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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娟


李亞娟被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小號雙手凍成大骨節,至今沒好(此照片拍於二零一五年一月)

簡介:
李亞娟
(Li,Yajuan), 女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大興安嶺大法弟子。

二零零三年李亞娟坐火車去山東看孩子,在火車上看手抄的《洪吟》,被壞人惡告,古源派出所陳榮雙、董慶林把李亞娟又劫持到古源派出所,審訊,把亞娟綁架到松嶺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零十五天才釋放。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六日被韓家園子公安局宋雨等人綁架到韓家園子公安局迫害,把李亞娟扣在暖氣管子上,站不起來,坐不下,手銬越拷越緊,疼痛難忍。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黑龍江大興安嶺韓家園偽法庭對王玉紅等大法弟子非法開庭。在開庭前,偽法官李恆江稱此案不公開審理,經辯護律師嚴正抗議,才不得不公開審理,但是,卻將法庭臨時設在大興安嶺韓家園林業公安局看守所的會議室。

所謂的“公開審理”還不允許旁聽者進屋,只能在走廊做旁聽,開始時還把門緊緊地關上,在律師強烈要求下,才把門打開,讓走廊做旁聽的人能聽到聲音。大興安嶺、韓家園林業局沒有法院,由大興安嶺呼瑪縣法院受理此案。

在偽法庭開庭過程中,王玉紅等大法弟子當庭指出辦案警察韓朝等人對她們采取刑訊逼供等違法犯罪事實,法官和公訴人等人面目表情冷漠、無動於衷,根本不去追問一些細節。而惡警韓朝做賊心虛,在那裡坐立不安、趁別人不注意時,溜出屋,到走廊躲著,惡警韓朝還偷偷對同事講:說我打她們,打死我,我也不承認。

在偽法庭開庭過程中,王玉紅等大法弟子當庭指出辦案警察非法扣押各人物品如:手機、計算機、新購買的還沒開封的光盤播放機等時,公訴人張志鋼(男,40多歲,大興安嶺呼瑪縣檢察院起訴科科長)當時搶著回答說:物品都扣押,不能還給她們。

大法弟子色桂榮當庭問法官,煉法輪功按真善忍的標准做好人有錯嗎?法官打斷她的話,不讓她講這些,卻聲稱有人證明你有罪。色桂榮讓法官把證人找來,出庭做證時,公訴人張志鋼卻說:我上哪裡找去?就是這個所謂的“公訴人”張志鋼在當庭整理證據物品時,有意把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扔在地上,而且還在踩了一腳之後,用得意的眼光看了一眼在場的人。當時大法弟子李亞娟過去把照片從地上撿起來說,這麼好的照片,怎麼能隨便扔在地上踩哪?還是這個公訴人張志鋼在偽法庭上大肆叫囂要重判大法弟子。張志鋼在閉庭後,對大法弟子的親人聲稱:本來她們沒什麼大事,可是她們卻請來了律師,這回事就大了,那意思就是說大法弟子在被他們迫害時只能任由他們擺布。惡黨人員們明明迫害人了,調過頭來,家人還得領他們的情,這邊干著壞事,那邊卻裝著好人。

在開庭過程中,王玉紅的女兒看到媽媽就想給媽媽照張像,由於手機不太好使,也沒照成。就因這事,還遭到警察的恐嚇。

辯護律師在為大法弟子辯護時指出,從律師介入這個案子時就受到各種不正常的干擾,如:禁止辯護律師行使法律賦予的復制案件卷宗的權利;未在開庭前按規定向辯護律師送達開庭通知;辯護律師會見被告人時被國保大隊警察監視;在開庭前,法院無端剝奪律師依法行使的辯護權,(“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律師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受委托的律師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復制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嚴重侵犯了律師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及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由此,辯護律師更加擔心,法院是否能公正審理本案。

律師還注意到法官可能存在一種心理,無論你辯護人如何辯護,已經有無數的生效判決,對法輪功的行為,都是要判“有罪”。從這一點上就可看出中國到底人治國家,還是法制國家,中國是權大還是法大的問題。辯護人指出:人民法院為人民,人民法院是老百姓尋求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希望法官能做一個公正的判決,因法輪功不是“刑法”第三百條規定的“邪教”及控方指控的王玉紅等人的行為,完全不符合“刑法”第三百條規定的構成要件,不能依據“刑法”第三百條對王玉紅等人定罪處罰,應依法宣判王玉紅等人無罪。

開庭過程到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法官宣布閉庭。李亞娟被枉判三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晚李亞娟和另幾位個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哈爾濱女子監獄。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就逼迫李亞娟穿囚衣,還強迫脫光衣服淨身,對李亞娟人格的侮辱,由刑事犯看管,不讓睡覺,強行洗腦,逼看污蔑法輪功的電視。

李亞娟被綁架到女子監獄七監區,接著又把李亞娟劫持到集訓隊罰坐小板凳三天三宿,有包夾看著,之後又把李亞娟劫持到八號監室,讓邪悟人員轉化李亞娟,李亞娟不配合就不讓睡覺,到深夜才讓回去睡覺。他們強行給李亞娟洗腦,他們誹謗師父和大法,罰坐小凳子,李亞娟被坐小凳子坐的屁股上的肉都沒了,只剩下骨頭了,骨頭疼的受不了,痛苦的不行。李亞娟被坐了兩天兩宿直到說不煉,寫四書為止,才讓睡覺。

