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立斌
簡介:
張立斌(Zhang,Libin),
女 ,
60歲 ,
內蒙古自治區額爾古納市莫爾道嘎鎮法輪功學員,台圳退休職工。九九年喜得法輪大法,身體的婦科病、胃痛、偏頭痛、等病,不翼而飛,張明白了法輪大法是萬年不遇的高德大法!然而(台圳)書記、等人幾次非法入室騷擾逼迫簽字(即不煉法輪功)。莫鎮派出所惡警、莫鎮居委會也幾次對她騷擾迫害。 二零一七年三月,莫爾道嘎鎮邊防派出所警察張浩騷擾法輪功學員是張立斌、張立平、李風芝(女、八十多歲)母女三人。 警察張浩兩次騷擾張立平,第一次盤問是否寫聯名信了(可能是盤問控告江澤民)。第二次騷擾,張立平說:你不要一次一次來騷擾我,我就是修煉法輪功的。警察說:是上邊讓我來了解情況。張立平說:這不是了解情況,這是騷擾。在對待法輪功問題上,你可以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你別迫害法輪功,對你有好處。你以後別再騷擾我了。警察笑著走了。 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莫爾道嘎森林公司,張鐵軍,610辦公室(江澤民一伙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就職、警察舒明放等三人,騷擾法輪功學員張雲香、金桂春和常金花(一九九九年迫害以後,就不修煉了。)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張立斌在遼寧省凌源市凌鋼小學附近講真相,被莫胡店派出所警察綁架。參與本次綁架的有莫爾道嘎鎮610張鐵軍、張鑫,伙同凌源本地警察綁架,四個警察使勁擰著她的胳膊,將她硬抬進車裡。張立斌很長時間不敢抬胳膊,右胳膊尤甚。在莫胡店派出所,警察要把她關到帶鐵柵欄的房間裡,往裡面狠狠踢她好幾腳,張立斌坐著不動,幾個男警察就把她硬拖進去。張立斌被送至朝陽市女子拘留所關押。 二零一七年十月,內蒙古法輪功學員張立斌在凌源市被非法抓捕,送到朝陽市女子拘留所。因張立斌不承認自己是犯人拒絕穿號服,高雅茹帶著兩個男警察對張立斌下毒手毆打。張立斌牙齒被打掉,她想保留牙齒作為證據,心虛的高雅茹搶走了牙齒。後來張立斌出現視覺模糊、意識不清的狀態,她女兒在母親的衣物上發現了點點血跡。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日,張立斌被轉入朝陽市看守所非法刑拘。 家屬請一位北京律師接手這個案子。十二月十八日,律師到朝陽市看守所依法會見當事人,卻被看守所非法拒絕。與看守所交涉了一個多小時無果。看守所警察告訴律師,是陳志不讓會見的。 十二月十九日,張的女兒偕丈夫一同到凌源市公安局找陳志。門衛不讓進。女兒給陳志打電話,陳志不承認自己阻撓律師會見,說今天案子就會到檢察院。女兒對陳志說:“我快要生小孩了,需要母親照顧,請盡快釋放我母親。”陳志說:那不行,生孩子和我無關。沒人照顧,你就找月嫂吧。律師多次給陳志打電話,全部被掛斷。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一連兩天,律師到檢察院去詢問,都說案子還沒有移交到檢察院。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遼寧省凌源市國保大隊將張立斌案子移交給檢察院,意圖冤判。 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律師費盡周折,終於會見到張立斌。張立斌向律師說,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陳志非法提審她時,為了誘供,欺騙她說:“如果你都說了,三天就放,如果不說,永遠不放。” 凌源市檢察院公訴科王愛君主管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非法提審張立斌。張立斌拒絕回答警察的非法審訊。凌源國保大隊根據張立斌隨身攜帶的電梯卡查到其住處,聯系到張的女兒,女兒被迫打開房門,國保大隊將張的法輪大法書等抄走。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律師受家屬委托再次會見張立斌,張立斌跟律師說,她已經向檢察院提出將陳志欺騙她的那次筆錄作廢,被檢察院拒絕。 張立斌向律師陳述了自己的身體狀況,眼睛看不清東西,聽不清別人說什麼;腦子迷迷糊糊,吃不下東西,吃什麼吐什麼,胃脹,右下腹部有囊腫,感覺痛,二十多天不排便。她以顫抖的字跡,親自寫下要求以身體原因釋放的書面申請。當律師找到檢察院王愛君(主管張立斌被構陷案)交涉時,王愛君卻說:材料已經准備好了,明天就移交法院。 王愛君接手張立斌被構陷案後,曾經向公安局退卷,認為“證據”不足。