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慧敏
簡介:
王慧敏(Wang,Huimin),
女 ,
年齡未知 ,
遼寧省營口市大法弟子。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在住處被營口市鱍魚圈區海東派出所惡警綁架,並劫走屋內個人使用物品幾十件,人民幣一萬四千多元。 在派出所她向警察講法輪大法的美好,後被帶到鱍魚圈國保大隊,其中一惡警,惡意十足的審問並且打她的臉,在零口供的情況下,當日下午被轉送至鱍魚圈看守所。在看守所裡她絕食、絕水,抗議警察綁架,到十一天時惡警給她強行灌食,他們利用男犯強按住頭部下管,管拔出來都帶血,吐痰都帶血,十二天時在醫院掛點滴時走脫。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日王惠敏在蓋州市住所再次遭惡警綁架,同時劫走屋內各類物品屋內計算機、打印機等設備幾十件被抄走。當日被綁架到蓋州市看守所,進所第一件事就是強制按手印,她不配合,惡警和幾個男犯使勁掰她的手指,任憑他們怎麼使勁都沒掰開,手印也就沒按成。第二件事就是照相,她不照。惡警威脅她說:“你不照讓男犯打你。”她說:“打也不照,沒犯罪憑什麼照相啊?煉法輪功祛病健身、做好人,應無罪釋放!”最終沒讓他們照成相。她不報姓名、不報家庭住址、又不照相,辦案警察無從下手,他們最後采取卑劣手法,在非法提審路中偷拍照片。當她質問辦案警察時,他們說只能用特務的手法,取得他們想要的東西。她要求無罪釋放,辦案警察不給回答。 不久鱍魚圈區國保大隊人員去蓋州市看守所認人,第30天時蓋州市看守所出具釋放證明書,但他們並沒有放人,卻把王惠敏交給鱍魚圈國保大隊派去的兩名警察手裡,直接用車帶到鱍魚圈看守所,他們自行出具逮捕書讓看守所關人。次日惡警讓其照相,她不配合,一名叫趙偉的惡警用力打其臉部,她的上牙當時就被打松動了。判決書下來,她要求上訴,法院謊說上訴時間過期(實際未過)以此扣押上訴材料。 當時參與給其判刑的有審判長──王業家;審判員──丁玉玲、宋玉春。 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王惠敏被看守所的獄醫強行注射不明針劑,扎後惡心嘔吐。同年七月五日被轉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八監區四小隊,刑期六年。時間從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止。 入監第二天,王惠敏所在八監區四小隊隊長劉屹立(現已升任生產科長)對她審問,因回答不符合她時,劉屹立惱羞成怒,讓犯人把王惠敏的手背到身後,用布條捆了一天不給飯吃,不准上廁所,配兩名普通犯人。一名是組織賣淫罪犯──畢波,一名是強迫少女賣淫罪──王嵌,每天24小時對她監控。其中畢波當時有30歲左右,逼迫她看監規,不看就把她騙至更衣室,左右開弓打她臉,她問犯人這樣做良心何在,告訴她迫害煉功人有罪。畢波卻說:“良心值多少錢一斤?”根本聽不進去勸說,仍然行惡。畢波認為只有這樣做才能達到減刑的目的,她們敢如此行惡也是因為有小隊長的背後指示,才敢對大法弟子大打出手。再後一點時間裡就是每天被逼迫在車間坐小板凳看監規,(小板凳長約三十厘米,寬約二十厘米)坐了約一個月有余。在此期間,晚上回到監捨,也加緊迫害,晚上不讓睡覺,背監規。 為了逼迫寫所謂的四書,在一天晚上畢波串通犯人王鵬,高鳳、王穎等人,將她的衣服剝掉,只剩褲頭背心,拖到水房,用水龍頭往其身上澆水,一面澆一面逼問她寫不寫保證。澆了大約十多分鐘,她大喊了一聲:“住手!” 她們驚呆了,住手了,但是犯人仍然逼她寫。 第二天迫害繼續,犯人王鵬在監捨用力踢她的肋骨、腿。畢波用拖鞋抽打其腦袋,鞋底都被打折了,無休止的迫害,每天都在進行中。其間犯人畢波替她寫了保證書之類的誹謗大法的材料,並威脅其在隊長面前要承認是自己寫的,並逼迫她按手印。當隊長劉屹立問其材料是不是自己寫的,王慧敏說不是,並讓隊長看自己被犯人打青的腿,犯人畢波知道後非常生氣,因為隊長沒有通過,她和王嵌不能減刑,為了自己的利益,不顧一切的作惡。她強制讓王慧敏在車間看所謂的“王進東”的轉化材料,並傳達隊長的旨意,停其細糧,不准購買食品,限制上廁所,晚上不讓睡覺,蹲著看監規到深夜十二點,其間隨時都會遭到意想不到迫害。 有一天在車間,畢波讓她干活,她提出異議,畢波過來就打她耳光,把她打倒在地。後又拖到水房門口准備在水房裡繼續打她,她趁畢波不注意的時候,爬起來跑到值班李科長辦公室告訴畢波打她,李科長安慰她,並找到劉屹立說這件事情,使畢波停止了這次迫害。還有一次畢波又叫了幾名犯人把她叫到車間廁所裡,開始拳打腳踢,她跑到廁所門口向外喊:壞人打好人了。她們打的更凶了,事後她找到劉屹立小隊長,告訴畢波打她,隊長卻說:“誰看見了?”替犯人說話,畢波說她喊師父了,隊長就用電棍電王慧敏的嘴,嘴唇裡外都起大泡,好幾天才結痂好轉。 