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華
簡介:
李秀華(Li,Xiuhua),
女 ,
50歲 ,
河北省遷安市東關村大法弟子。李秀華,出生於一九六五年九月二十七日。一九九八年臘月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的頸椎病、腰痛、乳腺增生、半身麻木等多種疾病不治而愈。由於李秀華堅持修煉,十六年來承受著常人難以想象的迫害與痛苦。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晚上,李秀華與丈夫孫永生和幾名法輪功學員去遷安市上莊鄉發放救人的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上莊鄉派出所去了一輛警車,後來發現人多,增至兩輛警車,五、六個警察強行把他們綁架到上莊鄉派出所,進行毆打,讓他們跪著,讓貓著頭。有一個警察問李秀華叫什麼?李秀華不回答,兩個警察架著她的胳膊,一個警察用手打她的頭、打嘴巴。上莊鄉派出所通知遷安市國保大隊。遷安市國保大隊彭明輝、哈福龍等人給他們戴上手銬,綁架到遷安市國保大隊進行迫害。看著李秀華的警察強迫她跪下,不讓起來。 五月二十一日晚上十二點多鐘,遷安市國保大隊的彭明輝、哈福龍等人闖到李秀華家非法抄家,沒出示任何證件,翻箱倒櫃,把家裡翻的底朝天,一片狼藉。從家裡搶走大法書、師父的照片、光盤等個人物品。 五月二十二日八點多鐘,遷安市國保大隊的一個警察把李秀華帶到另一個屋子進行非法問話:問發了多少大法真相數據,兩個警察用電棍電李秀華的頭,還想電她的胸部,李秀華躲閃過了,另一個人采著她的頭發,把及腰長的頭發采的掉到地上很多,用腳踢她的腰部,還用拳頭打,有一個人問:為什麼煉法輪功,李秀華把法輪大法的真相告訴他,後來他還罵:你這個傻娘兒們,你知道好就在家偷偷的煉嘛,你還出去發這干啥。 大概十點左右,又從公安局國保大隊把李秀華他們轉到遷安市洗腦班(遷安市種子公司專門非法關押和迫害法輪功學員)。到了那裡把李秀華帶到三樓的一個屋子裡,把手銬的另一環銬在一張鐵床上。下午五點多把李秀華帶到另一個屋子,問:發幾回真相資料,李秀華不說,用電棍電她的手、手腕。然後把李秀華帶回原來的屋子,用手銬把李秀華銬在一張鐵床上,一直銬到下午六點多鐘。然後他們把李秀華劫持到遷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零九年四月,大法弟子楊占民(男)、李秀華、孫永生被非法關押在遷安市看守所已近一年了,已是嚴重超期羈押,但遷安國保大隊“六一零”惡警仍繼續執法犯法。 前幾天她婆婆死了,村干部去看守所要人,讓李秀華回來給婆婆辦理喪事。結果沒要著,惡警只讓孫永生回來一小時,就又帶走了。這哪還有人性啊!” 被非法關押的五名女大法弟子張立芹、邵連榮、李秀華、崔慶茹、趙明華正在絕食抵制迫害,市人們醫院急診科大夫參與灌食迫害。 在看守所裡早晚吃的是生了蟲子的黃玉米面粥,中午吃的是生了蟲子的黃玉米面窩窩頭,每個星期給一頓米飯,菜裡、湯裡沒有油,上面還飄著小蟲子,碗底沉著沙子,就這樣的飯菜也只能吃半飽。 在看守所被非法超期羈押將近兩年的時間,強迫李秀華勞動,每年秋天給罐頭廠捅山楂核;昌黎帽子廠有活兒時就給昌黎帽子廠編帽子,為看守所賺錢,都是又髒又累的活,干不完還要挨懲罰。李秀華在遷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七百一十四天。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遷安市中共法院對邵連榮、楊占民、張立芹、孫永生、李秀華五名法輪功學員和法輪功學員家屬蔡又旺非法宣判,李秀華被非法判刑七年,之後,他們不服法院的非法判決,上訴到唐山中院。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中旬被無理駁回。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河北遷安市李秀華等十名被遭遷安市法院誣判重刑的法輪功學員的親友委派二名家屬去遷安市政法委、市政府、公安局、法院、信訪局等處為親人申訴,希望可以討回公道,結果遭到推諉、粗暴對待、甚至威脅,至今也沒有一個說法。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在李秀華沒在判決書上簽字的情況下,把她強行非法劫持到石家莊女子監獄非法關押。到那兒的第二天獄警找李秀華非法問話:讓她說法輪功不好,李秀華不順從她們,他們就發飆,拍桌子、瞪眼睛、威逼李秀華轉化。 接下來,整天播放抹黑法輪大法的錄像給李秀華洗腦,使她身心受到了很大摧殘,三個月的精神摧殘,使李秀華的身體出現頭暈迷糊,手腳都不好使,眼睛看不清東西,在被轉化期間不讓和別人說話、交談,在李秀華精神恍惚、神智不清的情況下,她們寫好了“保證書”之類的材料,強迫她按手印,簽名字。 被“轉化”後,強迫李秀華到車間勞動,做過給成品服裝剪線毛、耪草、栽花、放樹等活兒,有時一天定的任務干不完,開飯的時候就不讓吃飯,等完成任務的人吃完飯,才讓李秀華吃涼飯;到晚上還得值兩個小時的夜班,就這樣地獄般的地方一呆就是六年。 李秀華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刑滿後回家,結束了長達六年的迫害。孫永生還被非法關押在監獄裡遭受迫害,家裡的經濟來源只靠兒子與兒媳婦打工賺錢來維持生活,經常有討債的上門。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村干部領著警察到遷安鎮謝莊村法輪功學員李秀華、孫永生夫婦家詢問訴江之事,警察帶著辦案記錄儀錄像,問他們訴江之事,並索要大法書籍,夫婦二人沒給。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城關分局的兩個警察去遷安市法輪功學員李秀華(東關)家騷擾,問還煉不煉法輪功,要手機號碼,她兒子說:我媽沒有手機,李秀華給警察講了真相,還鄭重的告訴警察:你們不要再到其他法輪功學員家騷擾了,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將來公審江澤民的時候你們也要受到清算的。 唐山法輪功學員李秀華、鄧德萍,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路北法院開庭,十二月五日裁定枉判一年。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摧殘性灌食;
非法判刑;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剝奪睡眠;
洗腦/送洗腦班;
毒打/毆打;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電擊;
銬在某處上;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非法勞教;
逼迫放棄信仰;
騷擾;
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省唐山法輪功學員李秀華、鄧德萍被枉判一年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51878.html#1773023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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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遷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一名大法弟子
遷安市彭明輝等惡警殘害大法弟子案例
好人被關入監獄 這是什麼世道
責任單位及惡人:
遷安市看守所
遷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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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福龍,
彭明輝
遷安市洗腦班
石家莊女子監獄(河北省女子監獄)
遷安市國保大隊
唐山市路北法院
遷安市上莊鄉派出所
遷安市法院
唐山中院
遷安市城關分局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28日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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