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春芳
簡介:
曹春芳(Cao,Chunfang),
女 ,
45歲 ,
遼寧大法弟子,漢族,住凌源市中心市場小區A座三單元301室。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九日被凌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五日被凌源市檢察院批准逮捕;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六日被凌源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向凌源市法院以曹春芳於一九九九年開始習煉法輪功為由提起公訴;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凌源法院判決曹春芳有期徒刑四年(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起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止; 遼寧省凌源市(縣級市,由遼寧省朝陽市代管)法輪功學員曹春芳,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被凌源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北街派出所綁架,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被凌源市法院枉判四年。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遼寧省朝陽市社保局非法扣曹春芳養老金59,518.64元。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非法扣32,409元,共計91,927.64元。 在此之前,明慧網報道過朝陽市社保局停發法輪功學員趙紅軍、陳桂蘭、楊玉芹養老金的消息。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省凌源市法輪功學員曹春芳被朝陽市社保局非法扣養老金九萬多元
遼寧凌源市國保大隊王桂林、陳志罪責難逃
看凌源市中共當局的執法犯法
遼寧省凌源市迫害大法弟子曹春芳的惡人
相關單位及個人:
凌源市檢察院主辦檢察員王巍;凌源市法院主辦審判員(副庭長)李則政。
責任單位及惡人:
凌源市公安局
凌源市法院
:
李則政
凌源市檢察院
:
王巍
更新日期: 2021年7月10日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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