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艷(陳立艷)
陳麗艷被迫害有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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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陳麗艷(陳立艷)(Chen,Liyan),
女 ,
30歲 ,
英語專業自考大專學歷,家住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蘆屯鎮簸箕寨村。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曾在大連市東北財經大學職業中專任外聘英語教師。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陳麗艷再次去了大連市信訪辦。面對眾多的法輪功學員,交警按照上級的命令故意讓車輛都往法輪功學員集中上訪的街道方向開,其它街道卻很寬松,一時間,整個上訪的街面上很亂,交通阻塞,上級借此以維護社會秩序為名,警察由引導性的驅趕法輪功學員變成暴力性毆打、野蠻驅趕,陳麗艷也遭到了警察的撕扯。法輪功學員陸續被驅趕到大連市政府門前的廣場上,大約有五千多人。大連市政府調動了海陸空軍隊在市政府廣場提前戒嚴,並動用數十輛大客車,將法輪功學員分別送到各個學校裡,不准出入,然後登記。到了晚上,由於法輪功學員的家人不見親人回家,就陸續去了大連市政府要人(當時的大連市市長是薄熙來)。迫於壓力,大連市政府通知各個學校在當天晚上釋放了法輪功學員。陳麗艷在當天晚上九點多被放回家。 正當陳麗艷為新學期的首任班主任和英語教學工作全力做准備時,校長於福潤多次找她談話,要求她說誣蔑法輪功的話。修煉法輪大法使她身心受益,怎麼能喪失良心說法輪功不好的話呢?她無法接受這一無理要求,被迫辭職。 陳麗艷於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踏上了進京上訪的歷程,上午十一點多,當她在北京市某招待所休息時,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展覽路派出所的警察非法劫持到派出所盤查,搜走她身上帶的大法書《洪吟》。下午四點多,又將她帶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看守所。四天後被營口蓋州市公安局及蘆屯鎮的四個警察將她非法押回,途中她被銬著手銬。 九九年十月一日,陳麗艷被非法關押到蓋州市看守所。十月三十日,陳麗艷被非法勞教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蓋州市公安局四個警察將她非法送進了馬三家教養院。教養時間是: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至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入所後,陳麗艷被拉到了一座三層的空樓裡,這就是最早的馬三家女二所。惡警強迫學員集體學背“三十條”(教養院的院規),陳麗艷不背,站在地中間起頭背《論語》和其他大法經文,惡警蘇境拿電棍電擊陳麗艷的脖子。第三天,陳麗艷被送進了女一所與普通勞教犯人同住在一起。 陳麗艷被分到女一所一大隊二分隊,幾天後,所長周芹帶領大約七、八名警察把十名學員叫到教室內,由周芹給學員讀誣蔑法輪功的報紙,其中一名學員起頭背《論語》,所有學員便齊聲背,周芹及其它惡警狠狠地連喊帶叫的踢打學員,其中的一名惡警揪著陳麗艷的頭發使勁往地上嗑,打她大耳光。 在車間,陳麗艷拒絕奴役勞動,惡警對她體罰,強迫她在車間門口撅著(姿勢為:雙手平行著地,兩腿繃直,不准打彎,上身與兩腿成九十度角。)陳麗艷繼續抵制迫害,惡警王艷平指使犯人張學旭(本溪人)揪著陳麗艷的頭發,用腳使勁的將陳麗艷從隊長辦公室門外踹到門裡。 陳麗艷拒絕奴役勞動,大隊長王艷平、指導員顧全藝將陳麗艷強行送進了歸屬於馬三家教養院的沈陽市新生看守所(即小號)。半個多月後,九九年十一月末,陳麗艷又被帶回女一所。 九九年十二月下旬,陳麗艷與其他學員集體煉功,惡警暗中指使十多名犯人對她毆打。犯人有:帶工頭本溪的張學旭、大連的張宏偉、沈陽的韓雪梅、丹東的孟雲、本溪的臧晶、沈陽的劉春榮等。陳麗艷的頭部嚴重受傷,鼻子被她們的拳頭打的大量流血,無數耳光打的她兩眼直冒金星…… 第二天,陳麗艷因要煉功,被惡警王艷平強行關進了禁閉室,用手銬將她的雙手背銬在暖氣管上,每天24小時只能站著不能坐著,不讓睡覺,指定兩名包夾犯人看管。