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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彩屏(宋彩萍)

簡介:
宋彩屏(宋彩萍)
(Song,Caiping), 女 , 77歲 , 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七年秋,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宋彩屏被騙到北京遭警察綁架,被北京調遣處轉押到內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在那裡宋彩屏的飯裡被多次下毒、遭強制奴工等迫害。

呼和浩特市女子勞教所(現名女子戒毒所)三大隊副大隊長黃旭紅在二零零八年四月─五月間,為強迫大法弟子宋彩萍寫保證,把宋彩萍關小號折磨,體罰(一連罰站七天)、戴手銬、晝夜不讓睡覺、罰站、不讓洗涮,並進行人格侮辱,說其精神不正常,不讓她與任何人接觸,由吸毒勞教人員嚴密監控。並指使吸毒勞教人員在夜裡給宋彩萍的水杯中放不明藥物(共二次)。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日,一個被強制「轉化」的人叫李秀華,告訴一個叫張麗的詐騙犯說:「勞教所死亡名額批下來了,宋彩屏死亡。」 宋彩屏,女,六十多歲,大連人,因修煉大法十分健康,就這樣,在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裡,宋彩屏上了死亡名單,被多次下毒。而且,勞教所不擇手段加期迫害和勒索錢財。

事情發生在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這天晚上,宋彩屏接到家人電話,簡單的談話中,她提到一句人間地獄的話語,三大隊的黃旭紅大隊長立即中斷電話,大罵她兩個小時左右,並在第二天早上,把她關進倉庫重地的小黑屋子,門窗全封起來了,與外邊隔絕。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讓洗漱,不讓換洗衣服。用雙銬子銬住雙手,用拔軍姿罰站,強制寫「三書」,還強迫罵人,白天黑夜的站了七天。

到了第七天的時候,惡警告訴她,如果不寫「揭批書」,倉庫裡放的八十四個人的衣物等日用品,都不讓拿出去換衣服和使用,采取株連別人的辦法,挑起事端。

勞教所謊稱宋彩屏有心髒病、高血壓,強制她吃藥。她不吃,隊長就指使人在她的水杯裡放不明藥物,她就不喝水,所以勞教所的這一招就行不通。 一招不行,又來一招,搞個移花接木,把別人的病歷移給宋彩屏,謊稱她有心髒病和高血壓。就在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一早,勞教所把她們自己寫的「揭批書」交了上去,在宋彩屏的早飯裡放上毒藥,想毒死宋彩屏,但她沒吃飯。飯後大約十分鐘左右,黃旭紅大隊長領著人來看了一下,就走了。在早九點鐘時,就組織三大隊人員到醫務室抽血化驗,把宋彩屏也叫去抽血化驗。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晚上十二點左右,一個夜班警察,到她床前反復看了好幾分鐘時間。看她沒動靜,就到她床下拿水杯。她一下子起來了,那警察馬上就走了。

當天後半夜兩點左右,警察又派值班「小哨」(吸毒勞教值班的)往她水杯裡放毒藥,她知道,從此,她再不喝熱水了。五月十九日晚上十二點左右,值班「小哨」又往她的水杯裡放毒藥,被屋裡吸毒人王某某發現,趕走了。宋彩屏一直很警覺,識破了她們的詭計。她把這件事告訴了一個姓常的大隊長。

在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宋彩屏絕食抗議,要見所長和檢察院長,惡警不但不讓見,還把她關進小黑屋裡,讓吸毒人加害於她,加重迫害。

在五月四日中午,勞教所指使人在宋彩屏的菜碗裡放上毒藥,當她把菜放到嘴裡,說不出是甚麼味,她趕緊吐出來,吐出東西是杏黃色的東西,她把吐出來的東西扔到窗台外,毒死了好多蒼蠅。她把大個蒼蠅撿了二、三十個,幾經周折,反映到小黑河檢察院,讓他們看到毒死的蒼蠅。然而,事後勞教所沒有對投毒者作任何處理。檢察院也不了了之。 這樣,勞教所先後指使人給她投了六次毒。

