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麗麗
簡介:
李麗麗(Li,Lili),
女 ,
41歲 ,
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二月三日下午大法弟子張青樹、寧玉英、李麗麗、趙小連、張喜(常人)、陳艷鳳到肖營子鄉海紅莊村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村書記劉青舉報,隨後肖營子派出所伙同縣國保大隊一起綁架了六名大法弟子,當日被送往青龍縣派出所。六人被關押在青龍縣看守所。 縣公安局副局長劉鐵軍新接手,為搞政績、升官發財、昧著良心一意孤行,將大法弟子張青樹、寧玉英、李麗麗送勞教所繼續迫害。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日傍晚,張曉傑在租住的樓下被秦皇島市海港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當天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李麗麗、廉寶昌、龐舒月,高紀紅、李學穎、趙國華、金彩鳳、吳鳳、王新、王勇、張鑫鋼、房洪霞、曉霞、王建、小平、小華等十七名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關押在秦皇島第一看守所。 秦皇島看守所的惡警向在押人員噴辣椒水是她們慣用的迫害方法。這種辣椒水可不是只用辣椒泡出來的,裡面摻有不知什麼化學藥品,被噴過的人臉上、脖子上熱辣辣的,過後皮膚上都起了水泡。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李麗麗、葉淑霞、王永珍都被惡警以各種借口迫害往臉上噴過。很多在押人員都被噴過。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河北秦皇島市海港區法院對李麗麗非法庭審。因懼怕民眾知道真相不讓任何人旁聽,家屬也只是個別人或幾個人,甚至有的家屬都沒人旁聽,只有六一零、秦皇島海港警察、檢察院、法院等人員。法官在庭審過程中,或不讓律師辯護,或時常打斷律師的話,法輪功學員自己辯護也不讓講或不讓講完。 二零一四年九月,秦皇島海港區法院非法宣判十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廉寶昌七年;張曉傑五年;龐舒月四年半;李學穎、化智凱四年;高紀紅二年半;王欣、李麗麗、葉淑霞、張淑珍等人一年零八個月。 同時判決在龐舒月家裡抄走的85380元法輪功真相幣與156773元現金全部沒收;在王欣、李麗麗、葉淑霞等七位法輪功學員租住的房子裡抄走的47976元法輪功真相幣與121236元現金全部沒收。 二零一五年二月仍被非法關押在秦皇島第一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十四人):黃翠金(河北盧龍)、廉寶昌、李學穎、化智凱、張曉傑(海港區)、高紀紅(石門寨)王欣(唐山)、李麗麗(青龍)、王勇(北京)、王永珍(黑龍江)、葉素霞 (黑龍江)、孫國中(遷安)張淑珍(廊坊)、薄長城(吉林)。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非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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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秦皇島市第一看守所
青龍縣拘留所
秦皇島市公安局
:
陳慶恩
青龍縣公安局
:
劉鐵軍
海港區人民法院
青龍縣國保大隊
肖營子派出所
肖營子海紅莊村
:
劉青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25日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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