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長順
簡介:
王長順(Wang,Changshun),
男 ,
53歲 ,
遼寧省大石橋市南樓經濟開發區東江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八日大法弟子李艷華女士被惡警毒打致死,大石橋市的相關單位,在上級的指使下,不去查誰打死了李艷華,而是四處去查誰照的相,誰上的網。 二零零二年的大年初一,離家在外的王長順見一橫幅角耷拉下來,就給綁上了,被埋伏的金橋警察綁架。還有幾位法輪功學員也被綁架。並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判決日期是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王長順被非法判了十年徒刑,路國贊、劉方旭、伏艷被分別非法判了八年。王長順被非法關押在瓦房店監獄。 二零零三年三月下旬,又有路國贊、劉方旭、王長順、楊國謙、張德、李軍、畬鉞、孟勇等幾名法輪功學員被分到遼寧瓦房店監獄集訓隊。 四月,適逢監獄領導,監獄長來集訓隊檢查。王長順、路國贊、劉方旭、楊國謙、畬鉞、高輝、張亮等十幾名法輪功學員舉手要和領導反映問題。路國贊、王長順被獄警先後找去談話,每人談了大約十五分鐘。之後路國贊、王長順被送嚴管,坐“嚴管凳”。四月末才放出。王長順坐嚴管凳反省期間痔瘡復發,天天便血。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被非法關押在瓦房店監獄的十七名大法弟子,被轉押到錦州監獄。他們是:陳鑫,許志斌,苗俊傑,徐兆賓,薛興龍,楊國謙,張亮,寇建華,佘鋮,王長順,高輝,李尚榮,張春鐸,李富春,譚某,另外二個學員姓名待查。 二零一七年五月以來,大石橋市南樓分局的一位姓武的副局長帶著幾個民警,對大法弟子劉方旭(曾被非法迫害8年)、王長順(曾被非法迫害8年)、沈軍(不在家,打電話騷擾)、劉謨龍、於恩邦、馮麗娟、王桂芳進行了不同程度的騷擾。主要是拍照,攝像,問煉不煉了,要電話號碼。期間大法弟子也不斷地向他們講述了法輪大法的真相。
迫害類型: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關禁閉;
其它酷刑;
非法關押;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坐/鎖在鐵椅子上;
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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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石橋市南樓公安局
南山監獄(錦州監獄)
瓦房店監獄
:
樸某,
宋文軍,
侯某,
叢政,
左曉,
呂成林,
劉偉東,
李旭,
許某,
姜某,
劉淼增,
常國棟
更新日期: 2017年8月13日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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