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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桂華

簡介:
劉桂華
(Liu,Guihua), 女 , 37歲 , 黑龍江省大法弟子,家住七台河市桃山礦冬雪路,原本開個體修表店兼營小賣店為生。

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到市行政拘留所,那裡也關了許多大法弟子,同時,家鄉桃山派出所所長陳勇帶著警員正在抄家。期間桃山公安分局的解局長,桃山派出所的所長陳勇到拘留所二次詢問她還煉不煉,被開了十五天的票子,卻變成無限期的關押。在拘留所遭到管教用皮帶鞭打左耳受傷,到目前聽到的聲音仍然很小。期間被停止家屬接見的權利。

之後,與其他大法弟子絕食制止迫害,遭到用礦泉水瓶灌玉米面粥的強迫灌食;不張嘴的就用螺絲刀撬開。後來家屬被迫賣掉小店交一千元的伙食費才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再次北京上訪,在同修家中,正在吃飯被警察綁架到看守所,當時有其他大法弟子頭部被打出血,第二天,大家被轉送到另一個看守所,被戴重腳鐐手銬拉往醫院插鼻管灌食,腳只能拖地走,有的同修被插的鼻子臉都是血,第五天因身體虛弱被遣送回家鄉。

同時,丈夫也因北京上訪遭到非法拘留,被迫害的很嚴重。當回家(租屋處)後,桃山區桃西街道辦事處女主任、茄子河公安分局的人、桃山派出所的副所長輪流到劉桂華姐姐家找人,劉桂華被迫搬遷,之後安全局、公安局、公安分局、 桃山區政府、萬寶河鎮、派出所、街道都騷擾過,幾次非法抄家。

之後,丈夫被非法判三年勞教,送綏化勞教所迫害。期間,劉桂華和姊姊都遭到萬寶河鎮、派出所、街道多方騷擾。二零零三年三月一天半夜十二點鐘,市公安局局長張和平伙同多人用特殊鑰匙非法開門,將她強行綁架至新興公安分局,後非法關押在第二看守所。因為身體虛弱十五天後,在她哥哥簽了五書[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揭批書等]之後,保外就醫回到家中。

二零零五年一月,桃山公安分局政保科不但到家騷擾,還在她女兒上學的路上蹲坑,局長騰雲等還到她姐姐的單位,找校長、找孩子的老師以二千元為誘餌,利誘女兒的班主任去欺騙孩子及家人,遭拒絕。 劉桂華和丈夫被迫離家,家中只有九歲的女兒跟著舅媽。桃山公安分局的人又到她大伯哥家蹲坑三天。

二零零七年十月,桃山公安分局政保科孫堂斌,對劉桂華的大姑姐非法跟蹤、非法錄像,並要挾打聽他們的消息。孫堂彬還騷擾劉桂華的二伯哥,把他帶到桃山公安分局恐嚇,並揚言:不許給他們錢。並非法監控、監聽親人的電話、手機。

二零零八年三月,孫堂彬等人為了找到劉桂華的丈夫,毒打大法弟子王崇圓、徐研等。

至二零零九年四月,這九年期間,不法人員經常上門騷擾、恐嚇劉桂華的親人。

二零零三年,為了更加有力的證實大法,講清真相,救度人眾生,七台河市同修們掛條幅,全市遍地開花,震怒邪黨當局,全市開始大量綁架法輪功學員,這種恐怖的壓力舖天蓋地而來。當時龐士興去同修家時被惡人舉報,桃南派出所的警察把他們包圍,龐士興和劉桂華,張德軍從四樓順繩而下,龐士興和劉桂華走脫,張德軍腿摔折。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加期(延期)/超期關押抄家毒打/毆打鐵器撬開牙騷擾迫害親屬看管/蹲坑非法罰款逼迫放棄信仰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七台河市龐士興自述遭迫害經歷
結束這場殘酷的迫害” —— 劉桂華自述親身經歷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七台河市公安局 : 張和平
七台河市桃山公安分局 : 孫堂斌
茄子河公安分局
桃山派出所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區山湖路144號,郵編:154600<br>李葆華案承辦人:王楊,手機:13384644000<br> : 陳勇
桃山區桃西街道辦事處

更新日期: 2015年2月28日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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