啜殿久
簡介:
啜殿久([Chuai;Chuo],Dianjiu),
男 ,
50歲 ,
遼寧省法庫縣教師。一九九九年,大法弟子啜殿久因為到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在沈陽市龍山教養院被惡警酷刑折磨,曾被十多根電棍長時間電擊。二零零四年,啜殿久再次被非法勞教,被沈陽市張士教養院超強度奴役。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啜殿久到省委上訪,說明真相,被劫持回當地,公安局、工作單位、教育局持續不斷的威逼、利誘,強制寫所謂的不修煉“保證書”。 十月十九日,啜殿久本著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自由、上訪自由的權利,去北京上訪,遭到綁架,被非法關押二日後,被劫持回當地,關押在法庫縣拘留所。五天後,啜殿久被劫持到沈陽市龍山教養院。 啜殿久因堅持學法煉功,遭到政委王某某為首的警察的殘酷迫害。一幫人上來,將啜殿久按倒在地,用腳踩著頭、身子、手、腳,用十來根電棍同時電擊,一直到電棍沒電,頭上、兩腮、頸部、腰部、雙手、雙腳等處傷痕累累,電擊的傷痕直到九年後的今天,仍清晰可見。其後,又遭到隊長馬某某等人的迫害。馬某某手拿高壓電棍將啜殿久擊倒。 一個月後,啜殿久被綁架到法庫縣拘留所辦洗腦班。參與強制洗腦迫害的有吳楓林、劉桂華、張洪喜和拘留所管教及公安、政府人員。他們對外的宣傳與中共保持一致,是所謂的“春風化雨”,實則是威逼、利誘、強制,是實實在在的“人間地獄”。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每天吃的都是窩頭、沒油的甚至是沒鹽的凍白菜湯,而且還不給吃飽。啜殿久就是在這樣的黑窩裡被折磨了近三個月,又被勒索大約五千元錢物,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三日,啜殿久發放法輪功真相傳單,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遭惡警綁架。在法庫縣石橋派出所,惡警將他雙手銬在椅子上,然後用腳踢腹部,用拳頭猛擊鼻梁骨,使啜殿久幾乎停止呼吸、休克過去。 後來,啜殿久又被非法關進看守所,強制做奴工,二十天裡,體重下降二十斤。期間,家人送的錢和衣物被截留。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啜殿久被非法勞教二年半,關押在臭名昭著的沈陽市張士教養院。在張士教養院洗腦班裡,啜殿久遭到史鳳友、於××(大隊長)、宋××(教導員)等人的酷刑折磨。十一月,張士教養院解散合並,啜殿久又被轉到沈新教養院。在教養院裡,每天都要被強制做超極限、超負荷的奴工,從早上六點一直到晚上八點,有時到半夜甚至後半夜。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啜殿久勞教到期,回到家中。 二零零六年三月,啜殿久回到單位上班,法庫縣“六一零”辦公室又對啜殿久施以降三級工資的迫害,單位領導還派人監視、不安排正常工作等。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威脅/恐嚇;
電刑;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綁架/劫持;
逼迫放棄信仰;
洗腦/送洗腦班;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勒索錢財;
監視/跟蹤;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沈陽沈新教養院現非法關押七名大法弟子
遼寧法庫縣啜殿久兩次被非法勞教
相關單位及個人:
法庫縣職高學校校長金友光
責任單位及惡人:
龍山教養院
張士教養院
:
史鳳友
沈新教養院
法庫縣政法委
:
劉貴華,
吳奉林
法庫縣610辦公室
:
張洪喜
法庫縣拘留所
法庫縣石橋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9月26日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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