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新玲
簡介:
岳新玲(Yue,Xinling),
女 ,
年齡未知 ,
長春大法弟子。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至四月二十四日,吉林省公安部門在全省范圍內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一次大抓捕。而在四月二十二日這晚,僅在長春市曙光路派出所一處,就非法關押了近二十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多人後被非法勞教或判刑。參與迫害的單位有吉林省公安廳、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分局、曙光路派出所等。這些部門的惡警勾結在一起,采取跟蹤、蹲坑、秘密綁架等方式,大肆抓捕、關押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大法弟子高淑余乘坐公交車回家,剛一下車就被長春市南關區曙光路派出所幾個公安綁架,並抄家。邪黨惡警利用同樣手段綁架了大法弟子岳新玲。由於公安局封鎖消息,家屬幾經周折,幾天後才知道人已經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由於公安局封鎖消息,家屬幾經周折,幾天後才知道人已經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非法一審前,二人的家屬都請了辯護律師,可是律師的正常工作權力卻遭到邪黨法院人員的無恥干涉。所謂負責案件的偽法官孫建波,先是謊稱案卷未送達,後又稱內部有規定由他通知律師復印案卷,到開庭前三天,又突然通知律師不得為法輪功辯護,強令律師與家屬終止委任合同,稱辯護律師由偽法院指派。按有關法律,二人均不符合法院指派律師的條件,況且家屬都已事先聘請律師,而且已經會見過當事人,是得到當事人認可的。邪黨法院是撕開臉面的執法犯法。 非法一審後,家屬希望找到哪怕是指定的律師了解一些親人的情況。可是無人可問,偽法官孫建波態度強硬,一副“再說就把你抓起來”的架勢,根本不允許家屬詢問。家屬到法院去取旁聽證,邪惡法官孫建波的態度就象對待犯人一樣。 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早晨八點零五分,長春市南關區邪黨法院開始非法開庭,此時距法院上班時間還有二十五分鐘。偽法庭草草宣判對長春大法弟子高淑余、岳新玲各非法判刑四年,整個過程只有十二分鐘。這是同一案件第二次非法開庭,第一次是在四月十二日,當庭沒有宣判。
迫害類型: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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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長春市公安局
南關區公安分局
吉林省公安廳
南關區法院
長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
長春市曙光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4月11日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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