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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銬地環:人盤腿坐在冰涼的瓷磚上,地上有一個固定的手銬,人受被銬上後,除上廁所給松開外其余時間都不給打開,吃飯時只能趴在地上吃,一天24小時不讓睡覺,有時干警還打人。一般銬7天松開後都無法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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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劉慧江(Liu,Huijiang),
男 ,
42歲 ,
天津市河西區法輪功學員,原總參二部正營職少校復原干部。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劉慧江在北京出差時,因在車號為京B5021號計程車上對司機朗京生講真相時被其誣告,當地員警將他抓到某派出所,後被軍委“610”和總參政治部、總參二部政治部及總參二部天津局的相關負責人接回,在天津某地隔離審查,強迫轉化。此次隔離經過二十七天,隔離後精神上開始出現問題。二零零二年七月底、八月初,軍委“六一零”人員進行了第一次驗收,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中旬軍委“六一零”計劃進行第二次驗收。 總參二部天津局政治部主任宋某某、總參二部主管政治工作的副局長韓某某、主管副局長武某某、局長豐某某等,從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起輪番對其談話施壓,以不發年終獎及不發節日獎、不分新建房、取消一切福利待遇,不提職(本應於二零零二年六月由正營晉升副團、中校)等相要脅,劉慧江都不予配合。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八日又將劉慧江再次隔離,由六個保安看管,每頓只給一個饅頭。十二月十四日起總參政治部派來兩名專家,一名是自然科學家石某、一名是社會科學家姚某,用長達一個月的時間輪番對其洗腦。期間總參二部的政治部副部長蔡某等,也代表總參二部黨委前來勸說,均遭到拒絕。一個月後韓某某進一步施壓,說是上級組織決定,劉慧江必須轉化、轉業,如不轉化將給予三年勞教的處罰,還不轉化就將夫妻二人武裝押送回鄉,由當地繼續轉化。在這種情況下我兒劉慧江違心地妥協了。 此次隔離直至一月三十一日大年三十,共五十五天。隔離期間在強大的壓力下出現幻覺,至今無法擺脫,身心承受著極大的痛苦。此後在未經本人書面申請的情況下被非法強迫復員自主擇業。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十年日下午,在天津市西青區大寺鎮張道口村宇泰家園小區大法弟子張洪東家,發生惡警非法綁架多名大法弟子事件。當大法弟子楊慶生剛到張洪東家只有5分鐘,突然屋內斷電,他們以為跳閘,剛打開房門,幾名便衣帶領30多名警察連喊帶叫象土匪般闖入,這伙人有的手持木棒暴打,有的舉著攝像機拍照,之後綁架了房主張洪東、王文藝夫婦及兒子,及劉慧江夫婦、楊慶生、司機董涵贊、陳學慧夫婦(人稱四姨、四姨夫),盧福春、王煥珍夫婦,楊學軍、陳學琪夫婦及陳學英等十三人,並皆被非法抄家。, 當時先被綁架到大寺派出所,又被轉到體院東派出所、友誼路派出所。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下午,劉慧江被關進天津市拘留所。十二月十日又被刑拘到河西區看守所。十二月三十日被移送到河東區看守所非法拘押;被河東區法院判刑四年。 期間,劉慧江的80多歲的老父親,兄長、姐妹和妻子多次到河西區友誼路派出所要人,老人好話說盡,惡警以各種理由不許家屬見面,還放話說:想見人等幾個月後找律師來見。 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劉慧江被天津河東察院非法批捕,因證據不足兩次被法院駁回,天津市河東分局仍然拒不放人。河東法院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下午對劉慧江非法開庭,不准家屬旁聽。 天津市大法弟子劉慧江、楊慶生等在被非法關押近十四個月後,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上午,天津河東法院在河東看守所秘密宣判,未通知任何家屬,誣判五年。 劉慧江由於被綁架,不能回富士能公司上班,面臨的是被公司解雇。劉慧江一家經濟上已陷入困境。 劉慧江等法輪功學員不服被非法判決提出上訴,家屬為其聘請了正義律師為其辯護。 律師經過查閱卷宗,認定原審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秘密宣判更是違法。中級法院不得不將此案退回河東法院重審。其間惡警還多次騷擾被監視居住的盧福春、王煥珍夫婦,並調查誰為劉慧江請的辯護律師,片警還威脅劉慧江的妻子不要參與此事,致使劉慧江的妻子不敢參加旁聽。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五日,河東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法庭內早已安排了二十幾名身穿制服的警察旁聽,只留後排幾個座位給家屬。