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枚(楊梅)
簡介:
楊枚(楊梅)(Yang,Mei),
女 ,
37歲 ,
湖北浠水縣法輪功學員。婚後一直在丈夫所在單位浠水縣白蓮鎮鋁廠居住。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遭到第二次綁架,八月底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走出黑窩--湖北省女子勞教所,目前被迫流離失所。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楊梅向世人講真相,被浠水縣邪惡的“六一零”惡警甘世超、郭劍利等綁架迫害、判刑,在武漢女子監獄受盡了精神和肉體上的雙重折磨:因不“轉化”長時間不讓睡覺,關小號、高壓電棍電擊,戴重型腳鐐、手銬,野蠻灌食,性虐待等。 一九九九年以來,楊梅因堅持煉功和依法上訪、講真相被非法勞教一年又判一年九個月。 以下是楊梅受迫害的過程: 第一次綁架是在二零零四年七月,楊梅被白蓮鎮惡警南姓所長等人送到浠水縣公安局賓館非法關押兩天一夜,楊建,黃海軍,郭建利,楊剛等七八人輪流睡搞車輪戰,並威脅恐嚇逼供,最後向家人勒索現金一千五百元,沒有任何正規的法律性的收條。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下午四點多鐘,楊梅在工作單位湖北白蓮河發電設備有限公司(從事采購),被浠水縣白蓮鎮警察王冰冰、占偉等四人綁架至浠水縣第二看守所。他們一來就提出因為要開奧運會,要送她去“學習”,她一口回絕了:“既然是學習那就的出於本人自願,我不去。”他們說,只是在那裡呆幾天,開完奧運會就回,有專人陪同,像住賓館一樣。楊梅堅決不去,他們四人就強行把她綁架到縣第二看守所。雖然該所對外掛的牌子是浠水縣法制教育中心,但是人們早就知道這掛羊頭賣狗肉的勾當背後其實就是專門非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 縣“六一零”頭目豐愛國、郭劍利說是周永康發的密電,要在奧運期間暫扣大法弟子一段時間,除了夏志平、楊剛等部份惡警外,他們還從全縣各鄉鎮單位弄來一批所謂幫教人員,其中有邪悟者南敏仙、南敏君、郭雲等。 為了抗議邪黨惡警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惡劣行為,楊梅開始絕食,警察用幾個人把她捆綁在木床上,四肢都用木板固定死,然後注射藥物,插管子野蠻灌食。楊梅拒不寫三書,他們非法搜查了她的家,搜走了計算機MP3手機等。八月二十日,白連惡警余金元、陳利兵等把她轉到浠水縣第一看守所,說是正式對她拘留。 九月四日,楊梅被劫持到湖北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勞教書上的投教日期卻是八月二十四日起。九月四日晚起,因楊梅在入所問卷上寫“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包夾高林、嚴管班班長抬手就是一耳光。 從九月七日起,因為信仰無罪,楊梅不背監規五十五條。在二大隊隊長張曉燕、黃漢華的指使下,四名吸毒包夾高林、吳娜軍、王芳、李容對她開始了近一個多月的折磨和毆打,每天車輪戰,不准睡覺,從白天站到夜晚,偶爾早上四點睡五點半起床,站的手和腳全都是腫的。有一天楊梅實在受不了了,在食堂開飯的時候站著站著就昏倒在地,人事不知了,他們把她抬到醫院,卻違心的說她有低血糖,她告訴獄醫是被打的,獄醫不理。 在黑窩裡,惡徒每天折磨大法弟子的邪惡手段有:大腳踢、劈頭蓋臉的毒打、髒抹布塞嘴巴不准喊、用手揪住頭發用膝蓋踢胸部、手肘搗背部、手掌扇臉、劈前頸部、剁後頸部,兩手狠拽耳朵往下按、彈眼皮、用凳子角砸頭、砸腳趾、打腳背,以至腳背腳踝骨腳趾背全是青紫色的。楊梅經常被打的滿頭是包,疼的不敢洗頭、梳頭,一摸頭發就大把的往下掉。更下流的是,惡徒經常用拳頭打乳房、狠揪乳頭,痛的鑽心。 楊梅堅決不背監規不寫三書!九月中旬的一個晚上,惡徒又逼她寫三書,她不理會,惡徒一陣拳打腳踢,把她按坐在地板上,惡徒王芳從她的後背把她的左手擰到右肩上,高林揪住她的頭發,吳娜軍坐在她大腿上,李容坐在她小腿上,把筆插在她食指和中指之間狠夾,然後用它的爪子握著寫三書、蓋手印,一遍又一遍,致使她右手兩指紅腫疼痛的不能並攏,近半月吃飯,洗衣服都只能用左手;整個大小腿,膝蓋都痛的鑽心,行走、上樓梯都要人攙扶。 九月十三日晚上,李容、高林把楊梅打翻在地一個人按住一只手,吳娜軍就朝她的肚子上、胸脯上猛踢,猛踩,痛的她差點昏死過去。有幾次還被脫光衣服在額頭上,大腿內側,內褲上,腳板上寫污蔑辱罵大法和師父的話。 九月二十日,惡徒們見楊梅還不背書又瘋狂的毒打她,額頭被打起一個大包,鼻子直流血,幾腳把她踢的騰空起來又落到地上,致使尾骨嚴重內傷,後幾個月落坐都困難,睡覺翻身都疼,全身上下前後都是整片整片的青紫,同洗澡的訪犯看見了都大哭一場,罵惡徒不是人。 當楊梅向惡警反映被打時,黃漢華、張曉燕卻毫無人性的說:我又沒叫人打你,又不是我打的。 當楊梅質問歹毒的包夾憑什麼打人、不讓人睡覺時,吳娜軍說;這裡的干部是不會親手打你的,但是他們會叫我們動手,他們給我們權利,我們是這裡的骨干,你想告狀都告不開。 十一月九日開始,因楊梅堅決不做廣播體操、工間操,惡徒高林,吳娜軍,應玉容三人又開始新一輪的施暴,她們把楊梅的兩只手綁在窗框上吊了兩天一夜,脫光衣服用針在她身上到處扎,把熱水袋灌滿開水打臉、打頭,脫光鞋襪站在小凳的擋子上跺腳、打眼睛、拔頭發,致使她眼睛嚴重受損,至今看東西都模糊。 更下流的是惡徒用牙刷刷陰部、捅陰道,穿皮鞋猛踢陰部,致使陰部內外、大腿內側全部是青淤紅腫,小便都困難,疼痛難忍。有一次惡徒居然把撿來的兩只還沒滿月的小貓,放在她身上滿身爬,把小貓的頭按在乳房上。 