還有一次,包夾犯人王穎在監捨(晚上)拿膠合板往她頭上、臉上打,眼睛被打腫,眼圈都青了,其他一個犯人說怎麼像熊貓眼睛。還有一次,犯人王穎、畢波用力將其推到在水泥地上,後腦勺被磕出了大包,她躺在地上兩眼冒金星,好久沒有起來。她們害怕出事,才不得已停止迫害。另有一次犯人加班,畢波指使號子(不參加車間勞動,負責監捨衛生的犯人)看著她讓她背監規。因她背不下來號子就拿掃帚使勁打她的腦袋,掃帚把都打折了,她勸說號子不要這樣對待煉功人,講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理。她聽不進去,也是為了表現,好達到減刑的目的,再有一次犯人畢波、王穎、吳瑩、劉小威把她的衣服扒光,只剩一條褲頭,然後將其兩只手脖子分開綁到床欄上,元凶畢波、王穎使勁踢她的腿,並在她的身上寫污衊大法的字,和師父的名字。 還有一次,從車間剛回監捨,還沒等換衣服就被犯人畢波、王穎用涼水從頭澆到腳,將其踢倒用力踹其身體,踩其肚子,使其尿了褲子,讓號子看著一夜不讓睡覺,第二天穿著濕衣服出工。 在車間,包夾凶犯畢波強迫其站立干活,問隊長為什麼不讓坐,隊長的意思是轉化了才允許坐著,這種迫害持續了近三個月,由於包夾犯人畢波、王穎長時間以來一直限制其上廁所,有時一天也不讓去,晚上她自己跑出去上廁所,王穎就到廁所打她罵她。因一時承受不了這種毫無人性的迫害,王慧敏違心的抄寫了惡人寫的所謂的轉化材料,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情,給大法抹黑,也使世人造了業。這完全出於邪惡的迫害,並非出於本意,所以在此聲明自己在邪惡的迫害下,所說所寫的不敬師、敬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人沒有錯,堅信大法到底,堅定的跟師父走。 在所謂轉化後她又經歷了幾次迫害,其中一次是犯人因找不到所需的勞動產品,認為是她藏起來了,被管生產的李小紅科長叫到辦公室,狠狠的打了兩個大嘴巴子。還有一次是因沒執行李小紅科長所規定的每天下午一點鐘收一次活,計算半天的產值,而被罰款100元。另有一次是因為建議管教犯人給大法弟子合理記錄勞動產值,被犯人張素春舉報給郭桂傑隊長,(現升為干部)她被叫到辦公室,隊長厲聲問其為什麼袒護大法弟子,並用電棍電擊其脖子。(王慧敏第一天入監時,被郭隊長踢過。後來郭桂傑的腿長期疼痛治不好)。 八監區相關人員:監區長左曉燕,指導員陳笑蓮,教育科長李哲,生產科長劉屹立,干事郭桂傑,原生產科長李小紅,原干事焦玲玲,小隊長楊洋,劉芸,羅娜,單丹丹,李丹,李文博,張凱,王玲。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提審;
注射不明毒針;
推行/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
捆綁在床邊;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逼迫放棄信仰;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不准上廁所;
剝奪睡眠;
不給穿衣服;
電擊;
惡人舉報;
摧殘性灌食;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毒打/毆打;
非法勞教;
綁架/劫持;
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省營口市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概述
王惠敏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八監區累受折磨
遼寧省多名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被綁架,遭受各種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遼寧省本溪市勞動教養院(俗稱威寧營教養院)地址: 本溪市明山區威寧營 本溪市區號:0414 電話:0414-4618990 郵政編碼:117008 遼寧省營口市站前區建豐派出所電話:0417-2832241 八監區相關人員:監區長左曉燕,指導員陳笑蓮,教育科長李哲,生產科長劉屹立,干事郭桂傑,原生產科長李小紅,原干事焦玲玲,小隊長楊洋,劉芸,羅娜,單丹丹,李丹,李文博,張凱,王玲。
責任單位及惡人:
遼寧省女子監獄(原大北女子監獄)
:
王嵌,
畢波,
劉小威,
王鵬,
高鳳,
王穎,
吳瑩,
張素春,
郭桂傑
沈陽大北監獄
:
劉屹立
本溪市威寧教養院洗腦班
蓋州市看守所
建豐派出所
鱍魚圈第三看守所
:
趙偉
海東派出所
鱍魚圈區法院
:
丁玉玲,
宋玉春,
王業家
鱍魚圈區國保大隊
更新日期: 2012年12月30日 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