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萬慶
法輪功學員遭勒索的單據
法輪功學員遭勒索的單據
酷刑演示:老虎凳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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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萬慶(Li,Wanqing),
男 ,
43歲 ,
河北省滄州吳橋集鎮南徐王村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遭到縣國保、當地派出所人員的非法傳訊,被強迫到於集派出所寫”保證書”。派出所為了阻止上訪,借機勒索他五百元所謂“保證金”。 二零零一年於集派出所所長黃春生帶人把李萬慶從家中綁架到“洗腦班”十多天,此班是在縣二中對面一個進修學校裡開辦的。 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傍晚,於集派出所所長高立傑、警察賈文田等三人由村治保主任張子永領著到李萬慶家,逼寫不去任何地方的保證書,在家中非法搜查並綁架他到派出所,李萬慶遭到毆打、審問。第二天,縣政保股隊長王長久把李萬慶轉到吳橋看守所,一個月後,在沒有經過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被勞教一年零三個月。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李萬慶被送到邯鄲勞教所特教大隊。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晚六時許,惡警葛慶習、王志明叫上尤玉芳、劉士強(普教)把李萬慶帶到五樓,因李萬慶不寫“四書”,遭到葛慶習、王志明、劉士強、尤玉芳的毒打,用警棍打大小腿、背、肋,從六點直到夜裡十二點多才回來。其間李萬慶昏迷過四、五次,小便一直帶血,一個多月後才恢復正常。進班十幾天,李萬慶始終不能和法輪功學員說話,整天被強迫坐小凳子不許動,上廁所得經過同意才能去。 一個多月後被分到二隊干綁魚鉤的奴工。當時做是一批冒牌的“日本魚鉤”,准備出口欺騙國際社會。制造商寫著日本字,售價:260元。中共奴役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用他們的血和淚換取暴利。十二月份二隊為了掙錢,生產盜版書,當時大量印刷《新華字典》。盜版書被法輪功學員在明慧網曝光後被查封,以後每天又被逼迫做花圈。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李萬慶由縣裡的人領著於集派出所的兩名警察和南徐王村支書監送回家。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非法勞教;
交保證金;
洗腦/送洗腦班;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坐小板凳;
嚴管;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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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邯鄲勞教所
:
王志明,
葛慶習,
劉士強
吳橋縣公安局
:
梁永剛,
李立平
吳橋縣看守所
吳橋縣於集派出所
:
黃春生,
高立傑,
賈文田
更新日期: 2018年6月24日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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