宋彩萍被綁架後,她唯一的兒子因心急得腦瘤去世,常紅等惡警押著宋彩萍去大連為兒子送行,幾個人的往返費用五六千元全是宋家出的。

一次開會給宋彩萍加期,提前配備了兩個男打手,都是教育科的,其中一個叫肖廣池。一梁姓同修高喊「大法好,不許非法加期」,立刻被倆打手上背銬拖出門去。後來宋彩萍被加期一個月。宋彩萍被累的雙手拿不了東西,被惡警以消極怠工加期八個多月,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才被放回。

瓦房店法輪功學員宋彩屏,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帶著“中華人民共和國2011年3月1日第28號(總號1387)”到北京上訪要求還大法師父清白。但在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被瓦房店第三法庭非法庭審,審判長周發慎,書記員宋琳,把國家文件說成是法輪功真相資料。當時沒有判決。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宋彩屏接到瓦房店站前派出所姓遲的警察打來的電話,叫她回瓦房店去檢查身體走收監程序,實際是妄圖迫害。

遼寧省大連瓦房店市法輪功學員宋彩屏,七十多歲。前段時間到北京有關部門詢問新聞出版署50號令是否是政府文件。西城派出所請示其“上級”,答復說是政府文件,隨即通知大連瓦房店市公安局將宋彩屏帶回瓦房店市。先送看守所,因身體狀況不符規定被放回,但同時進行起訴程序。期間某日,當檢察院知道新聞出版署50號令是政府文件後,告訴宋彩屏不用簽字,當日宋彩屏回家。然而檢察院以其身上還有5元真相幣為由繼續進行起訴程序,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或三日法院下判決並通知宋彩屏去簽字領判決書。宋彩屏現已出走在外。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宋彩屏來大連找中央巡視組上訪時,查身份證,直接被抓,被非法判刑兩年,現被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

迫害類型:
罰站強行施藥剝奪睡眠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逼迫放棄信仰非法關押非法勞教加期(延期)/超期關押非法審訊綁架/劫持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一年十月九日大陸綜合消息-432341.html#21108205644
大連七旬法輪功學員宋彩屏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96673.html#19124233414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藥物迫害綜述(2)
我在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的遭遇和見聞
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多次投毒加害宋彩屏
揭露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勞教所惡警黃旭紅惡行
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遼寧檢察院024-8668-6600 最高檢察院 (100726)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 010-65209114(查號台) 010-12309 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電話(區號:0471) 所長:孫錦琰5692968 副所長:王殿雲5693025 郭香枝5693039 政委:穆建峰5693088 執法監督電話:5693116 5692969 洗碗車間老板電話:13904717577,13337100310 毛衣車間:史師傅:13847137972 組件廠家:江蘇金波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張家港市 電話:0512-58581844,58581148

責任單位及惡人:
呼和浩特市女子勞教所(內蒙古女子勞教所)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內蒙女子勞教所),電話0471-33922681 <br>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一大隊0471-33392682 <p> : 黃旭紅常紅
瓦房店站前派出所大連瓦房店市 站前派出所:地址:瓦房店市文聖街 郵編:116300<br>所長:趙奇鵬 指導員:李國業 副所長:唐忠華、孫永遠<br>民警:王寧 馬衛東 宋玉立 孫輝 王道偉 孫洪濤 王丹 王立強
瓦房店法院大連瓦房店法院主管辦案人:牟林德:0411-85556877 手機:18641191767<br>瓦房店法院院長:譚家戎 0411--85556999<br>瓦房店法院領導:(辦公座機區號都是0411)<br>張積坤 85556886 手機:18098835566<br>羅連鵬 85556733 13079818839<br>高連民 85556969 15940810000<br>李雙偉 85556886 13889430144<br>蔣雲峰 85556677 13050565399<br>辛 濤 85556708 13109842739<br>王英華 85556730 18640982899<br>姚志武 85556799 13998688598 : 周發慎

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10日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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