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敏
簡介:
李慧敏(Li,Huimin),
女 ,
40歲 ,
河北省承德大法弟子,承鋼幼兒教師。2005年李慧敏因散發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李鳳林,林樹剛就曾非法綁架她一次,並非法抄家,抄走電腦主機一台、DVD一台、電插座一個、紙張等一些私人物品。讓寫保證,交5000元錢,才放人。 在2007年9月李慧敏因散發大法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李鳳林、林樹剛將她非法拘留12天(雙灤區拘留所)。灤陽派出所所長薛小勇欺騙她不識字的母親,讓她母親在拘留證上簽字說是對她女兒有好處,她母親根本就不知道到那是什麼。李慧敏被放出來後,他們並沒有放過她。 在單位裡對她進行一年的行政處分,工資減半,每月只開五六百元錢,她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並將她的工作調離,去搞衛生、掃樓道,這還不算,他們還對她進行長期監視,節假日期間,別人都能正常休息,她卻無條件加班(沒有加班費),別人有事可以請假,她卻很難,誰都要過問一下。她母親病重,做手術,要請假護理都得經過他們批准,完全沒有了人身自由。 2008年7月13日晚大法弟子李慧敏洗完澡剛回家,就聽見惡警敲門。不給開,惡警就撬門。她就給他們講真相,他們還撬。被逼無奈李慧敏就大聲說:“你們再撬門我就從樓上跳下去。”他們這才住手。從那以後,惡警就到樓下守候三個多月。三個多月後才走出來。其間多次找到她的父母進行誘騙,直到現在還在打騷擾電話。迫使有工作不能上,有家不能回。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看管/蹲坑;
騷擾;
惡人舉報;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罰款;
調換工作、職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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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復興區鋼城分局
:
劉立寧,
李鳳林
灤陽派出所
:
包克丞,
李富強
更新日期: 2016年6月30日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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