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方旭
簡介:
劉方旭(Liu,Fangxu),
男 ,
年齡未知 ,
遼寧省大石橋市大法弟子。 2001年2月18日大法弟子李艷華女士被惡警毒打致死,大石橋市的相關單位,在上級的指使下,不去查誰打死了李艷華,而是四處去查誰照的相,誰上的網。大石橋市的相關單位,卻指使警察非法亂抓了六位大法弟子,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判決日期是2003年2月17日,其中王長順被非法判了十年徒刑,路國贊、劉方旭、徐強、伏艷被分別非法判了八年。 2003年3月下旬,又有幾名法輪功學員被分到集訓隊,包括劉方旭、路國贊、王長順、楊國謙、張德、李軍、畬鉞、孟勇等。2003年4,適逢監獄領導,監獄長來集訓隊檢查。劉方旭、路國贊、王長順、楊國謙、畬鉞、高輝、張亮等十幾名法輪功學員舉手要和領導反映問題。 2003年8月至今(2004/02),在遼寧省瓦房店監獄被非法關押的多名大法弟子因為抵制迫害,不認罪,不背監規,不剪光頭,被嚴管隊嚴管迫害。其它大法弟子用絕食抗議的方式要求放回被嚴管迫害的大法弟子,其中路國占、劉方旭、畬鉞三人肋骨多根被打骨折,高輝被打嚴重內傷(高已50歲)。三名直接參與的隊長:劉偉東、呂成林、李旭 。 2005年發生被監管人員王淼、高輝、呂金宇、宋月剛、趙成林、張春鐸、許志斌、苗俊傑、畬鉞、陳鑫、路國占、劉方旭、寇建華、楊國謙等法輪功學員,在被關押期間,經常性遭受監管人員呂傳貴、劉某某、李旭暴力傷害,更可惡的是他們慫恿、唆使犯人惡意傷害他人身體。 在呂傳貴、劉某某、李旭唆使下參與毆打、折磨的犯人有:杜剛、於寶剛、蓋東、趙忠波、李強、王震、崔振環、姜永剛等,其中犯人孫文歡、李民不但有手機,還有筆記本計算機,並可隨意出入監獄大門,趾高氣揚,洋洋得意。 2017年5月以來,大石橋市南樓分局的一位姓武的副局長帶著幾個民警,對大法弟子劉方旭(曾被非法迫害8年)、王長順(曾被非法迫害8年)、沈軍(不在家,打電話騷擾)、劉謨龍、於恩邦、馮麗娟、王桂芳進行了不同程度的騷擾。主要是拍照,攝像,問煉不煉了,要電話號碼。期間大法弟子也不斷地向他們講述了法輪大法的真相。
迫害類型: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關禁閉;
毒打/毆打;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判刑;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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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瓦房店監獄近日殘害大法弟子記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瓦房店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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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國棟,
劉淼增,
劉成林,
樸某,
宋文軍,
侯某,
叢政,
左曉,
呂成林,
劉偉東,
李旭,
許某,
姜某,
呂傳貴,
李強,
姜永剛,
孫文歡,
李民,
於寶剛,
蓋東,
趙忠波,
王震,
崔振環
大石橋南樓分局
更新日期: 2017年8月13日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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