第三天時,惡警王艷平帶她到醫務所檢查,醫生說她嚴重脫水,需喝鹽糖水。陳麗艷不配合,惡警王艷平氣急敗壞地拿出高壓電棍猛烈電擊陳麗艷的脖子,渾身重傷的陳麗艷被電的全身顫抖,小便失禁。 二零零零年一月初,陳麗艷被關押在女一所一大隊三分隊,隊長叫周謙(迫害法輪功學員特別狠毒)。這個小隊關押的都是法輪功學員,與勞教犯分開了,目的想利用猶大給學員洗腦。幾個猶大把學員叫到一個房間,她們四、五個人輪流打了每個學員兩個大耳光,陳麗艷被打了十多個耳光。 二零零零年五月至八月,陳麗艷、蘇菊珍(已被迫害死)等幾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到女二所一大隊強制“轉化”。大隊長王乃民,分隊長張秀榮,所長蘇境。 首先是不讓睡覺,然後由猶大分批輪流對學員灌輸邪惡的謊言,想從精神上摧毀學員的意志,逼迫陳麗艷等學員轉化。陳麗艷不為所動。見軟招迷惑不了她,便開始來硬招罰她蹲,從晚上十點蹲到下半夜二點。 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在女二所一大隊長、惡警王乃民的操控下,分隊長張秀榮把陳麗艷帶到辦公室,屋裡的黃海燕、王曉峰共三名惡警各持一根電棍,三根電棍同時電擊,陳麗艷被電擊的脖子上全是紅點。 五月二十七日下午,分隊長張秀榮把陳麗艷再次叫到辦公室,逼她把鞋和襪子全部脫掉,坐在地上,然後手持兩根電棍電擊她的雙腳心、腿部、上身、嘴唇,邊電邊大叫著:你轉不轉化。陳麗艷堅定的說:我不轉化。惡警張秀榮揪著陳麗艷的頭發使勁的來回掄了幾圈,並惡狠狠地抽她耳光,酷刑四十多分鐘才停手,又強迫她蹶著,每次時間最少一小時,時間長的一上午。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日,陳麗艷又被送回女一所,分到二大隊,大隊長叫盛穎,教導員叫李淑環,分隊長叫趙國榮。陳麗艷在九月四日下午集體出操時堅持煉功。被惡警趙國榮揪著耳朵、從一樓一直揪到三樓辦公室,強迫陳麗艷把鞋和襪子全部脫掉坐在地上,讓“四防”犯人用繩子把她的雙腳捆綁在一起,惡警趙國榮用手銬將她的雙手背銬在一起讓她無法活動,然後手持高壓電棍狠電陳麗艷。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陳麗艷從女一所再一次被轉到女二所,被分在二大隊五小隊,分隊長叫王正麗。因陳麗艷的視力太差導致雙眼球經常疼痛,需要閉眼睛休息,惡警王正麗卻不讓閉目,否則就要給她加期處理。 陳麗艷於二零零二年四、五月間,分別給惡警大隊長張秀菜、副大隊長周謙、分隊長王正麗及其它一名隊長寫了四封講真相的信件,讓她們更好的了解大法真相,為自己選擇一條棄惡從善的路,因寫這幾封信卻遭到了三個多月的非法加期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七日教養期滿,陳麗艷的哥哥接她時,得知她被加期一百一十五天,家屬氣憤地質問惡警為什麼到期不放人?惡警無理搪塞。 陳麗艷不承認對她的非法加期迫害,到辦公室要求惡警王正麗撤掉包夾,惡警王正麗把她關進小號,酷刑坐了十天十宿的鐵椅子,每天只允許學員上兩次廁所,用不讓上廁所來逼迫學員轉化。陳麗艷因不轉化,被罰站、罰蹲。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陳麗艷被惡警王正麗帶到綜合樓酷刑迫害,每天晚上被轉化團隊惡警強迫洗腦到十點,三天後,見陳麗艷還不轉化,大隊長張秀榮指使分隊長王正麗把陳麗艷帶到綜合樓裡的本溪地區“攻堅團”,先由猶大洗腦,陳麗艷不聽。隨後,惡警郭某把手銬拿來把陳麗艷的雙手背銬在一起,把她揪到牆角處,惡警把她的鞋脫了,讓她坐在地上,強行把她的雙腿盤上,後背與牆之間用東西緊緊的塞住,讓她直不起來腰,只能低頭,弓著腰,同時,把撕壞的《轉法輪》強行墊在陳麗艷的臀部底下,然後,惡警把她身邊的雙人床用力往牆這邊推,使勁夾她的雙腿。陳麗艷的雙腿被夾的上不來,也下不去,把她憋的快要窒息了。 十二月三十日,陳麗艷又被分隊長王正麗送到一樓的密室(各個房間的門、窗全部封閉,專門用於迫害大法學員的地方),一進屋,分隊長王正麗就命令她蹲一上午,不許動,不許上廁所,由兩名猶大監控,一直蹲到晚上九點。 陳麗艷被非法加期一百一十五天的期限已到,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被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二大隊五小隊隊長王正麗和一名警察將她送到營口市蘆屯鎮派出所,負責接收的蘆屯鎮片警說,上面有令:因為陳麗艷沒轉化,必須嚴防死守,不准去外市工作,如果有事要走,必須跟他們打招呼。