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利春
簡介:
劉利春(Liu,Lichun),
女 ,
年齡未知 ,
廣東省梅州市興寧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梅州興寧市龍田鎮派出所的惡警將大法弟子陳育芳、劉利春和其它十幾個法輪功學員劫持到龍田鎮政府,強迫他們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六月二十日早上,劉利春正在家裡做飯洗衣服,被梅州興寧市龍田鎮派出所惡警王某帶去派出所綁架。惡警們非法將她們關押在鎮政府裡面,兩天沒讓她們吃飯。 六月二十二日,興寧市“610”惡警們來到龍田鎮政府,開會研究怎樣迫害她們。這天晚上他們將陳育芳、劉利春等四個法輪功學員(都是農村婦女)帶到鎮政府院子裡,由610頭子和派出所所長領著人圍著她們,惡警和打手們一人手裡拿著一根竹條,威脅她們罵師父。她們不罵,打手們就瘋狂的用竹條抽打她們,打斷了好幾根竹條。 610惡警把陳育芳和劉利春按在地上,把手腳都踩住,身體也用皮鞋踩住,把她們的鼻子捏住,然後就用洗車用的高壓水龍頭對嘴灌水。陳育芳被弄掉了一顆牙。灌水後,惡人又開始抽打,抽打過後又灌水。如此反復折磨兩個小時左右。 六月二十四日上午,惡警將陳育芳和劉利春用手銬銬在樹上。興寧市司法局的惡人把她們叫去問話,司法局一個姓陳的惡人用煙頭在劉利春左小臂上燙了四次,至今還有痕跡。六月二十六日晚上,惡警們又將她們兩個婦女帶到鎮政府院子裡反復抽打和灌水一個多小時。 陳育芳和劉利春在鎮政府被非法關押迫害十天左右。後來陳育芳又相繼被非法關押到興寧市拘留所、看守所、收容所迫害了兩、三個月。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陳育芳、劉利春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抗議迫害,被惡警綁架到廣場附近的派出所,然後又被送到宣武區看守所。 看守所的一個惡警用皮鞋將劉利春踢倒在地上,又踢了好幾腳。當天晚上天氣嚴寒,惡警強迫她們在寒冷的室外蹲了近兩個小時。第三天龍田派出所的警察在看守所找到了她們,看守所的惡警逼迫劉利春說出是哪裡人,叫什麼名字,她沒有說,惡警就用七八折電線擰成一個大結抽打她的胳膊,造成她的左臂無法抬起。幾天後,陳育芳、劉利春被龍田派出所的人帶回了興寧,並被非法勞教,十幾天後即被送到三水婦教所關押了兩年。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中午,龍盤村干部袁錫珠帶著龍田派出所所長羅岳群(警號:199020)等十幾人抄家並綁架劉利春。劉利春一直絕食反迫害致生命垂危,就送到人民醫院灌食和打吊針。 公安欺騙劉利春說上面已批下,放她回家,叫她吃碗稀飯。劉利春吃了後,公安就上報說吃了,可以批捕了,結果劉利春就被公安非法批捕,並劫持到興寧看守所。興寧公檢法在沒有按正常法律程序的情況下,秘密非法判刑五年。劉利春接到非法判決後,就又以絕食反迫害,瘦得皮包骨,送到人民醫院灌食和打吊針,有較多惡人看管。 劉利春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月底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踐踏信仰;
逼迫放棄信仰;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威脅/恐嚇;
毒打/毆打;
摧殘性灌食;
銬在某處上;
燒燙;
罰蹲;
非法勞教;
非法發布逮捕令;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2015年下半年廣東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案例綜述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一)-320491.html#151214234428
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劉備平和劉利春都被劫持在興寧人民醫院
廣東梅州陳育芳、劉利春遭受的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北京市宣武區看守所
廣東省女子監獄
興寧市610
興寧看守所
興寧市龍田鎮派出所
興寧市龍田鎮政府
興寧市司法局
興寧縣龍盤村
:
袁錫珠
興寧市龍田派出所
:
羅岳群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18日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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