
內勤警察:劉鈞紅
戶籍警察:王嵐
沈陽市鐵西區霽虹派出所:
地址:沈陽市鐵西區興華北街3號,郵編:110020
電話:024-25128737,2425873737
所長關祿,警號:100846
副所長楊繹禾, 警號:108539
副所長戴鑫華, 警號:108074
社區副所長祖強,警號:114420
刑偵副所長齊紅,警號:115571
王川洋,警號:107868
崔霽瑀,警號:107685
於家玉,警號:108098
趙錫寶,警號:107601
陳錚,警號:106045
王丹妮,警號:107913
李佳樂,警號:108317
郭彤,警號:108562
消防警察:張陽
社區警察:王智勇
戶籍警察:生悅
沈陽市公安局鐵西分局:
地址:沈陽市鐵西區興華北街42號 郵編:110021
電話:024-25855432、024-25857289
國保電話:024-25850233
局長:王雷
國保大隊長:修德成
警察:丁建
沈陽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沈陽市於洪區造化鎮高力村,郵編:110148
總機:024-89241894、024-89241895
接待大廳:024-89241894分機8080
辦公室:024-89342960
所長張波濤13940119229、024-24859695、024-89241898
所長鄭罡024-89340098
政委何冬寧15275319027
遼寧省女子監獄
監獄長:賈福軍024-31236001. 15698808121
政委:徐敏 024-31236002 15698806633
遼寧省女子監獄十二監區:
隊長辦公室電話:024-31236237
監區長:徐曼
副監區長:胡陽(主管“轉化”迫害)
干事:張茗涵、呂思瑤、李?
一小隊隊長:孟姝涵
二小隊隊長:高鑫晶
三小隊隊長:吳明佳
四小隊隊長:張佳璇
五小隊隊長:王晰月
沈陽市和平區法院
地址:沈陽市和平區新華路78號
郵編:110005
刑庭主審法官姚宏,女,四十多歲,電話024-83219957
審判員:李媛
書記員:鄭萍
人民陪審員:董秀坤
沈陽市和平區公安分局
地址:和平區民主路109號 郵編110001
電話:024─23526637
和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指揮中心:024-23507440
值班室:024-23863537
秘書科:024-23507448
政治處:024-23507441
法制科:024-23507554
政保科:024-23864045
和平分局渾河灣派出所相關信息:
沈陽市和平分局渾河灣派出所(原砂山公安派出所與原河北公安派出所合並為渾河灣公安派出所。)
地址:沈陽和平區 砂南路7號 電話:024-23301348 郵編:110001
所長徐寶偉 警號106339
教導員呂健生13840009688 警號 109736 身份證號 21010519621104143x
住址:沈陽市沈河區五愛街15-57 甲號1-10-1
社區副所長王俊濤024-23505854 警號107323(估計是該案負
責人)身份證號:210102197205234732
住址:沈陽市和平區勝利南街247-5 號2-2-1/沈陽市和平區
砂川街49-2 號4-2-1
維穩副所長劉啟順15904063461 警號106373 身份證號:210102196301043798
住址:沈陽市和平區昆明南街168 號2-10
沈陽市沈北新區貴州路11 號7-2-2
渾河灣刑偵大隊:
副中隊長穆良波 警號107287 身份證號:210102197201144713
住址:沈陽市和平區夾河路10-24-6-2
副中隊長張華嵩 警號106418 身份證號:210881198202120412
住址:沈陽市和平區玉屏路3-2 號5-3-1
教導員 呂健生 警號 109736
維穩副所長 劉啟順 警號106373
治安副所長 佟明剛
社區副所長 王俊濤 警號 107323
渾河灣刑偵大隊 刑偵中隊長 姜英旭
刑偵副中隊長 穆良波 警號107287
刑偵副中隊長 張華嵩 警號106418
刑偵警察 常春(帶頭到朱蘭英家抄家) 155024120152
和平區公安分局 局長董德高 政委鄒飛
國保大隊 024-23523556 張姓警察
地址:沈陽市和平區民主路109 號郵政編碼:110002
咨詢電話024-23526537 投訴電話024-23507464 戶政大廳電話024-23267946
打人警察:郭宏偉
其它信息:
沈陽市公安局:地址:沈陽市和平區中山路106 號,郵編110002 電話:總值班室23105090 副局長王曉剛
沈陽市國保:024-25850233、24842260、24844574、24850789
支隊長馬立新、副隊長劉鑫、國保警察馬占良、陳福洋
指揮中心警務公開科: 024-23105075 傳真024-23105129 電
子郵箱:syjwgk@163.com 沈陽市監督舉報電話:024-24847161
沈陽市“610 辦公室”:024-25842329
沈陽市看守所:地址:沈陽市於洪區造化鎮高力村 110148
電話:024-89241895、024-89241894、024-89248084
公安和平分局
地址:沈陽市和平區民主路109號 郵政編碼:110002
咨詢電話024-23526537投訴電話024-23507464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沈陽市看守所(沈陽市第一看守所)(於洪造化看守所)
遼寧女子監獄
和平區法院
:
姚宏,
王琳,
李媛
沈陽市第一看守所
十四緯路公安派出所
沈陽市中級法院
和平區渾河灣派出所
:
郭宏偉
霽虹派出所
鐵西區篤工派出所
經濟開發區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4日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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