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燕珍(艷珍)
簡介:
任燕珍(艷珍)(Ren,Yanzhen?yanzhen?),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井陘縣微水鎮大法學員2001年4.25前夕,井陘縣約有10多名大法學員進京證實法,隨後各鎮便對在家學員進行施壓,強迫其寫保證,不寫保證的全被非法關押在各鎮內。其中,微水鎮男女不分,把學員關在一個屋裡,只給他們一只馬桶,吃喝拉撒全在裡面,臭氣沖天。秀林鎮則把學員關在一陰暗潮濕的地窯中,許多學員開始拉肚子。而那些進京證實法後被接回的和在家中搜出大法資料的學員全被關進派出所內酷刑折磨。 首先強迫大法弟子聽所謂的工作人員講誹謗大法的內容與看栽贓大法的錄相,。還有惡警於崇旺對那些在高壓迫害下違心屈服後又聲明重新修煉的大法學員煽耳光,其中欒順生的一顆牙都被打掉了。 為了抵制沒完沒了的迫害,許根春與任燕珍於2002年在大年初一開始絕食抗議,半月後,在她們生命垂危之際,610恐怖組織怕出人命才決定在鎮、村等的層層擔保下將其暫時放回,駐班公安說等她們身體恢復後若不轉化還要弄去迫害。范慶軍也於2002年3月24日夜在慈悲師尊的加持下正念闖出牢房。 2016年2月2日晚7點半左右,河北省石家莊市公安伙同井陘縣公安、國保大隊,及天長鎮警察一行十幾個人突然闖入任艷珍家將其綁架並強搶多本大法書及資料。 井陘縣法院在2016年12月8日非法庭審以上三位法輪功學員,其間三位法輪功學員都聘請了律師做無罪辯護。然而在開庭的前幾天,法院說李喜清聘請了為其做有罪辯護律師(事後知道是法院做了手腳,哄騙家人)。 當天,孔翠花、任艷珍兩位律師為其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庭審期間,無論是檢察院的公訴人、法官還是那位做有罪辯護的律師,他們都靜靜的聽完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詞,沒有一個人提出異議。 據悉,構陷任艷珍的所謂“案子”被退回縣檢察院。由於石家莊第二看守所不讓煉功,非法關押時間長,任艷珍身體很虛弱,頭暈、幾次出現手腳麻木。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縣法院第二次開庭審案任艷珍,檢方公訴人李林說:任打了2320個電話構成了犯罪。律師當庭又一次做了無罪辯護。就這樣庭審結束。 任艷珍被冤判五年,已於2021年2月20日回家。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抄家;
綁架/劫持;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審判;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421226.html#2122122560
石家莊市井陘縣任艷珍被縣法院第二次開庭
石家莊市井陘縣董欣華、孔翠花等被枉判
石家莊市井陘縣法輪功學員任艷珍被綁架
河北省井陘縣政府不法人員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單位與責任人:
井陘縣縣委書記:鄭廣智
610辦公室主任:王春書
610辦公室:呂志強
公安局局長:王雪 副局長:李忠勇
政保科科長:王喜昌 副科長:賈慧民
治安科副科長:劉平均 於崇旺
秀林鎮派出所所長:劉永斌
秀林鎮派出所副所長:王計紅
秀林鎮派出所惡警:王國強
危州派出所所長:田永豐
微水鎮派出所所長:張艷榮
微水鎮派出所惡警:馬占元
井陘縣民兵訓練基地電話:0311-2335163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河北省井陘縣微水派出所
:
馬占元,
賈慧民
井陘縣公安局
井陘縣610辦公室
井陘縣秀林鎮派出所
:
王國強
井陘縣彪村洗腦班
:
呂志強,
賈會明
石家莊第二看守所
井陘縣治安科
:
劉平均,
於崇旺
井陘縣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2月24日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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