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喜玉
朱喜玉多次被從六樓拖到一樓,腰部被磨爛,慘不忍睹(酷刑演示)。
朱喜玉在延吉市金達萊廣場高舉大法橫幅的照片。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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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朱喜玉(Zhu,Xiyu),
女 ,
67歲 ,
吉林省延吉市朝鮮族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因堅持在金達萊廣場晨煉法輪功,屢遭中共公檢法、“六一零”迫害,被中共警察綁架不下三十次,在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等處遭受過嚴酷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後,朱喜玉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僅在延吉市金達萊廣場展示法輪大法橫幅或煉功,被綁架就達三十多次,她曾三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此次是第三次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二日,朱喜玉進京和平請願,在北京國務院信訪局門口被綁架到延邊駐京辦事處,幾天後被劫回延邊,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十三天,又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五天,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由於朱喜玉給河南派出所管區警察金哲浩寫信講法輪功真相而被綁架,並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迫害。期間因不放棄信仰,朱喜玉遭到不讓睡覺,辱罵毒打,牙齒被打掉,高壓電棍電擊,強制野蠻灌食等酷刑迫害。 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朱喜玉被劫入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因不放棄信仰,遭毒打、電棍電擊、野蠻灌等迫害。有一次,惡警張淑華伙同張桂梅、王靜、張姓老師等惡警同時對朱喜玉下手,朱喜玉被電棍擊打暈死過去。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朱喜玉開始絕食抵制迫害,關薇等幾個警察同時用多根電棍擊打,並用開口器和頁子板進行野蠻灌食。每次灌食後,朱喜玉都出現吐血、呼吸困難、大汗淋漓等現象。非法勞教期滿,朱喜玉又被加期迫害十天。二零零二年七月八日,朱喜玉走出勞教所。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延吉市“610”伙同河南派出所惡警,強行把朱喜玉綁架到警察學校六樓的所謂洗腦班。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朱喜玉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打“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在北京被警察打、踢、揪頭發,當時正值薩斯病流行,因她發燒怕傳染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朱喜玉在金達萊廣場煉功,被延吉市公安局河南派出所管區惡警王新年等綁架。在派出所,警察王新年用手銬把她固定在椅子上,銬了十多個小時。晚上,值班警察又把她的臉打得腫得老高。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上午九點左右,河南派出所惡警又領來了延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和臭名掃地的610人員,將朱喜玉轉到延吉市公安局8樓國保大隊野蠻迫害。延吉市國保大隊的隊長宋立海和朱永才、張文洙、黃文哲等人在延吉市專管迫害法輪功的局長李東洙、國保大隊長許曉峰、肖彬等人的暗中指示下,輪班守夜迫害她,酷刑折磨:左手在上,和頭成20-25度角的地方固定手銬,右手在和頭大約75-85度角的另一邊的櫃上固定手銬,左腳用腳銬在暖氣下面固定,兩腳分開約成30度角,右腳用布綁著讓腳尖著地固定在櫃下面的橫梁上,喊“扒--皮”,嘲笑說:“你能堅持到明天早晨八點嗎?” 朱喜玉的兩只手都被吊銬著,被批開著雙腿只能腳尖著地,全身的重量全聚在被吊銬著的兩只手腕上,被手銬緊扣著雙手加上所有的體,在劇痛下雙臂慢慢失去了知覺。她堅忍不屈、守口如瓶。惡警暴跳如雷的采用毒打、侮辱、威逼,高壓、恐嚇的手段來消減她的意志,用肉體和精神雙重折磨來達到所謂的目地,想方設法讓她說出資料的來源。用拳頭凶狠的打她的額頭,扯她的頭發使勁往牆上撞,用腳踢打,打耳光,她被打得血肉模糊,整個臉都走樣了,一直扣了十三多個小時,她已無法行走,全身浮腫。她以絕食的方式來抵制迫害,看守所惡警令七八個男犯人綁著她使勁灌食。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延吉市國保大隊惡警強行抬著絕食十七天的朱喜玉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勞教三年,警察把奄奄一息的朱喜玉劫往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勞教所見她生命垂危,拒收。警察把生命垂危的朱喜玉甩給在長春大學讀書的兒子就溜了。九月十七日下午四點,朱喜玉的兒子把母親送回家。 