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麗英
簡介:
苗麗英(Miao,Liying),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山東省菏澤市大法弟子。苗麗英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得到健康的身體、和睦的家庭,懂得了怎樣做一個真正的好人,不計個人得失,與世無爭。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羅干一伙迫害法輪功以來,苗麗英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十年來多次被鄆城縣公安局非法抄家,拘留關押,敲詐勒索。 以下是苗麗英訴述自己十年來多次被鄆城縣公安局非法關押,敲詐勒索的經歷。 二零零零年四月份,苗麗英因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就被在天安門巡邏的警察攔截,將她與其它五位大法弟子強行推上警車並帶到離天安門不遠的派出所,隨即審訊後,又讓菏澤市駐京辦事處的警察把她們強行帶到駐京辦非法關押二天。當時她們六人身上帶的共一千四百元現金全部被鄆城縣公安人員李兆起扣留,私自占有,沒有上交(不久後警察患了精神病,幾年不能正常工作)。第三天她們被縣公安局長陳軍等人劫回後,非法關押鄆城縣派出所二十四天,違心地說、寫了“不煉了”的話,被鄆城縣公安局敲詐三千元,鄆城縣派出所敲詐六百元,派出所向單位勒索三千元。過後,她家人又將錢還給單位。(參與迫害的人:侯仰余) 二零零零年十月四日,她和另一名大法弟子正在單位上班,鄆城縣公安局以“讓她們去公安局談些事情,一會就回來”為由,讓單位負責人把她們騙送到公安局。到公安局之後,又沒有任何理由的把她們押送到鄆城縣朝陽旅社。當時和她們一起被騙送的還有十多位大法弟子。隨後公安人員就在朝陽旅社給她們辦所謂的“學習班”,讓她們看污蔑大法和師父的報紙、文章,實質上是對她們非法拘留並強迫她們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公安局惡警的此舉,不但不告知她們的家人,還強行不讓她們回家。 第二天夜裡,她和另外兩名被一起騙來的同修翻牆跳出旅社,去往北京為大法申冤。在北京南火車站附近她和另一同修晚上散發真相資料時,被當地巡警非法帶到北京豐台區派出所關押一天一夜,第三天被鄆城縣公安局長侯某某和姓張的科長劫回,非法關押看守所五個多月。在被關押期間,惡警恐嚇家人要把她勞教,年邁的父母擔心、害怕她被送走,就四處奔波求人托關系,讓親戚去菏澤市公安局找熟人李遵令(音)幫忙並送給其五千元,後又被鄆城縣公安局敲詐五千元。(參與迫害人:侯仰余、范貫軍) 二零零一年八月份,鄆城縣公安局又故伎重演,通過單位領導把苗麗英騙送到鄆城縣打靶場,強迫進所謂學習班“轉化”,逼迫她和另外十多名大法弟子寫所謂不修煉的“保證書、決裂書”,並恐嚇她們誰不寫就送勞教所或判刑進監獄。後由鄆城縣“六一零”負責人褚興院和夏祥義輪流給她們講、放污蔑師父和大法的錄像,並找了兩個當時已邪悟的人進行欺騙。在那種情況下,她被欺騙邪悟“轉化”,寫了所謂不修煉的“保證書、決裂書”,再一次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使自己留下了污點。回家後,通過自己學法和同修的幫助,很快認清自己的錯誤,從新走入修煉中來。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因苗麗英繼續堅持修煉大法,被鄆城縣公安局定為重點看管人員,限制了作為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因她再次去北京,一天兩夜沒在家裡,被單位領導告知公安局“六一零”范貫軍。第三天她去單位上班,被公安局惡警范貫軍及手下孫詩棟勒索現金三千元,並說:“這是交保證金,一年內不出事退還。”一年後家人去要,范貫軍卻說:“還要啥,以後再有什麼事,我照顧照顧就行了。”最後,錢沒退還,而且沒有任何單據和手續。(參與迫害人:公安局“六一零”:范貫軍、孫詩棟) 二零零三年元月份,苗麗英去鄆城縣東風照相館過塑師父照片,被照相館老板李遵義舉報。第二天另兩位大法弟子去取照片時被惡警跟蹤,並非法綁架直接關押到鄆城縣看守所。她被惡警范貫軍、孫詩棟勒索現金五千元(後退回五百元),並說不交錢就關押看守所(沒有任何單據和手續),另外兩位同修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星期,各敲詐三千元。事過不久,東風照相館老板李遵義患了絕症,花去近二十萬元,最後仍沒能挽救生命。(參與迫害人:鄆城縣公安局“六一零”人員:范貫軍、孫詩棟)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晚,苗麗英被惡警跟蹤,在張貼大法真相標語時被強行綁架、非法關押到鄆城縣派出所。因不配合惡警的任何要求和指使,三天後,她被惡警范貫軍送進鄆城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幾天後,轉到巨野縣看守所。二十一天後,被鄆城縣惡警范貫軍、孫德貞等人送到濟南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期間家人又給菏澤市公安局李遵令(音同)送去三千元,給鄆城縣“六一零”范貫軍送去二千元)。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二日,苗麗英和另一位同修王紅艷在給人講大法真相,在發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鄆城縣惡警商軍、孫某某綁架,並由公安局“六一零” 人員李士國、孫某某等人非法關押縣看守所八天。因為她沒做壞事,沒觸犯法律,不應該被關押,在這八天裡,她滴水未進、抗議迫害, 堅持向獄中的人講清真相。第九天沒經過任何法律程序,苗麗英和同修王紅艷就強行被公安商軍、李士國等人送到濟南勞教所。在體檢中,她和王紅艷都被查出身體不合格,勞教所拒收。但惡警不死心,仍不罷休,把當時正在濟南開會的鄆城縣公安局長王某某接回,在王某某的示意堅持下,對同修進行了第二次體檢,把同修王紅艷強行留下非法關押到濟南女子勞教所一年零六個月。
迫害類型: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推行/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
非法罰款;
踐踏信仰;
逼迫放棄信仰;
交保證金;
監視/跟蹤;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非法審訊;
非法勞教;
惡人舉報;
強迫觀看迫害過程;
抄家;
勒索錢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菏澤市苗麗英自述遭迫害經歷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人:縣“六一零”負責人:褚興院、夏祥義 宅電:0530-6581215,靈通:6193366;公安局“六一零”負責人:范貫軍 手機:13905305627孫詩棟 商軍、李士國,電話:0530-6900211
責任單位及惡人:
鄆城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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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起,
陳軍,
侯仰余,
褚興院,
夏祥義,
李遵義,
孫德貞,
商軍,
孫某某,
李士國,
王某某,
范冠軍,
孫詩棟
更新日期: 2009年7月21日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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