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建華
簡介:
寇建華(Kou,Jianhua),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2002年12月27日,先後有寇建華、李富春、李國升、王淼、譚開宇、邵大為、譚新宇、王天宇、張光亞、呂金宇、從明等十余名法輪功學員被瓦房店監獄集訓隊迫害。2003年2月5日(正月初五)法輪功學員寇建華因在紙上寫了“真、善、忍”被惡警楊運江打嘴巴子。 2003年8月至今(2004/02),在遼寧省瓦房店監獄被非法關押的多名大法弟子因為抵制迫害,不認罪,不背監規,不剪光頭,被嚴管隊嚴管迫害。其它大法弟子用絕食抗議的方式要求放回被嚴管迫害的大法弟子, 刑具之一“特殊床”:在該監獄醫院的單間裡,特意設有專為法輪功學員准備的“特殊床”,這種“床”是專門用於制服精神病人發病時而設計的。呂傳貴、李旭、劉偉東為達到所謂“轉化”目地,經常性采用此“特殊床”來摧殘法輪功學員。將人的手、腳、身體用帶子緊緊綁住,不讓活動。大小便均在“床”上,由2名犯人24小時看管,不讓睡覺,只要一閉眼,立即拳腳相加,高聲辱罵。法輪功學員宋月剛、呂金宇、寇建華均受過此刑具,他們被綁在“床”上一動不准動,時間長達數月之久。這裡不讓打電話,不給出去“放風”的時間。 2005年發生被監管人員王淼、高輝、呂金宇、宋月剛、趙成林、張春鐸、許志斌、苗俊傑、畬鉞、陳鑫、路國占、劉方旭、寇建華、楊國謙等法輪功學員,在被關押期間,經常性遭受監管人員呂傳貴、劉某某、李旭暴力傷害,更可惡的是他們慫恿、唆使犯人惡意傷害他人身體。 在呂傳貴、劉某某、李旭唆使下參與毆打、折磨的犯人有:杜剛、於寶剛、蓋東、趙忠波、李強、王震、崔振環、姜永剛等,其中犯人孫文歡、李民不但有手機,還有筆記本計算機,並可隨意出入監獄大門,趾高氣揚,洋洋得意。 2007年12月19日,被非法關押在瓦房店監獄的十七名大法弟子,被轉押到錦州監獄。他們是:陳鑫,許志斌,苗俊傑,徐兆賓,薛興龍,楊國謙,張亮,寇建華,佘鋮,王長順,高輝,李尚榮,張春鐸,李富春,譚某,另外二個學員姓名待查。
迫害類型: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關禁閉;
其它酷刑;
毒打/毆打;
捆綁在床邊;
剝奪睡眠;
看管/蹲坑;
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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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遼寧省瓦房店市郵編116300: 瓦房店監獄執行處電話:0411--5676631 獄證處電話:0411--5676837:處長:叢政
責任單位及惡人:
南山監獄(錦州監獄)
瓦房店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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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國棟,
劉淼增,
劉成林,
樸某,
宋文軍,
侯某,
叢政,
左曉,
呂成林,
劉偉東,
李旭,
許某,
姜某,
呂傳貴,
楊運江,
李強,
姜永剛,
孫文歡,
李民,
於寶剛,
蓋東,
趙忠波,
王震,
崔振環
更新日期: 2012年8月24日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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