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春華
簡介:
肖春華(Xiao,Chunhua),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河北省秦皇島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多,北港鎮崔莊法輪功學員肖春華在海陽大集講真相時,被海陽派出所兩名惡警非法強行綁架。 在海陽派出所,肖春華不配合邪惡的迫害,不報姓名,被作筆錄的惡警左右開弓扇了不知幾個嘴巴後,又給她戴手銬,她不配合往外跑,被惡警抓住連踢帶打,用力向後折她的手,左手指險些被折斷,痛的她大喊大叫。幾個惡警聞聲跑來強行給她戴上手銬,將她鎖在鐵椅子上,長達六個小時。(她身處經期,要去廁所,惡警不准。直到惡警出去,來了一女的,才帶她去了。) 下午大約3點多,國保大隊來了兩個人繼續逼供。當肖春華問其姓名時,其中一人叫囂“我就是十大惡人,呂平。”就左右開弓扇她耳光。作筆錄的惡警將肖春華帶到一個房間,又照像又按手印,她不配合。惡警用一50cm長的塑料尺子打她,直到尺子被打折了。並揚言再不老實就把她的衣服扒光。肖春華的丈夫得知情況後趕去看望沒讓見。 就這樣從早上九點多一直折騰到晚上九點多,不讓吃,不讓喝,她被送到秦皇島市第二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秦皇島市北部工業區新崔莊大隊書記和前任村長騷擾肖春華。讓簽字,說不簽字對孩子將來有影響。肖春華看見前任村長在錄像,讓他全部刪掉了。給他倆講了真相,坐了一會就走了。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毒打/毆打;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10877.html#20823231221
秦皇島市國保大隊及海陽派出所惡警惡行
責任單位及惡人:
海港區610公安局
:
呂平
更新日期: 2020年8月30日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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