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一日半夜12點多,營口市公安局、安全局、站前區公安分局、建豐派出所聯合出動20多名警察非法闖入陳麗艷的臨時住處,不出示任何證件,將她的雙手綁在背後,搶劫屋內的所有物品。其中一個細高個的年輕警察,在翻到她的錢包時,發現包裡有700多元錢,裝在兜裡後並說:“就這麼點錢,”當他翻出包裡的銀行卡時,急切的反復逼問陳麗艷密碼是多少,陳麗艷沒告訴他們。此次被非法搶劫的物品價值約在2萬元左右。 搶劫一空以後,把陳麗艷綁架到營口市建豐派出所。有2個警察對她非法審訊,其中一個是姓李的警察(警號是701419),另一個姓劉(警號是701316)。凌晨2點多,他們將陳麗艷非法送進了營口市看守所(所長是朱英傑,副所長是江海員)。 等到天亮時,營口市站前區公安分局警察繼續非法提審陳麗艷。陳麗艷拒不配合,不簽字、不回答。 陳麗艷絕食抗議,到第八天時,所長江海員指使犯人富強等人把她按倒在床上,用膠帶把她的身體緊緊的捆在床上,一點動不了,然後,所長江海員命令惡人往陳麗艷的鼻子裡插管,他們把管故意插到陳麗艷的嗓子裡來回攪動折磨她,借口說管插不下去再拔出來,反復多次,陳麗艷被憋的差點窒息死亡,暴力灌食20多分鐘才停止。 陳麗艷因為煉功,她的一只手被管教孟慶友用手銬銬在地環上大約七天,大小便不能自理。 在看守所七個月的時間裡,陳麗艷被強迫坐板、強迫勞動,迭紙袋,看守所並向家屬勒索伙食費。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營口市站前區檢察院對陳麗艷非法下了起訴書。參與的警察是檢查員范學峰、劉寶林。 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營口市站前區法院對陳麗艷非法下了刑事判決書,被非法判重刑七年。(時間從2004年10月21日—2011年10月20日)參與判刑的有:審判長:隋傳義,審判員:肖紅、李品,書記員:尚媛媛。陳麗艷不服,提出上訴。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營口市中級法院對陳麗艷非法下了刑事裁定書,結果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參與判刑的有:審判長:劉紹斌,代理審判員:陳友戰、 張軍華,書記員:王彥。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在陳麗艷的身體嚴重抽搐和兩腿近於癱瘓的情況下,營口市看守所隱瞞病情,強行將她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一監區。 監區長是孫德學(男),教導員是李紅,副監區長是夏茹,小隊長是楊芙。接收陳麗艷的是副監區長夏茹。陳麗艷被分到了二小隊。 陳麗艷被安排了兩個包夾犯人。分別是王秀蘭(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人,詐騙罪)和王紅霞(遼寧省大連市人,搶劫殺人罪)。惡警安排她們對陳麗艷強制轉化。在車間,她們每天把陳麗艷帶到一個小屋強迫她看殃視對法輪功的造假新聞進行洗腦,此招不見效,便開始體罰她。王紅霞雙手把住陳麗艷的肩膀,用膝蓋猛擊陳麗艷的小腹。隊長楊芙對陳麗艷惡狠狠的說:“不轉化,就沒有你好果子吃。” 一年多以後,二小隊隊長已換成矯世英。那時,陳麗艷的身體被迫害的越來越嚴重,雙腿幾乎癱瘓,全身經常抽搐,蜷縮成一團。一次她從監捨的床上突然掉在地上,後腦勺被磕了一個雞蛋大的硬包,最重的一次是在出工時,她從樓梯上暈倒摔了下來,後腦勺磕了一個口子,被醫生縫了兩針。那次的值班警察是夏茹和劉傑。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日,副監區長夏茹、隊長矯世英、劉傑、李哲、包夾犯人王秀蘭帶陳麗艷去沈陽市醫科大檢查身體。結果是:只有眼睛診斷為:“雙眼視神經萎縮”,雙腿及全身抽搐的檢查結果隱藏起來,不告訴陳麗艷,檢查費用是四百八十多元(從家屬那勒索的)。由於身體極度虛弱,陳麗艷再次要求監區帶她檢查身體,監區便一次次的向陳麗艷的公婆要錢,家屬又給了錢。所有的檢查單據及診斷書被監獄扣留,不給陳麗艷,也不讓她看到。 二零零八年,陳麗艷的雙腿已經不能邁步,出、收工時,必須得四個犯人抬著她上下樓。