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海洋
簡介:
於海洋(Yu,Haiyang),
男 ,
40歲 ,
遼寧省葫蘆島市大法弟子,家住葫蘆島市建昌縣小德營子鄉新立屯。遭遇車禍使身體近乎癱瘓,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恢復正常。一九九九年七月,電視台舖天蓋地的誣蔑法輪功,於海洋與八名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想說明情況。走到半路,在天津被小德營子鄉派出所警察截回(所長於士傑,警察馬天恩、雒文廣),關在鄉政府三天三夜,每人罰款200元。後來又把他送到建昌縣洗腦班強制洗腦,寫保證書。 二零零零年十月,小德營子鄉派出所為了配合所謂的“嚴打”湊名額,就在半夜裡把於海洋和他的妻子李鳳春綁架到建昌拘留所,非法關了半個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末,於海洋與妻子、姐姐再次進京說明真相,走到葫蘆島火車站時,於海洋的妻子與姐姐被鄉派出所劫持,非法關在建昌派出所一個多月後,絕食抗議才回家。於海洋一人來到北京,在天安門廣場煉功,為大法討回公道,為師父鳴冤。被北京便衣警察綁架,關在葫蘆島辦事處,第二天,小德營子派出所警察雒文廣等與鄉長婁海峰把他綁架回來,警察對他進行拳打腳踢,又關進建昌拘留所。在拘留所裡,因抗議非法關押,於海洋絕食九天,被拘留所所長和管教打過一回。後來,因為他不寫“三書”(強迫法輪功學員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在二零零一年三月末,被非法勞教三年,關進葫蘆島市勞教所。 於海洋的父親,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原來身體很好,但是經受不住這樣的打擊。他不理解兒女們煉功鍛煉身體又做好人有什麼錯,有冤又無處伸,著急上火,一下子病倒了,不久離開了人世。 在勞教所被關兩個月後,於海洋身體出現了很嚴重的病狀,渾身發軟、無力,躺在床上起不來,勞教所准備以保外就醫的形式讓讓他回家。勞教所的大隊長劉國華各給他家人打電話,說是不送錢還要往回抓人,劉國華勒索5000元錢後,才讓於海洋回家。 二零零七年陰歷四月二十九,小德營子鄉派出所所長於士傑和警察馬天恩、雒文廣等人闖進於海洋家,搶走了筆記本電腦、兩台激光打印機、一台復印機、兩台切紙刀、四個訂書器、兩箱A4紙、師父法像、大法書、手機、電子書及真相資料。當時於海洋不在家,警察抄家時沒有任何證件、沒有家人在場,也沒有物品清單。從此,於海洋和妻子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下午三時左右,於海洋當時正在連山區老官卜鄉的固來德管樁廠干活,突然,國保大隊大隊長張軍等人、塔山派出所所長孫立強 、指導員劉士君、警察王九儒及兩個協警等十幾人綁架、搶劫,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 遼寧省葫蘆島市公安局、連山區分局國保大隊、塔山鄉派出所警察在他們夫妻都不在現場、也沒有親屬在場的情況下非法抄家,拿走了人民幣4800元,手機一個,兩輪摩托車一輛,三輪摩托車一輛(已討回),電腦一台,大法資料、打印機等物品。整個過程中,警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抄家之後,沒有搜查筆錄,沒有搜查清單、沒有任何人見證。 警察將非法搜查的物品拿到派出所。李鳳春告訴警察,在那個裝筆記本電腦的兜裡有四千八百元元錢時,涉案警察竟然矢口否認,謊稱沒有看到錢。李鳳春要求警察把兜子拿過來自己看,遭到拒絕。當晚,於海洋夫婦被非法關進葫蘆島市看守所。 參與這次綁架的有葫蘆島市公安局、連山區分局國保大隊(張軍、大隊長)、塔山派出所的五個警察。 幾天後,所謂案件被轉到葫蘆島市連山區檢察院。五月二十日,連山區檢察院認為“不夠批捕”,於海洋夫婦以“取保候審”得以回家。 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上午,於海洋夫婦到塔山派出所去要被非法搜去的錢物,警察王九儒急眼了,誣陷於海洋夫婦“圍攻”,並推脫說除摩托車外,其余所有物品都在連山區國保大隊,你們找它去吧。談話陷入僵局。 於海洋夫婦隨後又來到連山區公安分局信訪辦(一樓),一個三十多歲的女警聽後,說要去請示領導。大約四十分鐘,女警回來說:“領導說了,警察搜家合乎法律,沒有違法。”於海洋夫婦進一步向她講了信上寫的法律條文與警察的行為對照,警察違反了幾條法律。女警只是說:“你們如果不服,可以向檢察院起訴。” 於海洋夫婦和一位親屬就去樓上找國保大隊長張軍,索要警員在五月八日違法搜查時被無理扣壓的錢和物品,並送去了一封信。信中依照有關法律條文指出警察的違法搜查行為,並說明事實和真相。要求歸還屬於他們的私有財產和4800元錢,因為那錢是他們家的基本生活費用。 當時那位親屬走在前面,張軍立即手指那位親屬,大喊:“你給我出去!讓他倆進來。”於海洋夫婦一看張軍發怒的樣子,無法跟他交談,就往外走,准備回家。這時,張軍急忙喊來一個年輕男警察截住他們,這名男警察用拳掌狠狠地打於海洋,接著把他拽到屋裡,不許親友進屋看,還把親友攆到外邊。張軍又喝令抓李鳳春,李鳳春趁亂當場走脫。打人的男警往外攆於海洋的親友。於海洋在非法關押了多半天後,當天下午被非法刑拘。本來於海洋夫婦是來依法索要錢物的,而拘留通知單上卻寫著:“破壞法律實施罪。”簽字的是:連山區公安分局孫樹森、王樹民。 