法院門前穿制服的警察把門,周圍布滿了便衣。 此次庭審,法院的審判長等,一律不報姓名,連律師都不告訴。律師只在庭審前被告知8:30將相關手續遞上。庭審中,檢察院惡人張俊玲根本不讓人說話,幾次打斷律師講話,並聲言:重判每人五年。原案審判長劉五一態度也很惡劣。結束時審判長(女)告訴律師:判幾年已內定完了,庭審就是走走形式。 盡管如此,來自北京的正義律師,還是頂著壓力為劉慧江等法輪功學員作了“憲法至上,信仰無罪”的辯護。整個庭審過程進行了近五個小時。 劉慧江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被移送到天津濱海監獄,直至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被釋放。在被非法抓捕及各地關押期間均多次遭到知名和不知名的公安司法干警的刑訊逼供,特別是在天津濱海監獄遭受了殘酷迫害。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中午,劉慧江一到天津濱海監獄,就在監捨內被兩名犯人張東、劉永濤在監捨內毒打。下午,主管員警高佩治和多名員警又給劉慧江戴上手銬、腳鐐送到八大隊進行嚴管。每天每頓飯只給劉慧江一個小饅頭、半小杯水,逼劉慧江坐在只有二十厘米高的獨居舖板上,將手銬、腳鐐扣在地上的鐵環上,叫軋地錨,腰直不起來。吃飯要趴在地上吃;上廁所也只能在原地,還得按點上,過時只能拉在褲子裡;晚上睡覺也得保持端正坐姿,而且剛一睡就被看管的犯人繩志強等弄醒,不讓睡覺。犯人張東還不停地對劉慧江進行辱罵、威脅、恐嚇、吐口水,不停地進行人格侮辱,甚至采取斷食絕水的手段逼劉慧江轉化。八天後解開地錨時,剛一站起即跌倒,只能被人架著行走。為掩人耳目,員警又讓在獨居室呆了三天才放出。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中旬,劉慧江向主管員警副中隊長高佩治聲明:在嚴管迫害下所寫的東西全部作廢。港北監獄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起對劉慧江進行了更加瘋狂的迫害。頭兩周他們組織十余名犯人輪番對劉慧江進行人格侮辱,人身攻擊、謾罵、恐嚇、威脅。兩周後的十二月二十八日,經五監區長張仕林批准,在副監區長宋學森的幕後指揮下,副中隊長高佩治組織近十名“包夾”犯人:陳峰、宋桂昌、郝剛、宋惠、張蒙、周武亮、繩志強、賈玉文、高健等,對劉慧江實施了更加殘酷的迫害:每晚十一時睡覺,早四點起床,睡覺時要求一只手要伸出被外放在頭部,一只手必須放在被裡,說是防止煉功。如果兩手同時露出或同時進入被窩,就立即弄醒。由周武亮、賈玉文在床前觀察並記錄劉慧江每一個細微的表情和動作,還采取往嘴裡、臉上放陰毛、線頭、在耳邊辱罵大法和師父、蓋被子等方式騷擾睡覺。 每早四點起床後一直到夜裡十一點共十九個小時,每日強迫劉慧江一動不動地坐在高約20厘米的小凳子上,腿要並緊、腰和小腿都要立直,頭要朝監控器看。犯人宋惠說我頭上寫了兩個字“惡人”,坐在離劉慧江不足五十厘米的位置。張蒙則說我頭上也寫了兩個字“小鬼”,在後坐在離劉慧江更近的位置。宋惠在前眼睛盯著劉慧江的面孔,觀察他的表情細微變化,不時地強行糾正坐姿,還不斷誹謗大法、侮辱人格,如廁等出門進門時逼喊報告須達到歇斯底裡的程度方肯甘休。 坐到第九天時,劉慧江的臀部開始潰爛,一天一天加劇,潰爛的皮膚粘到褲子上,解褲子時常常大片大片的皮膚被撕裂,鮮血直流。即便這樣,員警仍讓包夾逼劉慧江每日坐姿絲毫不得松懈,每次坐下時都要花費近5分鐘時間,等疼的麻木了,方能坐穩。由於瘀血水和膿水不斷流出,導致所穿的襯褲、棉褲、絨褲每日大面積浸透,甚至膿和血水還大量流到了地面,滿屋子散發著臭味,號裡的其他犯人敢怒不敢言。過了一個多月才開始上藥,但坐姿要求依然如故。 面對著慘不忍睹的場面,犯人宋惠還說別人是混刑期,你就得熬日子。接著郝剛、宋惠、張蒙、繩志強又采用不讓睡覺的辦法,逼劉慧江在睡覺前後反覆念郝剛發明的兩句不倫不類的話,長達六個小時,後又試圖逼迫辱罵大法師父,被劉慧江拒絕。這樣,使劉慧江的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精神上也出現了嚴重的問題,腿腳發麻,屁股上留有大疤痕。 無論在看守所還是在天津濱海監獄,劉慧江每天都被強迫長時間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劉慧江被釋放回家。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左右,劉慧江在上班的路途中被越秀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在家中無人時,一幫警察闖入抄家拿走一台電腦和一部手機及真相資料等。劉慧江現在已經被非法關押在河西區看守所。 天津市河西區大法弟子劉慧江現已回家。 二零二零年四 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兩個月,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釋放。 釋放當日,司法所王某、派出所片警葛某、賓館南裡居委會莊麗約見劉慧江。司法所王某說現在政府的新規定,服刑人員期滿後,要進行五年「幫教」,派出所葛某要求劉慧江「轉化」(寫不修煉保證)。