朱喜玉回家後,身體恢復非常快,又在延吉市金達萊廣場煉功,並跟能見上面的人講自己遭中共迫害的真相。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早晨,延吉市國保大隊惡警突然闖入朱喜玉家中,將她直接劫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勞教兩年。這次被非法勞教,她經歷了極其血腥的迫害,面對凶殘的迫害她不決裂、不干活、先後絕食抗議,遭到無數次的毒打、電擊、關禁閉、銬死人床、被惡警殘酷灌食,灌得鮮血往外湧,有時被灌食後就被惡警扔到雪地上,有一次她發正念時被惡警王珠峰發現,王珠峰拽起她來就打嘴巴,然後把她踹出一米多遠,當時兩顆牙被硌掉,她滿嘴是血。王珠峰竟然搶下兩顆牙,用衛生紙包上扔到窗外去了。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早晨六點鐘,610人員把朱喜玉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在黑嘴子勞教所4大隊,朱喜玉因拒絕參加惡警強加的奴役勞動,被幾個惡警同時暴打,並用電棍電擊。 來接朱喜玉的管教是對大法弟子打得狠而出了名的4大隊惡警張淑華。她們打電話叫來了幾個勞教人員,有的抬她的胳膊,有的抬她的腿,就這樣把她抬到4大隊管教室門口。小隊上安排人為她洗頭、剃頭、拿來換洗衣服換上。她一概不配合,她表示:有嘴不吃飯、有眼睛不想看、有腿不走路。 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期間,她曾多次被從六樓拖到一樓,又從院子裡宿捨樓拖到生產車間(距離近百米,每天來回拖)她的腰部被磨爛,慘不忍睹。因她說“法輪大法好”,猶大把沒洗的臭襪子塞到她嘴裡,用寬膠帶在外面封上,該猶大經常摳朱喜玉的臉和嘴,每天摳出血,管教們看到不但不管,還給該猶大減期。她被他們折磨得有些精神不正常才放回家了。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日,朱喜玉絕食抗議二十五天後被釋放。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一日至十八日、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至八日、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至十一日,朱喜玉在金達萊廣場打“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期間被非法拘留多次,有時被電棍電擊。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在市政府的高壓下,朱喜玉被單位(延吉市東北亞大酒店當時已內退)強制拉到延邊腦科醫院(精神病院)“住院治療”七天, 期間被綁在床上和強迫灌食、注射不明藥物。 二零零五年七月初,朱喜玉又一次被不明真像的惡人舉報被延吉市公安局綁架幾天,再一次絕食抗議後闖出。 迄今(二零零五年八月七日)為止,朱喜玉除了被綁架和受迫害期間,她已堅持在延吉市最大廣場──金達萊廣場煉功和展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兩年之多。為此屢遭迫害而義無反顧。她曾被綁架6次,總共坐了一年多的牢。 二零零五年八月八日,朱喜玉在金達萊廣場打橫幅,被延吉市小營派出所綁架,把家中的大法書籍和明慧資料搶走。她兩次去派出所要被搶走的東西,被警察拽到車上拉走,扔到遠處東佛六隊和柱興農村。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朱喜玉第三次去要書,在派出所被用手銬銬了一天。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一日,她第四次去要書,被非法拘留到八月十五日。第五次去要書時,派出所叫單位來人,把她弄回家。 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朱喜玉在路上發真相,被惡人構陷,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天。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在警察訓練的時候,朱喜玉打“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早晨六點,被綁架,下午兩點被放回。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至九月一日開博覽會期間,朱喜玉在金達萊廣場被綁架,並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至三十日,朱喜玉被惡人構陷,被非法勞教二年,勞教所拒收。 二零零六年十月九日早晨,朱喜玉在金達萊廣場被惡人綁架到110辦公室,被劫往北山派出所後回家。 二零零八年六月七日、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八日、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此外還有十多次,朱喜玉在金達萊廣場煉功被綁架。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朱喜玉在講真相時被綁架。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日,延吉市警察非法抓捕了朱喜玉,將她強行劫持到延邊腦科醫院(精神病院),謊言侮辱她患有精神病,進行所謂腦科檢查,為非法陷害制造藉口。一次將她劫持到精神病院打了很多不明藥物。朱喜玉被非法關押在延吉市精神病院,其家人被勒索五百元“住院費”。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朱喜玉在金達萊廣場被國保大隊鄭哲洙從金達萊廣場薅著朱喜玉頭發,一直把她拖到洗腦班。