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利華(郭立華)
簡介:
郭利華(郭立華)(Guo,Lihua(guolihua)),
女 ,
49歲 ,
大連中山區法輪功學員,大連第四十二中學物理教師。郭立華老師被判非法冤判五年。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五日上午遼寧省大連大法弟子郭利華與石桂芬在劉霞家被劉霞丈夫舉報,虎攤派出所所長帶領部下將其三人綁架。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被劫持馬三家非法勞教兩年。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五日非法勞教期滿時,又被劫持到撫順市羅台山莊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葵英派出所三名警察闖到四十二中學,綁架了郭立華,並非法抄家,後於當天下午五點半釋放她回家。 但是在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葵英派出所警察再次綁架郭立華,並以她用手機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為由,將她非法拘捕,關押到姚家看守所。接著,中山區公檢法不法人員合謀,用了近一年時間,對郭立華進行構陷,並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八日對她非法庭審。 兩名北京律師在法庭上為郭立華作了無罪辯護,認為強加給她的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不能成立。郭立華也拒絕承認所有被強加的罪名。法庭當場沒有宣判。 郭立華的家人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六日拿到非法判決書,才得知中山區法院已在九月九日對郭立華非法宣判五年徒刑。家人准備為郭立華上訴。 參與非法庭審人員: 中山區法院:審判長梁永國、代理審判員程鑫、陪審員王莉軍、書記員姜銀鈴 中山區檢察院:檢察員曲慧勇、代理檢察員周立香 郭立華女士被綁架,遭中山區法院誣判五年,上訴被駁回,大連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郭立華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將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刑滿。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惡人舉報;
非法拘留;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提審;
非法判刑;
抄家;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審訊;
非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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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南關嶺姚家看守所
葵英派出所
大連市610辦公室
:
劉文柱
遼寧女子監獄
虎灘派出所
羅台山莊洗腦班(遼寧省法制學校/撫順市大伙房水庫關愛學校)
大連市中級法院
中山區法院
:
姜銀鈴,
程鑫,
王莉軍
大連中山區法院
:
梁永國
中山區檢察院
:
曲慧勇,
周麗香
更新日期: 2018年1月29日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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