二零一零年三、四月份李亞娟不配合邪惡,不出奴工,不穿他們車間犯人的衣服,七監區的惡警王隊長把李亞娟綁架到小號。北方的三、四月份很冷,小號沒有暖氣,惡警們故意敞著窗戶敞著門,沒有被褥,沒有牙具,啥也沒有,只有冰涼的水泥炕上放了一層板子,一個人關押一個監室,白天逼坐在炕邊上,手腳凍的癢痛麻,想活動活動,不允許動;晚上被躺在冰冷的炕上,凍得睡不著覺,想活動活動,還不讓,凍的實在受不了,一活動活動身子,他們就發現了,就逼坐或躺在涼炕上。李亞娟手腳凍得麻脹,一碰到涼水,手腳骨頭劇痛,手上關節腫了起來,成了大骨節,直到現在李亞娟的手骨節仍是腫痛。小號每日給喝很稀的粥,惡警們故意折磨逼迫法輪功學員,欲使學員受不了來達到配合他們的目的。李亞娟被關押小號十五天。從小號出來後,他們還是讓李亞娟配合他們,逼著李亞娟奴工勞動,挑撥刑事犯怨恨法輪功學員,說李亞娟不干活等。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哈爾濱法輪功學員於秋艷(六十多歲),寫嚴正聲明,聲明重新修煉法輪功。於秋艷不干奴工活,不穿新發的勞改犯圍裙。在車間裡,七監區大隊長王曉麗叫於秋艷到沒有監控辦公室,就聽辟裡啪啦的,對於秋艷一頓暴打。接著,利用各種借口將於秋艷關進小號。甚至把另一名大興安嶺地區松嶺區古源林場法輪功學員李亞娟也帶進小號,脫去兩人的棉襖、棉褲,關在冰冷的小號裡。

黑龍江女子監獄七監區監區長王曉麗、副監區長常曉麗,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從二零一一年十月正是冬天天氣寒冷,不給熱水喝,住在又陰又冷又有水潮濕的房間,其間有法輪功學員於秋艷、李亞娟(現回家)被非法關押小號迫害。

李亞娟被分到車間干活,起早貪黑的做奴工,困也不讓睡覺,干到後半夜,不完成他們規定的任務不讓睡覺,有時整宿整天的連軸干,為他們創效益。還天天逼著學習誣陷大法的材料,看誣陷大法的錄像洗腦,他們隨便編造材料。還逼著一次次的寫思想匯報,李亞娟在那裡被煎熬迫害著。

李亞娟被關押迫害了三年後才釋放,家人來接,派出所警察還跟著,怕李亞娟上訪說真話,逼著按手印配合他們建立檔案承認自己是犯人被釋放的,李亞娟不配合他們。

迫害類型:
踐踏信仰違反庭審程序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關小號非法判刑綁架/劫持非法關押銬在某處上坐小板凳洗腦/送洗腦班剝奪睡眠高強度超負荷勞動吹涼風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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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辦案人員:宋宇,手機號:13384577999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市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389號六監區(在哈爾濱市火車站乘343路車到新建下車) 郵編150069<br>0451-6684001(轉各監區,共十二個監區)  0451-6694053(值班室)<br>總機電話:  0451-86684001<br>哈爾濱市女子監獄十一監區的電話號碼--0451-86639041 <br> : 常曉麗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現任監獄長:方根寶、包銳,電話0451-86639099,86636066<br>政委 褚淑華 電話0451-86639077<br>副監獄長 陳飛 電話0451-86629677<br>十監區院長: 趙慧華<br>十監區監區長: 趙曉帆<br>十監區大隊長: 吳紅<p>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389號 郵編:150069<br>(在哈爾濱市火車站乘343路車到新建下車)<br>哈女監聯系電話:0451-86639059, 0451--86639069<br>哈爾濱女子監獄總機:0451-86684001 ,0451-86684002 ,0451-86684003<br>周五為監獄長接待日 下午13:00-15:00  電話:0451-86684002-3009,0451-86694053<br>監獄醫院院長:趙英玲 8053<br>哈女監監獄長徐龍江 總機轉8001<br>哈女監監獄政委 總機轉8002<br>政委:褚秀華(女)0451--86684001-3003<br>四大隊長:吳艷傑、陶淑萍<br>八監區區長:鄭傑0451─86358314<br>區長:彥玉華、楊華、崔艷<br>九監區區長:張秀麗0451─86359539<br>九監區惡人榜:<br>劉志強(隊長)、賈文君、燕玉華<br>八監區區長:何松梅、張春華<br>呂某某:集訓隊隊長<br>大隊長:康袢×、夏某<br>獄政科科長:楊麗斌<br>獄偵科科長:肖林: 13845193360(手機)<br>哈女監副監獄長叢新、渚淑華、劉志強(主管保外就醫)<br>哈女監監獄獄政科科長楊麗斌 總機轉8142<br>哈女監監獄教改科科長肖 林 總機轉8130<br>派駐哈爾濱女子監獄檢察室電話:0451-82030982<br>哈爾濱濱江檢察院舉報電話: 0451-86663178<br>哈爾濱市濱江地區檢察院電話:0451-82359148<br>哈爾濱市濱江地區檢察院駐女子監獄電話:0451-86663178 : 王曉麗
松嶺區看守所
大興安嶺呼瑪縣檢察院 : 張志鋼
大興安嶺呼瑪縣法院 : 李恆江
韓家園公安局 : 宋宇
韓家園看守所
古源派出所 : 陳榮雙董慶林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9日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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