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遵桂
簡介:
李遵桂(Li,Zungui),
女 ,
66歲 ,
湖南株洲市遭迫害的大法弟子。2000年10月份被判勞教一年。 2008年4月初湖南省株洲市邪黨不法人員對全市法輪功學員進行地毯式非法抄家,搶劫了影碟機、錢、計算機、大法書籍等。荷塘區國保大隊大隊長賀吾晉,副大隊長唐某、強某、周宏等人對大法弟子刑訊逼供,手段極其邪惡,逼迫說出書籍資料的來源。 湖南株洲偽法院圖謀在2008年11月底對大法弟子張和君、於珍玉、陳國、文健、胡猛、唐浩、馮愛林、李遵桂、劉慶良、劉桂花十人非法開庭審訊。株洲市蘆淞區檢察院已將所謂“起訴書”遞交法院。目前這十名大法弟子分別被非法關押在株洲市第一看守所,株洲市第二看守所,株洲縣看守所,二人“取保候審”在家監視居住。 2008年11月6日,湖南省株洲市蘆淞檢察院對張和君、於珍玉、文健、陳國、胡猛、唐浩、馮愛林、李遵桂、劉慶良、劉桂花等十名大法弟子下達非法起訴。 株洲市邪黨惡警為了掩蓋他們的罪行,先假裝“撤訴”,然後在不開庭的情況下,秘密非法判處這些法輪功學員重刑,其中張和君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其他法輪功學員有不少被判十年以上重刑。湖南省株洲市蘆淞區偽法院對九位大法弟子非法判重刑:張和君12年、於珍玉12年、唐浩10年半、陳國10年、馮愛林10年、李遵桂10年、劉慶良4年半、劉桂花3年、胡猛判3緩4.九位大法弟子是2008年4月份前後分別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惡警綁架,並被酷刑折磨。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非法起訴;
綁架/劫持;
非法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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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和君受酷刑:折斷腳背骨、灌辣椒、燒十指、五馬分屍
湖南株洲兩弟子被非法長期關押
責任單位及惡人:
株洲市公安局
荷塘區公安局
:
周宏,
賀吾晉
株洲市第二看守所
蘆淞區法院
株洲市蘆淞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11年5月5日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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