朱喜玉頭發被薅掉,衣服被撕掉,膝蓋磨破出血,短短幾天,就被折磨成皮包骨。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朱喜玉接到延吉市中共檢察院的非法起訴狀。參與迫害相關人員:檢察員:樸明玉,所謂證人:穆德榮、荊美英等。這期間,他們怕綁架朱喜玉後絕食反迫害,就對朱喜玉進行監視居住。 二零一一年六月四日,朱喜玉三次被綁架到洗腦班關押迫害,被放出後,繼續在金達萊廣場煉功。 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晚上,中共警察到朱喜玉家敲門,當時朱喜玉沒開門。六月十日早晨,政保科再次闖入家中綁架朱喜玉到大成洗腦班,威脅說如果朱喜玉承認自己的“錯誤”的話判刑三年,不承認錯誤則判刑七年到八年,如果不煉法輪功就不判直接放回家。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朱喜玉被法院秘密開庭,遭非法庭審。朱喜玉在法庭上正要念自己的辯護書時,法院中共官員不讓念,說他們要自己看。朱喜玉當庭控告和曝光了迫害自己的惡人以及要求賠償,並強調本人是被害人,而不是罪人。中共相關法院人員記錄了整個開庭的內容並讓朱喜玉簽字,這時候朱喜玉正好是絕食抗議好幾天筋疲力盡頭腦模糊的時候,朱喜玉當時看完了當庭記錄之後,發現沒寫控告和曝光迫害自己的惡人,以及要求賠償的內容,他們便寫上了這些內容,哄騙朱喜玉簽字,並把那些帶朱喜玉簽字的記錄帶走。 非法庭審結束後,朱喜玉被釋放回家。回家後朱喜玉感覺不應該簽字,就馬上給法庭庭長金善淑打電話,庭長說你已經核實過當庭記錄了之後才簽的字,說就等著下來判決書。當時法庭上明明宣布是休庭,朱喜玉在給法庭庭長打電話時得到的回答竟然是庭審已結束,就等著判決書下達了。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清晨,朱喜玉從金達萊廣場回家後,延吉市國保大隊警察闖到她家,把她劫持到洗腦班,下午法院到洗腦班下達非法判決書,朱喜玉被枉判四年;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從洗腦班被放出。 二零一一年七月四日,朱喜玉在金達萊廣場煉功時,被延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鄭哲洙等綁架,幾個小時後,被劫持到看守所;七月五日,又被劫往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 朱喜玉在獄中遭刑事犯蔡青、陳海燕包夾,因絕食抗議迫害,七月五日開始灌食。因為灌的太多,每次灌完都吐,蔡青每天都打,堵朱喜玉的嘴。五日開始,用四根繩綁四肢,並固定在床上,白天晚上都綁。剛開始,小便也在床上,拿盆接。時間長了,允許朱喜玉下來上廁所。但她們心情不好時,盆也不給,在床上尿。 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下午,刑事犯楊惠來,把朱喜玉吊起來了。楊惠在兩層的床上,四個鐵柱子中間放些紙盒,上面用塑料膠布纏幾圈,用於固定朱喜玉的手腕子和腳脖子,再用四根繩,把手腕子和腳脖子分別綁起來之後,固定在四個鐵柱中間的用膠布纏的紙盒上,騰空吊起來,那時候臉沖著上邊。第二天上午,再次吊,朱喜玉手腳麻木,顫抖,哆嗦,心悶,難受至極。 大概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六日,朱喜玉把鼻子上固定的灌食管拔出來了。監獄實施連坐懲罰,扣包夾的分。她們又擅自把朱喜玉吊起來了。刑事犯蔡青、陳海燕、崔松花、劉玉風四人用爬著的形式把朱喜玉吊起來,導致朱喜玉的手腕變成紫色,沒有知覺,嘴上吐了綠色膽液,最後放下來的時候,吐著膽液,在膽液上暈過去了。 二零一一年七月份,包夾換了李雪娜和崔松花(鮮族),她們雖然不太打人,但是晚上四肢綁的更緊。每天手腫的像饅頭一樣。晚上使勁綁。有時候,白天也把手和腳往後一起在身後靠緊連綁在一起,持續2∼3個小時,很痛苦。她們也請來一個刑事犯,將朱喜玉的兩只手交叉吊在二層床的兩個鐵柱子中間,也把左右腳交叉吊在那個鐵柱子上。李雪娜用腳踩朱喜玉的脖子。 包夾還經常把朱喜玉的四肢吊起來(身體在床上)。最痛苦的是側面綁,即左腳和右手各自使勁抻開並綁到床右側上,左手用勁抻開後綁床左面中間部位,右腳抻開後,綁在左側下面位置上,李雪娜說“這麼綁,一般一個小時承受不住,”但朱喜玉整整被綁了五天晚上。 朱喜玉自從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長春女子監獄)“教育監區”之後,絕食抗議、抵制“轉化”,多次被送進醫院進行灌食迫害,身體處於非常虛弱的狀態。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朱喜玉被轉到八監區411監捨。包夾張艷梅經常打嘴巴子或踢一腳;用拖鞋打;在廁所抓頭發撞牆;四是換硬的鞋之後,一個勁的踢女人的陰部,天天打,天天踢,最後陰部變成黑色,裡邊形成硬的東西。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至五月二十日,在八監區411監捨,朱喜玉被整整戴手銬迫害五十三天,因為朱喜玉點名的時候喊“法輪大法好”,有法輪功學員跟著喊“真善忍好”加重迫害。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因朱喜玉要求公開煉功,一直被強制戴手銬,從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直到回家為止,一直戴手銬,每天只開三次手銬。其中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至六月十四日在八監區411監捨戴手銬,六月十四日至六月二十一日回家為止在408監捨戴手銬。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日,延吉市國保和“六一零”、河南派出所十多個警察闖入延吉市法輪功學員吳春延家,非法抄家,綁架了吳春延、朱熹玉等七名法輪功學員。當天上午九點半左右,延吉國保大隊鄭哲洙等人穿著便衣,破門而入,把學員家裡翻的亂七八糟,並將真相資料、電腦和打印機等東西搶走,還把學員個人手裡的包和書拿走,給他們每個人照了像後,將學員綁架到河南派出所。