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桂芳
簡介:
蔡桂芳(Cai,Guifang),
女 ,
62歲 ,
佳木斯大法學員。二零零五年夏,蔡桂芳在廣東深圳一住宅小區發法輪功真相光盤,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遭福田區派出所綁架,在派出所關押一天一夜,用手銬銬在椅子上不能動。第二天,蔡桂芳被劫持到福田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天後蔡桂芳被勞教一年。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九日上午11點左右,佳木斯市多名大法學員去江川農場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告發,有6名大法學員被紅興隆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這六名大法學員是:蔡桂芳、蔡桂榮、蔡桂琴、劉景燕、吳鳳、楊麗。其中蔡桂芳、蔡桂榮、蔡桂琴、楊麗,雇傭齊雙元的個體面包車。 二零零八年九月,佳木斯市樺川縣齊雙元、蔡桂芳、蔡桂榮、蔡桂琴、劉景燕、吳鳳、楊麗等七位大法弟子被惡警綁架。這是一起由樺川縣公安局副局長李明臣和城南派出所所長於輝指使,城南派出所警察沈延民與張國輝二人行騙,並與江川農場公安分局合謀的綁架案。 紅興隆偽法院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非法審判齊雙元、蔡桂芳、蔡桂琴、蔡桂榮、楊麗、吳鳳、劉景艷等七人,當時旁聽席上,七人的家屬約有一百多人,齊雙元妻子委托北京維權律師張建國為其作了無罪辯護。齊雙元被非法判刑六年。據消息,惡黨法院聲稱: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就加重刑期。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4日,農墾紅興隆法院仍然以莫須有的罪名,枉判大姐蔡桂芹和三妹蔡桂榮四年、二姐蔡桂芳三年半,司機六年,七旬老婦劉景燕也不放過,被誣判四年。 並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份非法判刑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 蔡桂芳在哈女監長期被迫害致使血壓高達二百多,心髒也出了問題,弟弟給她辦理了保外就醫,可以提前幾個月回家。就在她臨回家之前,哈女監才給她離婚判決書,她這才知道已被離婚。
迫害類型:
惡人舉報;
綁架/劫持;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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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齊雙元被非法判刑六年
責任單位及惡人:
樺川縣公安局
:
李明臣
紅興隆公安局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樺川縣城南派出所
:
於輝,
沈延民,
張國輝
紅興隆管局法院
:
韋平,
劉丹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日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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