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玲
簡介:
楊志玲(Yang,Zhiling),
女 ,
年齡未知 ,
河北省滿滿城縣城關鎮城北村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城關鎮城北村邪黨書記李久恩、婦聯會主任張淑仙二人經常到楊志玲家騷擾,逼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有時伙同警察非法闖入她家,恐嚇威脅說:這幾天形勢緊,你別出門,在家呆著等等。二人每到邪黨的敏感日就到家裡騷擾。 二零零零年春天,滿城縣國保大隊副隊長張振岳等人闖入家中綁架楊志玲到北關第四警備區。張振岳威脅逼她說出其他的法輪功學員。她不配合,於是又拉她回家把她家翻了個底朝天,什麼也沒找到,就又把她拽回警備區。張振岳把她丈夫叫來,國保大隊隊長趙玉霞在一旁扇風說:她說了,不死就得煉,只要有一口氣就得煉。她丈夫聽後上前狠狠打了她幾個耳光。到了後半夜,趙玉霞一伙人逼她在審訊時的所謂筆錄上簽字、按手印,才讓她回家。 回家後,趙玉霞、張振岳又指派楊志玲的丈夫在家看著她,不許上班,她丈夫把怒氣都發在她身上。後來,她的丈夫出去打工不在家時,家門口不遠處常有警車停著監視她,出門辦事時,也在後邊緊跟著。 奧運前後,國保大隊隊長的劉貴栓綁架大法弟子,抓人抓紅了眼。楊志玲的丈夫因受邪黨謊言毒害,要與她離婚,就舉報了她。國保大隊不分青紅皂白,就派人將她綁架。 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楊志玲去大冊營親戚家裝桃子掙錢,結果沒有活了,正准備回家種菜,村干部李軍、冉新元、李文樂脅迫她兒子領他們找到她並強制她回家。回家後,冉新元布置本村人王春、李文樂、李軍三人在她家門口看守。冉新元對楊志玲說:你別出門了,在家呆著。楊志玲質問他:我不出去掙錢,我們花什麼?冉新元沒有回答,立刻給城關鎮派出所打電話。不一會兒,一輛警車就到她家,警察沖進家中搜走大法書、真相光盤、護身符。將她綁架到城關派出所非法審訊。第二天,轉送到縣看守所繼續迫害。 國保大隊惡警到看守所非法審訊三、四次,他們在非法審訊時還做了所謂的筆錄,還把在她家搶走的大法書、光盤和護身符做所謂的犯罪證據,逼她在清單上、筆錄上簽名、按手印。 第三天, 看守所人員欺騙她說要送她回家,結果劫持到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 剛進勞教所每天被逼一個姿勢坐小板凳,不讓動、不許說話、不許隨便上廁所,除半個小時吃飯外,晚上坐到十一點多。她一連被折磨了十多天。楊志玲被分到大班強制做奴工:穿筷子、疊浴簾、做各種蔬菜籽袋、裝蔬菜盒子。都給任務數, 完成不了任務就得加班。每天中午只讓休息一小時。為了趕“任務”,有時中午不讓休息,晚上加班到十點。每天晚上七點還得被強迫看邪黨的新聞聯播,強迫寫觀後感、思想匯報等。 二零零九年八月,楊志玲被釋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日下午,楊志玲正在滿城縣棉紡廠車間干活,棉紡廠廠長叫她出去一下,她跟著出去,被四人綁架到滿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李黨等人非法審訊。惡警拽著她的手連續按幾個手指印,然後又拽著她的手按了整個手掌正反面的大黑手印。他們有了所謂的大黑手印,就當作迫害的把柄,馬上把她轉送到南韓村法醫醫院檢查身體,量血壓,做B超、抽血。然後將她劫持到滿城縣拘留所。 非法關押十天後,楊志玲二零一四年九月一日才回家。回家前拘留所還強行逼她在五六張歪理邪說的紙上簽字、按手印。 二零一七年八月份一天,城關派出所到城北村法輪功學員楊志玲家,給其拍照騷擾。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騷擾;
威脅/恐嚇;
抄家;
監視/跟蹤;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坐小板凳 ;
定期思想匯報制度;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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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滿城縣國保大隊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
責任單位及惡人:
石家莊女子勞教所
滿城縣公安局
:
趙玉霞,
張振岳 ,
劉貴栓
滿城縣國保大隊
:
李黨
滿城拘留所
滿城縣城關鎮派出所
滿城縣城關鎮城北村
:
張淑仙,
冉新元,
李久恩
更新日期: 2022年2月13日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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