為逃避責任,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一監區副監區長夏茹、干事李哲把陳麗艷轉移到了十一監區(也叫老殘監區)。 十一監區監區長:王娟,教導員:楊鳳英,前任科長:張磊,現任科長:叢卓,干事:石志紅。十一監區的勞動生產主要搓棉簽。陳麗艷在第一周被分到了三小隊,隊長叫沈旭陽。即使陳麗艷下肢癱瘓,十一監區還強迫她勞動。一周後,陳麗艷被分到了老殘監區的二樓四小隊。隊長叫陳曉波。 由於陳麗艷不能走路,老殘監區沒有年輕、有勁的犯人抬她,老殘監區迫害大法學員的主凶犯人李秀蘭便給陳麗艷找了一個大紙盒,讓陳麗艷坐在上面,一只手拄地,一只手拽著紙盒在地上一點一點往前挪。往前挪動的時候全身的力氣都集中在一只胳膊上,挪幾下就累的大汗淋漓,氣喘吁吁,每次上廁所都要歇上幾次才能到。由於陳麗艷的身體極度虛弱,並且全身經常抽搐,被迫害的生命垂危,後期,她一點都挪不動了,無奈,她被迫坐上了輪椅。 在惡警的指使下,犯人李秀蘭是老殘監區迫害大法學員的主力。李秀蘭是葫蘆島人,犯銀行貸款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所有被分到老殘監區的大法學員都要送到李秀蘭那裡暴力轉化。她經常造謠說陳麗艷是裝病,從精神上打擊她。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陳麗艷向五小隊隊長沈旭陽要她在一監區的眼睛診斷書時,沈隊長說:“監獄不給。說監獄有規定——出監犯人的所有醫療診斷書監獄都不給。(注:普犯的診斷書包括看病拍的片子當時就給本人。)” 在遼寧女監期間,惡警還經常以檢查身體為名,大約有八次陳麗艷被惡警莫名其妙的帶到女監醫院從胳膊上抽動脈血,每次抽血的容量大約是300cc。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陳麗艷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監獄將她放出。 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陳麗艷和魏桂榮來到鱍魚圈區政府,找到政法委書記姜興業和鱍魚圈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左揚講真相,並真誠的送給其真相資料,姜、左二人不聽,還下令警察層層圍堵,區政府各個樓層布滿了警察,當陳麗艷和魏桂榮走到二樓大廳時,被十多個警察截住,並把其隨身攜帶的手機和皮包搶走。 國保大隊王洪魁的手下宋姓警察(警號為:703799),用車把她們二人劫持到刑警隊二中隊,分別關押在二審訊室和三審訊室,刑警隊的女警察對她們非法搜身,並強行拍照。 陳麗艷和魏桂榮一直被關押到晚上七點半左右,期間一直沒給吃飯,陳麗艷因為被過度驚嚇、全身抽搐、癱倒在地,已經不能行走,連衛生間都不能上了,被迫在審訊室裡方便。 在陳麗艷生命隨時出現危險的時候,政法委書記姜興業和公安局局長牛思群仍然泯滅人性下令拒不放人,繼續迫害,命令刑警隊大隊長關鳳興帶領全體二中隊,及一中隊部份警察,以“擾亂單位秩序”為名,把她們分別帶到兩輛轎車裡,(陳麗艷被關鳳興背到車上)送至 “營口市公安局監所體檢指定醫院”強行體檢。體檢醫院的醫生沒有佩戴任何醫生資證的證明標牌,她們被做全身檢查:抽動脈血、驗尿、量血壓、做心電圖。體檢後,在晚上十點二十五分,被送至營口市拘留所非法關押。 十五天的非法關押使陳麗艷賴以生活的“英語輔導班”錯過了三月一日學生開學的最佳招生時間,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 陳麗艷女士,營口市鱍魚圈人,曾任大連市東北財經大學職業中專任外聘英語教師。她在教學上兢兢業業,教學期間,是同事公認的負責任的老師,經常利用個人的業余時間免費為學生輔導,有一個學生考試以前總不及格,通過她耐心輔導考試也及格了。她每天上班都提前到,主動打掃衛生,她在當地鄰裡間或單位中是公認的好人,為人和氣、善良,在家裡孝敬父母、尊老愛幼、任勞任怨。陳麗艷把真、善、忍的美好帶給了社會,受到校長、教師、學生及家長的好評。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她與同事參與輔導的學生在參加大連市職業高中(中專)首屆學生英語即興演講比賽中有三名學生獲得一等獎,還有多名二等獎、多名優秀獎。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開始無視事實地造謠、誣陷、迫害法輪功,陳麗艷於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踏上了進京上訪的歷程,因此被非法勞教三年。