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林傑
簡介:
張林傑(Zhang,Linjie),
女 ,
六十多歲 ,
五常市山河鎮大法弟子。迫害時間待查,大法弟子張林傑給光著腳丫子綁架進黑窩。五常市六一零洗腦班惡徒付艷春威逼恐嚇強迫其寫三書,每次逼迫大法弟子寫三書時都叫囂:“你們不寫三書,第一步轉化學校,第二步勞教,第三步監獄,再就是上大刑。 二零零零年四月下旬,雙興派出所警察趙偉東和王建輝還有另一不知姓名的警察去張林傑家騷擾,到處亂翻。沒找到他們想要的所謂證據,見到家中有大法師父的法像,就想拿走,被張林傑搶回。他們威逼恐嚇她,必須將法像燒毀,不然就將人帶走。 二零零零年末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北京拘留所被非法關押16天,期間絕食抗議8天,被勒索伙食費、車費300元被送回家。回家10多天後,春節前4天被當地公社以談話為由騙去,送到杏花山拘留所非法關押4個月零7天,後通過絕食抗議被釋放,出來後被五常當地“610辦公室”勒索500元,五常公安局以放票為由勒索200元,杏花山拘留所勒索伙食費400元。‘五一’後被釋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份。張林傑和同修一起去北京天安門證實法,遭到三個武警圍攻,其中一個勒住她的脖子,另外兩個連拉帶拖把她塞進警車,後被非法關押進五常駐京辦事處,三天後,五常公安局副局長陳樹森和國保大隊隊長戰志剛將她非法關進五常看守所。張林傑絕食抗議十六天,眼看人就不行了,陳樹森才命一警察將她送回家,該警察在敲詐勒索三百元錢後才肯離去。張林傑家境貧困,是她的兒子東借西湊借來錢給了那警察。 幾天後,雙興派出所所長王戰果和警察趙偉東、王建輝打著看望老太太的幌子,又來敲詐勒索,說張林傑從北京回來的一切費用都是派出所掏的,讓她給派出所一千元錢。張林傑說她進京證實法是自己拿的錢,自己去自己回來,也用不著你們去接,我給哪門子錢?他們聽後灰溜溜的走了。 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雙興邪黨書記肖傑和派出所所長王戰果,警察趙偉東、王建輝闖進張林傑家,肖傑說:“法輪功好,就在家煉,千萬不要再走,再上北京了。”張林傑向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功的神奇。自己一身病都好了。他們聽完後就走了。 誰知第二天早晨七點多鐘,警察王建輝和趙偉東再一次闖進張林傑家,欺騙她說,五常來人讓她去鄉裡一趟,說幾句話就送她回來。哪知這一去就被非法關進了杏花山看守所。 張林傑絕食抗議,遭到惡警、刑事犯的迫害插管灌食。只要一頓不吃飯,惡徒們就撬開嘴硬往裡灌,或從鼻子灌,灌的都是鹽和包米面兒,就是往死裡迫害她。四個月零七天後,張林傑被摧殘的身體極度虛弱,惡徒才通知她的家人來接。五常六一零、公安局和看守所各自從她的小姑子和大姑姐手中勒索五百、二百和四百元錢後才把她放回家。 二零零五年九月份一天,張林傑正在干家務,五常六一零惡徒莫振山帶領手下,伙同山河鎮派出所盧洪福及兩三個警察,開著兩輛警車,一窩蜂的闖進張林傑家。二話沒說,連拖帶拽的鞋都拽掉了,把她光著腳強行塞進警車,綁架到五常六一零洗腦班。惡徒付艷春強迫她寫三書、看誹謗大法的錄像。農村正值秋收季節,也不放人回家。一個多月後,張林傑才被放回。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逼迫放棄信仰;
威脅/恐嚇;
勒索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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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五常市公安局
:
陳樹森
五常市洗腦班
:
付彥春
五常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
占志剛
杏花山看守所
五常看守所
五常市山河鎮雙興派出所
:
趙偉東,
王建輝,
王戰果
山河鎮派出所
:
盧洪福
五常六一零
:
肖傑
更新日期: 2013年11月19日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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