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吉林省延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與延吉市檢察院人員闖到延吉市法輪功學員吳春延、安福子、朱熹玉家,強行把他們帶到延吉市檢察院,逼他們在什麼文件上簽字,遭三人拒絕。延吉市檢察院還發所謂告知書,企圖進一步迫害。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被“監視居住”半年。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檢法人員以解除案件為名把朱喜玉和安福子帶到法院(吳春延身體原因沒有去)開庭,宣布解除案件,二人當場回家,可是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突然宣布判刑,並實施綁架。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法院人員以“去辦手續”為名,把安福子、朱喜玉帶到延吉市法院,吳春延因為身體原因未到。 延吉市法院法官金英玉,沒有經過正常的開庭審理,突然宣布非法判朱喜玉四年,安福子三年有期徒刑。安福子因為身體原因,被“監外執行”。 吉林省女子監獄變著法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不讓說話,不讓洗澡,不讓見家人。對所謂轉化的學員,要求每人“檢舉”三名法輪功。在邪惡的逼迫下,有的人只好編假名字。法輪功學員朱熹玉、車平平、徐麗娜、張國珍、項麗傑、劉香卓、於文燕、嚴淑芳、牛玉輝、孫士英、雷淑香等,被剝奪親友探視權。 從二零一八年五月開始,吉林省女子監獄強制“坐板”體罰代替奴工迫害。“坐板”其實是一種酷刑折磨,強迫人整天坐在窄小低矮的小板凳上,小面積支撐身體的重量,可以造成身體巨大痛苦。監獄強制法輪功學員從早上4點30到23點一直坐板長達18個半小時(中午只有一個小時休息)。坐板期間,每人只許喝一杯水,只有三次上廁所的機會,而且還要請假。 監獄利用犯人做包夾,利用轉化人員做所謂“幫教”,加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其中積極參與迫害的幫教有王積平、王淑文;邪惡幫教有李明華、俞雪薇、張靜、王悅等。 法輪功學員朱喜玉於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七 日回家。 延邊社保管理局逼迫她的妹妹和兒子繳納了已領養老金207131.99元。朱喜玉已向法院起訴,已立案。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朱喜玉在天池大橋南側向當時陌生的學生講真相,被綁架到看守所。九月八日,被非法開庭判兩年,勒索罰金4千元。朱喜玉再次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一日,朱喜玉從監獄到回家。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摧殘性灌食;
長時間吊拷;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私闖民宅;
非法勞教;
電刑;
關禁閉;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送入精神病院;
地上拖;
逼迫放棄信仰;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性侵害(包括男性);
吊綁/吊瓶;
撞牆;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審判;
注射不明毒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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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吉林省女子監獄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蘭家鎮郭家村富盈路
郵編:130114
獄務電話:0431-85375031
紀檢監察電話:0431-8537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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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長信箱:hnaty@sina.com
監獄長:安彤宇0431-85375001
主管教育副監獄長:吳曉梅(女,50多歲)
副監獄長:魏麗慧15312692195、0431-85375006
八監區監區長:錢偉(女)18504301922
八監區主管教育副監區長:陳曦(女)
八監區副監區長:高陽(女)1850430226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
王晶,
關薇,
張桂梅
吉林省女子勞教所
:
張淑華,
王珠峰
延吉市法院
:
金善淑
吉林省女子監獄(黑嘴子監獄)
延吉市看守所
長春女子監獄
:
李雪娜
延吉市610
北山派出所
延吉市公安局
:
李東洙,
許曉峰,
肖彬,
宋立海,
張文洙,
朱永才,
黃文哲
長春黑嘴子勞教所
延吉市國保大隊
:
鄭哲洙
延邊駐京辦事處
延吉市檢察院
:
樸明玉
延邊腦科醫院(精神病院)
大成(發展)洗腦班
延邊地區人社局
延邊社保管理局
更新日期: 2023年5月13日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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