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凡
簡介:
王凡(Wang,Fan),
女 ,
50歲 ,
山東東營市廣饒縣大法弟子,原是中石化集團勝利石油管理局龍口基地(原勝利油田海洋石油船舶公司)俄文翻譯。杜建新和妻子王凡原是山東勝利油田龍口海洋石油船舶公司龍口基地職工,學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這對年輕夫婦遭到中共機構施以的人身、經濟及精神上迫害,多次被非法關押、非法勞教判刑、酷刑折磨、敲詐錢財、克扣工資、降職使用甚至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二零零一年,王凡被迫流離失所到天津。後她在散發真相資料時被當地惡警綁架,二零零二年六月五日被天津市河西區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二零零五年正月十六王凡出獄,回到廣饒縣稻莊鎮馬樓村公婆家。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東營市廣饒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隊長聶某某、稻莊鎮派出所等六、七名惡警將王凡從公婆家綁架到勝利油田濱海公安局海濱分局,後惡警又將王凡劫至勝利油田勝采洗腦班迫害。王凡在洗腦班絕食反迫害,遭到勝利油田“六一零”惡人的毒打,被派去看守她的人實在看不下去了,質問惡人:“你們還要把她打死啊?!”惡人才悻悻停手。“六一零”惡徒並不允許公婆、丈夫及孩子探望王凡。 五個多月後,王凡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勝利油田濱海公安局海濱分局惡警劫持至山東王村第二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十天後家人才收到所謂勞教決定書。 在邪惡的王村勞教所裡,王凡一直堅定信仰,拒絕轉化。勞教所惡警用長期罰站的酷刑多次折磨她,最長一次達十七個晝夜,致使王凡身體受到嚴重損傷。兩腳至兩腿全都浮腫,心髒嚴重受損,便秘、頸椎酸痛、腳趾麻木,全身各個部位極度疲勞。即使這樣王凡仍被強迫做超負荷奴工,每天工作十七、八個小時,甚至通宵勞作。有目擊者曾看到王凡戴著手銬,被幾個惡警拖去灌食。 一次在惡警王慧英和王永紅的指令下,兩個犯人李新培和呂霞打王凡,惡警王永紅親自動手迫害王凡。王凡的家人多次到勞教所看王凡,一次也沒叫王凡見到家人的面。非法勞教到期後,王凡連家也沒讓回,又被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惡警一直不讓家人探視,家中老人非常掛念她。 二零一一年一月,她尚未獲得自由,她的丈夫杜建新又被非法判重刑十年。 王凡女士近日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以下是王凡在訴狀中的陳述: 我於一九九六年四月在讀大學三年級時開始學煉法輪功。以前每年冬天我都要犯支氣管炎咳嗽不已,學功後我便不再咳嗽了。其它的一些小毛病也不翼而飛。畢業後我分配在山東東營勝利油田龍口海洋石油船舶公司龍口基地,負責公司俄文資料翻譯等。煉功後我明白了要按照“真、善、忍”做人、做事,心胸變得開闊,與人關系融洽了,干工作認真、負責,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肯定。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十幾年來在江澤民的迫害政策下,我遭到中共機構施以的人身、經濟及精神上的迫害,多次被非法關押、非法勞教判刑、酷刑折磨、敲詐錢財、克扣工資、降職使用甚至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船舶公司開始大面積鎮壓本地法輪功學員。當時我丈夫正在青島學習,被強制拉回公司,失去了考證機會,損失培訓費九千多元。我進京尋求上訪渠道,被原三大隊書記劉宗森,原一大隊書記李文水利用和恐嚇父母騙到勝利飯店(油田駐京辦事處),並配合油田公安對我不分晝夜進行攻心戰,威逼我寫保證書。期間我辦公室的櫃鎖被撬開,大法書一本被搶走;公司保衛科及相關人員逼迫我丈夫說出大法資料埋藏地點,非法搶走大法資料一箱。 九月初,原公司黨辦主任張法慶、劉宗森於晚上將我從家中帶到公司鴛鴦樓招待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國慶”長假過後才放出。期間,關押的房間經三道門鎖,只有吃飯和上廁所才能出門,事後又向我索要伙食費600多元。這段時間內丈夫杜建新被軟禁到船上,失去正常休班權。 十月底,經單位領導同意,我們請假回家探視父母,當天半夜,劉宗森與李文水大隊長從幾百公裡之外的龍口追至家中,未申明任何理由,不可理喻地將我們帶回單位,要求我晚上住在單位辦公室,白天上班派人跟蹤監視,非法監管一個多月。我丈夫杜建新被撤銷船員崗位,轉到物業公司環衛隊。在工作量相同的情況下,每月僅發三百多元,相當於“下崗”職工的最低生活費。 二零零零年一月我們向公司黨辦交了一份聲明,表示過去在高壓威逼下所做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言行作廢。當天我們再次被非法監管。在張法慶、李文水、劉宗森等人的指使下,惡徒把我關在原挖泥隊的一個廢棄的破板房內,雪花從房縫落到地面上許久不化,此時我已懷有身孕,但公司黨辦無視國家法律非法虐待關押。我絕食抗議近四天,黨委才將監住地點移到招待所一個沒有暖氣的屋子裡,白天派人送到環衛隊,晚上送到招待所,一直持續到二零零零年五月份。 二零零零年底,原物業公司黨委書記李國林恐嚇我們,要將我們送至洗腦班,並勒索五千元的“學習費”。我們被迫離家出走一個多月。期間公司保衛科非法翻牆侵入我住宅搜家。