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麗
運河區法院內外戒備森嚴,警察、國保人員、便衣特務密布
運河區法院內外戒備森嚴,警察、國保人員、便衣特務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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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麗(Li,Li),
女 ,
年齡未知 ,
河北滄州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五日晚,法輪功學員李麗在市勘探公司宿捨樓區發真相資料,被住在5號樓4單元4樓402室的住戶林亞軍發現並惡意告發,他伙同門衛將該法輪功學員抓住,打“一一零”報警,期間李麗給他們講真相倆人也不聽。“一一零“把李麗劫持到南環派出所,所裡一警察如凶神惡煞般的吼叫著讓李麗把資料掏出來,並讓靠牆站著。隨後運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劉坎華趕到,不久又把家人叫來,劉用偽善哄騙李麗及家人,與李麗和李麗的家人拉家常,劉提出去家裡看看,家人就順從了。劉把李麗家裡的電腦主機搬走,和家人說把主機裡的東西拿回去刪了,家人以為刪完了就送回來了,也沒反對。劉還到地下室巡視一遍才離開。可主機至今也沒送回,打電話詢問,劉說“送到市公安局鑒定去了 二零零九年六月,李麗因散發真相資料遭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滄縣看守所,在滄縣看守所李麗被強迫做奴工。李麗至少被非法關押五個多月,給其丈夫、孩子帶來了極大的壓力和痛苦。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九日,李麗在維修自己的汽車時,發現在汽車底盤上有一個小黑盒子,大概8cm×8cm×2cm大,上面紅燈綠燈在交替閃爍著,上面有吸鐵石可以按在汽車的任何金屬部位。經詢問得知這是定位儀。李麗明白自己這是被監控了,但不知如何處理這個東西,也沒看重,就把它摘下來擱在自己家地下室不管它了(車就停在地下室旁邊)。第二天也就是十日,她丈夫不知道這回事,用車。估計這時不法人員就知道車跟定位儀分了家。十二月十一日中午,滄州市運河分局國保大隊的唐國利、李毅等七八個警察到她家非法搜查。李麗順便問唐國利為何給她安定位儀,唐開始否認。但當他們實在搜不到那個小黑盒子時,就問李麗把它放哪裡了,李麗說扔掉了。他們說扔哪了你告訴我們,我們自己去找。最後他們終於在地下室找到了,如釋重負一樣說:行了,定個飯店吃飯去!就走了。臨走時有人透露說這是市局(滄州市公安局)讓他們干的。他們同時還搶劫走李麗的一些大法書籍、一台計算機主機、一台打印機、兩箱紙和一些光盤等。 二零一四年“滄州7.17特大綁架案”涉及滄州地區多個縣市。郭延正親自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犯罪,造成當時包括李麗在內的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李麗仍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女子監獄,過程中部份國保警察表示不願參與綁架和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八月十七日上午,在河北滄州市皇家壹裡小區由滄州、天津、青縣、鹽山、南皮等地法輪功學員交流心得體會,被不明真相的小區保安構陷,下午3點左右時,突然有人輕輕敲門,大家以為又有人回來了(因為中午後有幾個人走了),毫無防備的開了門,滄州市局的一副局長帶領十多名便衣警察一擁而入,滄州的李麗、曹延香、康蘭英、常壽軒、徐凱、侯東亮等及天津的趙翔、劉立新等共42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參與綁架的有滄州市局警察、南陳屯派出所警察及南環巡警大隊的巡警等人員;運河分局國保隊唐國利、李毅、張振海等數名警察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訊問筆錄。到十八日傍晚時分,滄州市的法輪功學員大部份已回家,滄州地區其它縣市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各縣市公安劫持走。十九日後,滄州市被放回家的法輪功學員又都陸續被非法抄家、騷擾;李麗沒有修煉的丈夫王洪亮也被非法拘留半個月。天津的趙翔、劉立新因陪同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家屬來滄州要人,又被唐國利、李毅非法扣留並關進滄州看守所。在滄州政法委、610及市局公安的脅迫下,滄州運河公安分局的唐國利、李毅等人與運河檢察院的人員相互勾結,串通一氣,於九月二十二日批捕了李麗、曹延香、趙翔、劉立新、康蘭英、趙俊如等六名女法輪功學員及徐凱、常壽軒、侯東亮三名男法輪功學員,以所謂的“頑固不化”為由,意欲長期迫害。”。目前(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案子已經到了運河區法院,其中七名法輪功學員家屬為自己的親人聘請正義律師做無罪辯護。