凌源國保大隊警察陳志拿著所謂的“證據”——《九評共產黨》和真相小冊子等,特意去了一趟朝陽市國保大隊,朝陽國保大隊竟然做出了一個荒謬的“認證”:將這些東西“認證”為“X教宣傳品”。凌源國保大隊又將案子送到檢察院。 全國上百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了上千場無罪辯護,迫害法輪功根本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莫胡店派出所、凌源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檢察院在明知張立斌無罪的情況下,對其非法拘禁、枉法追訴,構成了非法拘禁罪和徇私枉法罪。 莫胡店派出所毆打張立斌,涉嫌故意傷害罪。朝陽市女子拘留所指使人毆打張立斌,副所長高雅如打掉了張立斌的牙齒,涉嫌虐待被監管人罪。 朝陽市看守所曾經兩次帶張立斌去醫院看病。但是張立斌身體狀況到了這個程度,連飯都吃不下去了,已經不適合羈押,作為看守所本來有責任向辦案機關提請變更強制措施,可是朝陽市看守所濫用職權不作為,對張立斌非法羈押。 凌源檢察院王愛君在明知張立斌無罪的情況下,不顧張立斌的身體安危,要把案子移交給法院,意圖使其受到枉法裁決,涉嫌徇私枉法罪和玩忽職守罪。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將構陷案移交至法院。 張立斌被構陷案,已經移交凌源市法院。因張立斌在朝陽市看守所內身體狀況堪憂,家屬目前正在要求看守所向法院提交不適合關押手續,並向法院要求變更強制措施。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凌源市法院在遼寧省朝陽市西大營子開庭,非法庭審張立斌。家屬聘請了律師做無罪辯護。公訴人對張立斌非法提出量刑一至二年,庭審草草結束。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家屬得到消息,張立斌被枉判一年。 二零一九年六月大法弟子張立斌被綁架,目前已被非法批捕。家人已請律師。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張立斌被非法庭審。律師依法作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立即釋放張立斌回家。 張立斌於二零一九年六月被綁架,被非法判刑,關押在內蒙古女子監獄遭受迫害。回家後,退休金被停發。張立斌要求恢復退休金,社保人員互相推諉。
迫害類型:
逼迫放棄信仰;
騷擾;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審判;
非法判刑;
非法批捕;
非法審訊;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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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由海拉爾區分局國保大隊啜全明主管此迫害案件 電話15647058089.
凌源市法院:
院長王久君6989101、18340291999
刑庭法官王洪福6989166、15698760063
辦案人:李海超:15504211415
凌源市檢察院公訴科王愛君0421-6883525、13052617336
凌源市國保大隊0421-6883208
辦案人:陳志、李海超
陳志 13188191895 辦6883208 宅6881895
審批人:張立平13942186550辦676645宅6826520
社保主任趙斌電話:0470 2964451
社保工作人員趙如意電話:0470 2964208
內蒙古額爾古納市莫爾道嘎森林公司610辦公室首惡:張鐵軍,15304707508,一直參與迫害,幾次勾結外地同伙,逼迫恐嚇威脅法輪功學員及家人寫所謂“決裂書”,不寫就利用派出所警察到單位騷擾。
吳健軍:15332700227 是張鐵軍的同伙
額爾古納市莫爾道嘎鎮郵編:022191
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分局國保大隊啜全明:電話15647058089(曾主管迫害張立斌案)
責任單位及惡人:
凌源市莫胡店派出所
凌源市公安局
:
陳志
朝陽市西大營子教養院
朝陽市看守所
凌源市國保大隊
內蒙古女子監獄
凌源市法院
:
王洪福
凌源市檢察院
:
王愛君
莫森林業公安局(莫森公安局)(莫爾道嘎森林公安局)
內蒙古呼盟額爾古納市莫爾道嘎鎮派出所
:
趙本剛,
張浩,
張鐵軍
朝陽市女子拘留所
:
高亞茹
凌源市朝陽監獄
更新日期: 2021年5月19日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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