二零零一年二月,李國林伙同龍口市“六一零”將杜建新強行送往淄博王村勞教所洗腦近二十天,回來後又關在龍口市下丁家洗腦班二個月。他們將我從父母家中騙回自己家中。 轉天,張法慶等人派保衛科數人來到我家,踹斷臥室門鎖,一女警從我懷中搶走僅八個月的孩子,嚇得孩子哇哇大哭。兩男警強行將我拖出家門,按在車上,將我母子二人綁架到洗腦班。洗腦班惡徒對我實行晝夜輪番灌輸,三天不許睡覺。幾天後書記李國林強行派人將八個多月的孩子送到廣饒爺爺奶奶家,給還在哺乳期的孩子強行斷奶,使孩子整夜啼哭。我被關在洗腦班近三個月才放回。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李國林再次找到杜建新要求去洗腦班協助邪惡迫害,我們再次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零二年六月五日我在散發真相資料時被天津市河西區某派出所非法刑訊逼供、誘供五天五夜,雙臂用手銬吊銬兩上下舖上層,有時上下舖分別抻銬,打耳光,脫鞋在光腳下澆水後用電棍電水,恐嚇,不讓上廁所,流氓語言侮辱;一公安人員企圖性侵,在本人正念抵制下未能得逞。 在河西區看守所人員嚴重超員、極為惡劣的條件下關押十個月後,河西區法院非法判我三年六個月。在獄中我被嚴重迫害。我被強制長時間罰站,導致腿腳充血腫大、疼痛難忍,不准上廁所、洗澡,派刑事犯肆意咒罵、看管;因不配合轉化我被轉移監區,惡警換另外的迫害方式:從早到晚持續坐硬板凳,頸部、背部、雙腿挺直,兩手平放在腿上,不准閉眼,這是被他們叫作“三挺一瞪”的酷刑。為保持酷刑的痛苦,連盛飯都不准受刑人站起來,由包夾刑事犯送到手裡。兩名刑事犯專門看管,門外還有大包夾犯在巡視各個監室。不久我臀部皮肉出血,板凳上的花紋象刀刃似的硌著皮肉,動一動都疼痛不已,一段時間後就開始有帶血的皮脫落。每天罰坐的時間逐漸延長,睡覺的時間逐步延後,以制造更大的恐怖壓力和身體痛苦;吃飯時間控制在五分鐘,上廁所時長、次數受到嚴格限制;在監室內制造恐怖氣氛,以刑事犯的權利作為轉化我的抵押,挑起刑事犯對自己的敵視和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東營市廣饒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稻莊鎮派出所闖入我公婆家中,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書籍和電腦、打印機等物品。強行將我綁架,後轉到勝采洗腦班,將我囚禁在洗腦班一個斗室中,強迫灌輸洗腦。我在洗腦班絕食反迫害,在管理局機關醫院遭到勝利油田“六一零”惡人的毒打和折磨。在暗無天日的洗腦班非法囚禁迫害我五個多月後,十二月二十五日被海濱分局劫持至山東王村第二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勞教所惡警用長期罰站的酷刑多次折磨,最長一次達十七個晝夜。惡警毫無人性的無視我還在絕食,身體虛弱的情況逼我晝夜罰站。罰站期間我多次昏倒,眼睛因無睡眠視物呈黃色。更令人發指的是,每次灌食前都要強行抽血,期間大約抽了八、九次血。那時我面容脫相,兩腳至兩腿全都浮腫、充血,手部膚色一度呈黑色,心髒嚴重受損,便秘,頸椎酸痛、轉頭都吃力,腳趾麻木、刺痛,身體受到嚴重損傷。 剛剛恢復飲食第二天,就被強迫做超負荷奴工,每天工作十七、八個小時,有一次通宵勞作。長期而連續的迫害,導致我全身各個部位極為衰弱,抬手都覺吃力,後背疼痛,三十幾歲的我體力不如六十歲老太太。 二零一一年一月,我尚未獲得自由,我丈夫杜建新又被非法判重刑十年,給雙方父母、孩子造成極大痛苦。 從二零一七年十月中旬至十月三十一日,山東省東營市勝利油田對王凡進行了又一輪迫害。有不明人員在她的住宅處布下車輛,多名人員進行三班倒,出門就隨身跟蹤,給她的正常生活帶來極大干擾,也攪亂了小區原本安寧的氣氛。在此之前,王凡原單位海洋石油船舶公司黨辦主任白征和一社區干部找她談話,要求保證“不出去”。 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中下旬開始,直至十月二十五日,在中共召開二十大期間,山東東營市法輪功學員王凡女士又一次被24小時非法監視。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八點左右,王凡剛出單元門就被蹲坑警察劫持、搜身,與丈夫杜建新同時被綁架。警察隨即闖入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警察從早上翻到下午,角角落落翻了個遍,連皮筋、塑料袋,什麼新的舊的、好的壞的東西通通搶走,家裡跟被土匪打了劫似的。十一月二十九日八點前後,付健在自己的租住處樓下被濱南國保大隊和派出所的警察綁架。 三位法輪功學員均遭非法刑拘,被非法關押在濱海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三人被構陷至東營區檢察院,三月二十七日被構陷至東營區法院。綁架發生後,杜建新、王凡夫婦和付健的家人為他們聘請了律師,但律師會見權被無理剝奪,警察單方面造假構陷他們的資料卻整理了一大摞。 二零二四年五月,杜建新的母親因兒子兒媳再次被綁架、關押而憂思成疾、含冤離世。家裡只剩下近九十高齡的爺爺和孫子相依為命。 二零二四年七月三日下午兩點,三名法輪功學員在東營市東營區法院被第一次非法開庭,當時只是簡單走了一個流程,沒有讓當事人和律師辯護。期間東營區法院稱,因更換合議庭成員的原因,又於十月十六日上午九點在東營區法院重新非法開了一次庭,因為開了一天沒有開完,十月二十一日,在東營區法院又接著上次未開完的庭又非法開了一天的庭,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九日,東營區法院第三次非法開庭。其後的兩次開庭中,三位法輪功學員、三位辯護律師和杜建新的親友辯護人均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 非法庭審中,公訴人趙鵬以《刑法三百條》非法指控三位法輪功學員。