於是劉慧江便離家出走。 為找到劉慧江的聯系方式,居委會的莊麗多次登門或電話騷擾他妻子,並通過其妻子的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等多部門向他妻子施加壓力。於是其妻子便把公公的電話給了他們。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天津一個電話號碼:13752279499自稱姓張的男人,給其父親打電話,讓劉慧江給其回電話。 近日,天津市610、友誼路派出所、賓館南裡居委會主任莊麗等相關人員多次騷擾劉慧江的妻子,要求她打電話叫丈夫劉慧江寫“三書”。還找教育局和孩子學校的領導要求打電話給劉慧江,並詢問老家的詳細地址。還說如果不配合,他們將把相關資料給老家的公安機關協助“清零”。 近日,天津市610、友誼路派出所、賓館南裡居委會主任莊麗等相關人員,多次騷擾大法弟子劉慧江的妻子,讓她給丈夫劉慧江打電話,施加壓力,寫“三書”。為達到目的,還找教育局和他妻子學校的領導,要求她給劉慧江打電話,並詢問老家的詳細地址。理由是劉慧江已被報到市裡,市裡要求三個月內“清零”,還說如果不配合,他們將把相關資料給老家的公安機關協助“清零”迫害。 劉慧江,系原總參二部正營職少校復原干部,因修煉法輪功,被迫離開軍隊,曾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被綁架,後被河東法院判刑四年。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再次被綁架。後被河西區法院判刑一年兩個月,並勒索罰金一萬元。河西區法院,在未通知本人的情況下,非法從劉慧江的醫保卡中扣走5000元。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非法判刑;
毒打/毆打 ;
手銬/腳鐐 ;
嚴管;
非法勞教;
鎖地環 ;
人身侮辱 ;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坐小板凳 ;
逼迫放棄信仰;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精神酷刑;
惡人舉報;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騷擾;
迫害親屬;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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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17835.html#201231205716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416442.html#2012130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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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原判違法 律師為劉慧江等做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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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區大寺鎮綁架案追蹤報導
天津大法弟子楊慶生、劉慧江等被綁架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劉慧江所居小區片警:泰利君13821002322
天津河西分局辦案警察:武顥嵩,楊劍,武顥嵩的手機號13821182725
天津河西分局預審科警察:高源
國保支隊:齊某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河西區看守所
天津市610辦公室
越秀路派出所
大港區天津市濱海監獄(原天津市港北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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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東,
劉永濤,
郝剛,
宋惠,
宋桂昌,
張仕林,
繩志強,
陳峰,
宋學森,
張蒙,
周武亮,
高佩志,
賈玉文,
高健
天津公安局河西分局
河東人民法院
:
劉五一
河東區看守所
天津市公安局
友誼路派出所
小海地浯水道看守所
河東檢察院
:
張俊玲
河西區公安分局看守所
天津河西分局
天津市拘留所
大寺派出所
河東區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3月6日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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