自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零三年一月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因她不配合邪惡的迫害,被非法加刑一百一十五天;二零零五年五月至二零一零年十月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共九年多的非法關押,她遭受了令人難以想象、難以置信的迫害:無數次的被電棍電擊,無數次遭暴力毒打,眼睛被毆打成雙眼視神經萎縮,幾乎失明;耳朵被打成神經性耳聾;並多次遭到關小號、關禁閉,被二十四小時綁在鐵椅子上,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毒招無數。強制奴役勞動,體罰等折磨。多年的精神與肉體的摧殘導致她嚴重頭暈、雙腿不能行走,四肢肌肉無力,被迫坐輪椅多年。在身體殘廢的情況下,馬三家、女子監獄仍不放人,繼續殘酷迫害。 陳麗艷被迫辭去曾在大連市東北財經大學職業中專任外聘英語教師,離開了學校,生活上開始出現了危機。她的英語專業本科自考的夜(業)課無法正常堅持聽課,被迫中斷。陳麗艷在馬三家勞教所、遼寧省女子監獄被迫害的親身經歷,以及親眼目睹、親耳聽見的其他學員受迫害的事實……詳見明慧網。遼寧省營口市陳麗艷受迫害紀實(上)、(下)。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威脅/恐嚇;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電刑;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逼迫放棄信仰;
摧殘性灌食;
體罰;
罰蹲;
關禁閉;
剝奪睡眠;
不准上廁所;
上手背銬;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關小號;
坐/鎖在鐵椅子上;
洗腦/送洗腦班;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鎖地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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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遼寧省女子監獄一監區迫害陳麗艷的惡警、犯人:
孫德學,男,遼寧女監一監區長
夏茹,女,遼寧女監一監區副監區長
李紅,女,遼寧女監一監區教導員
楊芙、矯世英,女,遼寧女監一監區二小隊長
王秀蘭,女,犯人,籍貫:黑龍江省佳木斯市 詐騙罪
王紅霞,女,犯人,遼寧省大連市人 搶劫殺人罪
遼寧省女監十一監區迫害陳麗艷的惡警:
下列惡警在陳麗艷的身體處於癱瘓狀態下,一直沒有帶她去外診醫院就醫,導致她的全身器官日漸衰竭,全身肌肉萎縮、肌肉無力。
王娟,女,十一監區長
楊鳳英,女,十一監區教導員
張磊,女,十一監區前任科長
叢卓,女,十一監區現任科長
石志紅,女,十一監區干事
孫春華,女,十一監區三小隊長
沈旭陽,女,十一監區五小隊長
陳曉波,女,十一監區四小隊長
參與迫害人:鱍魚圈政法委書記:姜興業
鱍魚圈六一零主任:左揚
鱍魚圈公安局局長:牛思群
鱍魚圈國保大隊:宋姓警察(警號703799)
迫害單位:“營口市公安局監所體檢指定醫院”
營口市拘留所大隊長:彭向京
營口市拘留所教導員:張樹仁
營口市拘留所所長:王佩智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
黃海燕,
王曉峰,
王艷萍,
周謙,
王正麗,
王乃民,
趙國榮,
張秀榮,
顧全藝,
蘇境,
周芹
鱍魚圈公安局
:
王洪魁,
關鳳興,
牛思群
營口市公安局
遼寧省女子監獄(原大北女子監獄)
:
夏茹,
李秀蘭,
王秀蘭,
王紅霞,
矯世英
鱍魚圈區“六一零”
:
左揚
建豐派出所
營口市第一看守所(營口市看守所)
:
富強,
江海員,
孟慶友,
朱英傑
站前區公安分局
營口市中級法院
站前區檢察院
:
范學峰,
劉寶林
站前區法院
鱍魚圈區政法委
:
姜興業
更新日期: 2022年5月12日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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