三位法輪功學員當庭否定非法指控,認為所有指控都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事實根據。在非法庭審過程中,公訴人趙鵬自始至終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據。律師們有理有據的辯護都被法官劉楠等人當空氣。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以劉楠為首的法庭,對三位法輪功學員宣判非法刑期:王凡被枉判四年,被勒索罰金三萬;杜建新、付健分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每個人被勒索罰金兩萬。三位法輪功學員隨後上訴,二零二五年九月十日,他們被東營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日後,王凡被劫入山東省女子監獄迫害,杜建新、付健被劫入山東省監獄迫害。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毒打/毆打 ;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監視/跟蹤;
看管/蹲坑;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非法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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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城月圓人難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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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山東省濱海公安局:(直屬山東省公安廳,前身為勝利油田公安處)
地址: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濟南路84號,郵編257099
電話:0546-8554198
局長:武鎮(2025年4月調任日照市公安局局長)
濱海公安局濱南分局:
地址1: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瑪琅村154號,郵編257086
地址2: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牛莊鎮鎮前街25號,郵編257086
電話:0546-8851866
國保大隊:
地址3: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文化街78號,郵編257086
電話:0546-8506911
涉案國保警察:
大隊長常偉18205462636
魏屹182054627077、陳勇、張永剛、張瑞、任國棟、翁建忠、姚靜、孫波、胡振輝等
東營區檢察院:
地址: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井岡山路910號,郵編257066
電話:0546-3012058、0546-3012089、0546-3012110、0546-3011060
公訴科:0546-3012158、0546-8268958、0546-3012109、18661396300
檢察長:崔江西
案管中心主任:任耀海 0546-3012109
公訴人:趙鵬 0546-3012158
東營區法院:
地址: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鐘山路909號,郵編257066
電話:0546-8228110、0546-8265110
院長:丁文強
審判長:劉楠(女)
審判員:楊鵬
陪審員:宋美虹
東營市中級法院:
地址:山東省東營市府前大街79號-1,郵編257091
電話:0546-8384897、0546-6387621
傳真:0546-6387977
熱線:0546-12368
院長:趙國濱
法官:張寧
山東省監獄:
地址:濟南市歷下區工業南路91號,郵編250100
電話:0531-87075454
傳真:0531-87072444
監獄長:陳萬文(2025年仍在任)
山東省女子監獄: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世紀大道3777號822信箱111分箱(十一監區),郵編250104
電話:0531-85838125、0531-85838066
監獄長:李延群(2023年任至今)
責任單位及惡人:
淄博王村勞教所(王村洗腦班)(山東省法制培訓中心)
:
王永紅
廣饒縣公安局
王村女子勞教所
天津市河西區法院
濟南市女子監獄(山東省女子監獄、山東省興業發展公司)
山東女子第二勞教所(前王村勞教所)
:
王慧英
王村第二女子勞教所
勝利油田610辦公室
勝利油田濱海公安局
勝利油田龍口海洋石油船舶公司
濱海(牛莊)看守所
東營區法院
勝采洗腦班
廣饒縣稻莊鎮派出所
東營區檢察院
勝利油田濱海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6年1月31日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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