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怡
簡介:
謝怡(Xie,Yi),
女 ,
年齡未知 ,
山東省大法弟子,曲阜師范大學化學化工學院教師。一九九九年底,謝怡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綁架,在駐京辦事處的辦公室裡被關了一夜,第二天直接劫持到曲阜市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十五天。當時曲師大公安處處長高鐵群勒索了家屬三千元,沒給任何收據和紙條。 謝怡老師在1999年曾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過,她丈夫張建平是曲阜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的副院長。謝怡的丈夫因怕謝怡連累自己,也趁機向曲阜市法院提出離婚。 二零零零年夏天,謝怡再次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又被綁架、劫持到曲阜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當時曲阜師范大學邪黨委書記夏耀明、化學系書記孔祥鶴、公安處處長高鐵群等一起迫害她,扣發她的工資和獎金,每個月只發基本生活費二百元左右。 2008年6月底,法輪功女學員謝怡被當地惡警非法抄家,並被綁架,後她機智走脫,被迫流離失所,謝怡抵制迫害,拒絕回答任何問題。於是國保大隊長杜善宏在零簽字,零口供的情況下,編造迫害謝怡的材料。第二天一早,謝怡掙脫手銬走脫,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謝怡在家整理材料,准備參加副高級職稱評定。有人惡意構陷她。當晚上九點多,曲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任善民帶領西關派出所部份警察,在曲阜師范大學公安處閆大軍等“六一零”帶領下,突然闖入謝怡家中,非法抄家,並將謝怡劫持到學校招待所南樓的二樓的一個房間,用手銬把她銬在椅子上,連夜進行非法審訊。 謝怡抵制迫害,拒絕回答任何問題。於是國保大隊長杜善宏在零簽字,零口供的情況下,編造迫害謝怡的材料。第二天一早,謝怡掙脫手銬走脫,被迫流離失所。 第二天上午,即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任善民帶領“六一零”人員,伙同學校公安處閆大軍等人員,把謝怡的實驗准備室的門非法撬開,又非法撬開屋內櫥子,搶劫了大約一千元左右的現金,和其它私人物品,搶走了謝怡用於做科研論文的電腦,價值七八千元,裡面存有她的科研論文的原始數據。 2008年11月25日單方面解除了謝怡的聘用合同。兩年後剛剛回家,又被綁架、非法勞教兩年。 曲阜市法院於2010年3月10日在謝怡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判決離婚,不過法院認定:“原告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及撫養費的主張,因被告未到庭質證,無法查明原被告的共同財產及被告收入的情況,原告亦未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本院不予支持。”法院只裁決孩子由原告撫養。 二零一零年五月五日,被迫離家兩年的謝怡回到家中,沒成想當天晚上,前夫又一次就向曲阜市公安局“六一零”打了惡意告密電話。曲阜市公安局“六一零”國保大隊李明、杜善宏和單樹博等人及西關派出所警察當晚沒有騙開門,就在樓下蹲了一夜,第二天一早,趁謝怡開門送孩子上學之際,十幾個男惡警呼啦闖進門,惡警單樹博用衣服罩住她的頭,將她綁架到西關派出所,李明等人用手銬把她銬在椅子上一天,晚上將她關押到曲阜市拘留所。她拒絕配合惡警的一切非法行為:不簽字,不照相。第三天,李明、杜善宏、單樹博等人將她劫持到濟南的山東女子第一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謝怡在勞教所遭到殘酷迫害。她曾被單獨關押在二大隊的一間牢房,普犯二十四小時監視,每天被逼坐小塑料凳十八、九個小時,直挺挺的坐著,不能閉眼,不能動,上廁所要打報告。濟南的夏天象火爐,不讓開窗子,有時還不讓拉上窗簾,沒有風扇,普犯熱的坐不住,在地上潑水。由於長時間坐著,她的臀部生出了褥瘡。 謝怡曾多次絕食抵制迫害,遭到野蠻的鼻飼插管灌食,有不懷好意的獄醫,故意用又粗又長的管子,插到她胃裡,還故意在她的鼻子裡捅一捅,目的是增加她的痛苦,鼻子很快就腫了,還流出黑黑的鼻粘膜和鼻液。 惡警們故意找茬辱罵她,惡警張詠梅縱容普犯:你罵她沒事。惡警王小韋讓普犯在牆壁、地上貼滿辱罵大法的字和漫畫,在地上也寫上同樣的話。一次她喊“法輪大法好!天滅中共”惡警孫娟、王小韋和普犯把她拖到一個沒有監控鏡頭的房間裡打她。她說:打人犯法。王小韋說:誰看見了?流氓丑態暴露無遺。 由於幾次絕食,身體極度虛弱,1點7米的身高體重還剩30公斤左右,最後一次,謝怡拒絕強制野蠻灌食。白天被綁在約束椅子上,晚上被綁在床上,就這樣度過了100天。在勞教所經歷了長時間,度日如年的身心折磨後,由於生命垂危而被放回家中。 身體康復後,二零一二年五月開始,謝怡多次找曲師大有關人員及領導要求上班,曲師大以解聘為由(沒有辦理任何相關手續),不給謝怡安置工作,不給一分補償,並且讓保安人員阻止謝怡找相關領導,在謝怡的一再要求下,曲師大相關人員才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給一份解聘復印件,謝怡才知道曲師大以曠工為名從二零零八年六月開始停發了謝怡的一切工資待遇,又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單方面解除了謝怡的聘用合同。是單位帶領有關人員,在謝怡正常上班期間,強制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抄家並綁架謝怡,造成的被逼流離失所,不是謝怡無故離開單位,也不是故意違反單位紀律,學校的有關人員有關領導是非常清楚的,卻故意以“未經請假曠工”的名義解聘謝怡,道義何在,天理何在?
迫害類型:
銬在某處上;
非法審訊;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非法強制離婚;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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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山東省女子戒毒所)
:
王小維
濟南市漿水泉女子勞教所
:
孫娟,
張詠梅
濟寧市610辦公室
:
朱運旭
濟南女子勞教所
曲阜市西關派出所
曲阜市公安局
:
杜善宏,
李明,
單樹博,
任善民
曲阜市610
曲阜師范大學
:
閆大軍,
高鐵群,
張建平,
夏耀明,
孔祥鶴
更新日期: 2014年3月13日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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