幾名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關押在滄州市看守所。綁架事件發生後,九名遭非法批捕的法輪功學員家屬為他們聘請了十二名律師維護自己的權利。律師們依據《憲法》及相關法律要求撤案,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滄州市政法委、“610”勾結律師所在地政法委、及司法局找所有律師談話,並威脅律師們不要為法輪功學員辯護,有的被要求寫書面材料。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運河區法院開庭前會議。法院大門兩邊停滿汽車,對面車裡坐的是國保大隊的唐國利、李毅等人,門前、院內、大廳等處的警員多達五十多人。九位法輪功學員每人被一輛專車從看守所劫持到法院。有三位律師到場,按正常程序律師進入法院只要出示證件就可以了,但是運河區法院對淋著大雨在門口站著的律師一一點名後才讓進入。法院如臨大敵的陣勢,真不知到底怕什麼。律師說:庭前會議是為了提前互相溝通,開庭能順利進行,如此興師動眾是我們從沒見過的。法輪功學員李麗、康蘭英、徐凱、曹延香、侯東亮、常壽軒、趙俊如、劉立新、趙翔被非法關押已經一年。根據中國現行法律《刑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具備取保候審條件,他們的律師正在為他們辦理。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八點剛過,前一輛車開道,康蘭英、趙俊如、常壽軒、趙翔、劉立新、李麗、唐建英、侯東亮和曹延香九名法輪功學員每人一輛車,最後一輛大轎車(約坐20名警察),駛進法院大門後,將他們紛紛帶下車來。九名當事人,十名辯護律師,對公訴人的指證進行一一說明和辨證,奇怪的是律師的辯護多少次被審判長馬永勝打斷,並說:「不許說法輪功三個字」。高律師說:「既不說法輪功,咱這是甚麼案子?」就這樣前三天輪番的指證,輪番的辯護,審判長馬永勝還多次地說:「不許宣傳法輪功,真善忍也不許說。」辦案人非法抄李麗的家,搜走的物品叫她的兒子、一個未成年的孩子簽字並對其恐嚇。在法庭播放的錄像中,把李麗的所謂「物證」就像展覽設計師設計好的一樣,擺列的很整齊,好看,並聲稱是從她丈夫王洪亮的車上搜來的,可是既沒有車也沒有人的錄像。她的辯護律師王磊律師要求公訴人拿出全程監控錄像,並說:「不能看見一把刀就是她殺了人。」可審判長馬永勝並不理會律師的合理合法的要求。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運河區法院發出非法判決結果:法輪功學員李麗被非法判刑六年,常壽軒、唐建英一年零八個月,徐凱一年零六個月,康蘭英、趙翔、劉立新、趙俊如、曹延香、侯東亮一年零五個月,每個人還被非法罰款三千至一萬元。十位法輪功學員已經全部上訴。李麗、唐建英、侯東亮、趙翔、徐凱等隨即上訴。二零一六年四月獲悉,滄州中院維持非法一審結果。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李麗、唐建英被劫持到石家莊女子監獄。九名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關押在滄州市看守所時遭到各種迫害,如被逼迫寫“保證書”、“悔過書”、污蔑抹黑的假材料;被逼迫穿囚服、做奴工,遭獄警慫恿的在押人員毆打、辱罵、絕食抗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遭野蠻灌食等等。
迫害類型:
惡人舉報;
綁架/劫持;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抄家;
非法關押;
迫害親屬;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摧殘性灌食;
非法勞教;
監視/跟蹤;
看管/蹲坑;
電話監控;
私闖民宅;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威脅/恐嚇;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97524.html#19122522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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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勞教所/看守所/監獄/派出所/六一零惡人錄(4/14/09)
責任單位及惡人:
運河區公安分局
:
劉坎華,
李毅,
唐國利
滄州市610辦公室
滄州市公安局
運河區法院
:
馬永勝
石家莊女子監獄(河北省女子監獄)
滄州市看守所
運河區檢察院
滄州市公安局國安支隊
:
郭延正
滄州市勘探公司宿捨
:
林亞軍
滄州政法委
:
彭李軍
運河區政法委
:
戴海興
更新日期: 2020年7月5日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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