在二大隊隊長程瑜指使下,三個惡徒用手銬把楊梅反銬在椅子背上灌食,牙齒都打松了,上門牙之間都撬開了一條很寬的縫隙。 被非法關押在黑窩期間,惡警除每天強迫大法弟子勞役近十個小時外,對大法弟子二十四小時監控監聽監視,接見時也不例外。甚至經常剝奪大法弟子家屬的探視權利,打親情電話的權利,洗澡的權利。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走出湖北省女子勞教所後,邪惡之徒曾揚言抓回來就打死。 出獄後,楊梅將自己在非法關押期間遭受非人的折磨揭露了出來。以郭劍利為首的“六一零”惡警開展了對楊梅的非法追捕,致使她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 二零一零年,楊梅到廣州打工,被綁架、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被劫持到廣州市槎頭女子勞教所迫害,遭受各種折磨,原本今年六月底勞教到期,在五月底、六月初,被湖北省“六一零”從槎頭女子勞教所將她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勞教所繼續迫害。 廣州槎頭勞教所二大隊惡警卓秀玲、阮玲、呂春林、廖容容、徐曉紅用各種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李靜(楊梅)、張曉玲。尤其是惡警卓秀玲、徐曉紅,又是打又是罵,並指使幫凶監控、強迫她們坐小凳,每天早上六點二十分一直坐到第二天半夜一點鐘,不准動,逼迫她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警察指使謝紅英等犯人做夾控,用各種方法折磨楊梅。有一次,由犯人謝紅英帶頭共五名夾控把她帶進沖涼房說是幫李洗澡,謝紅英用毛巾在她的下身來回用力摩擦,導致楊梅的下身脫皮、出血。還用其他毫無人性的方式折磨楊梅,方式之殘酷、下流都無法用言語表達。 楊梅被迫害得身體出現不適:在灌食時,被跌傷了腰,她的兩腿又痛又腫,很難受。由於楊梅一直沒有說出自己的真實個人情況,因此,家人根本不知她的下落。惡警阮玲揚言沒有家人和所在地接,即使到期,也不會放人的。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五日,楊梅被廣州海珠區康樂村風陽派出所綁架,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同年十月四日,被劫持到廣州市槎頭女子勞教所迫害,受盡折磨,原今年六月底非法刑期到期出獄。 湖北省“六一零”找到楊梅後,二零一二年五月底、六月初,從廣州市槎頭女子勞教所將她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勞教所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在非法勞教到期之前,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日,楊梅被從廣州槎頭勞教所轉送到湖北女子勞教所,誣判說是因為此前的「逃跑」加期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湖北法輪功學員楊梅(李靜)由家人從湖北女子勞教所接回浠水的家。
迫害類型:
其它酷刑;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迫害親屬;
剝奪睡眠;
細繩綁五花大綁;
抄家;
摧殘性灌食;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拘留;
毒打/毆打;
逼迫放棄信仰;
人身侮辱;
乳房被掐得皮開肉綻;
不給穿衣服;
吊綁/吊瓶;
針扎;
性侵害(包括男性);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威脅/恐嚇;
勒索錢財;
洗腦/送洗腦班;
手銬/腳鐐;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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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湖北省女子勞教所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
相關單位及個人:
勞教所所長 俞平安、龔珊秀、高曉梅
二大隊隊長:程瑜、張曉燕、黃漢華、俞君麗
政教人員:劉松、歐陽
吸毒包夾人員:李容、吳娜軍、應玉容、王澤梅、屈慧玲、王靜、宋麗、高林、劉敏、許麗萍、余利利、姚素琴、徐紅、夏文珍、陳小鳳、熊英、余麗珍、王細梅、周紅
責任單位及惡人:
廣州槎頭小島女子勞教所
:
阮玲
沙洋勞教所(沙洋農場)
:
李容
浠水縣公安局
:
楊剛,
黃海軍,
王冰冰,
占偉,
余金元,
陳利兵,
甘世濤,
楊健,
郭劍利
浠水縣第一看守所
槎頭女子勞教所
:
徐曉紅,
呂春林,
卓秀玲,
廖蓉蓉
浠水縣第二看守所
廣州女子監獄
:
謝紅英
武漢女子監獄(寶豐路女子監獄)
:
王芳
湖北省女子勞教所(陽光勞教所)
:
張曉燕,
黃漢華,
高林,
吳娜君,
程瑜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20日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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