七月九日上午,於海洋被非法關押已一個多月了,他的親朋好友四人去葫蘆島市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詢問於海洋的情況,一到張軍辦公室,張軍就給葫蘆島市公安局打電話匯報,然後把此四人看住,不讓他們動,過了一會兒,市公安局來了幾個人,一進屋就拿錄像機給他們錄像,然後開始問他們姓名,來干什麼?是否煉法輪功?回答說不煉,就讓罵法輪功創始人,又將他們分開審訊。後來放走三人,扣留一人,是她帶於海洋哥嫂來的,他們一直追問她,是誰讓她來的,她說是自己想來的,他們不信,就不讓她走,直到下午五點多,讓她答應兩個條件,一個是他們要到她家去一趟,二是如果他們在她家搜不出法輪功資料就放她,否則就逮捕她,結果他們沒搜到什麼,就放了她。現在於海洋的哥嫂不敢再過問於海洋的事了。 從六月九日直到現在,葫蘆島市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一直在尋找於海洋妻子,幾次非法闖入於海洋家找他妻子,並非法抄家,使她有家不能回,一直漂泊在外。 原定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一日下午北京正義律師蘭志學、張傳利為法輪功學員於海洋做無罪辯護,一些迫害法輪功的610邪惡人員害怕自己的罪惡被曝光,所以極力阻撓、報復,又一次瘋狂迫害大法弟子,並推遲開庭日期。 二零一零年二月七日,對遼寧法輪功學員於海洋的非法審判在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進行,來自北京的兩位辯護律師為於海洋做了無罪辯護。警方興師動眾,出動了十幾輛警車,兩輛防爆特警車,上百名警察戒嚴封路。 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突然開庭,此時於海洋已經被非法關押近八個月。得到消息而遠道趕來的於海洋的哥、姐等四位家屬,被以無“旁聽證”為名拒之法院門外。旁聽席位卻被政法委、“610”、公檢法、街道等部門全部占據,進入法庭必須持有旁聽證和身份證,尋常百姓根本無法進入。法庭內外布滿了警察、便衣、武警,路人從法院門口經過或逗留都有便衣盤問。一個帶著助手來的當地律師說:“我真想聽聽他們北京律師是怎麼做的無罪辯護,但我不敢露面了,許多便衣我都見過,他們是警察。” 北京維權律師蘭志學、張傳利為於海洋作“無罪辯護”。在庭辯中,律師指出,沒有看到任何能夠證明於海洋犯有相關罪行的實物證據,因為公訴人向法庭提舉的是以所謂實物為背景的證據均為照片和復印件,更沒有據以認定相關證據內容及性質的權威性鑒定結論,以至於作為辯護人無法對證據的原件及原物的真偽及是否具有法律上的證據效力進行質證。 關於申訴信,律師認為,這個信實際上是於海洋對公安機關的一個基本的訴求。於海洋的目的是為了追回被公安機關扣押的4800元人民幣。4800元錢對於五個警察來說算不了什麼,可是對於於海洋是血汗錢、度命錢。於海洋上有七旬體弱的老娘需要贍養,下有少年兒子需要撫養,房子需維修,吃飯穿衣只能靠親戚、朋友接濟”。 最後審判長李德海宣布要庭後合議。 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一直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二零一零年二月七日,於海洋被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誣判六年,二零一零年七月被劫持到大連市監獄。
迫害類型: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非法拘留;
毒打/毆打;
迫害親屬;
非法審判;
抄家;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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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電話(區號:0429): 市人大: 職務 姓名 辦電 宅電 手機 主任 張東生 3118866 3129966 15898201421(司) 常務副主任 李懷瑜 3089988 2958666 13052663333(司) 副主任 趙樹田 3113729 3168111 13897809550(司) 副主任 姜淑艷 3119099 6661177 13709890030(司) 副主任 朱紅 3087766 3122166 13904299981(司) 副主任 王英傑 2995599 5158999 13898952100(司) 副主任 李寶祥 2661199 3116299 13842951166(司) 秘書長 辦公室主任 智少強 3106662 3129965 13309891991 副秘書長 李全洲 3119097 13904293320 葫蘆島市委政治委員會(政法委) 職務 姓名 辦電 宅電 手機 書記 張富恩 3155580 3165580 13904291562 副書記 曹寶泉 3119633 3119633 15902428666 副書記 仲建國 3220001 3180678 13904294618 副書記 惠志強 3157501 8894567 13342978333 紀工委書記 張繼哲 3112690 3182399 13898290033 辦主任 齊威 3126682 3168000 13904290021 葫蘆島市610人員名單: 姓名 辦電 宅電 手機 朱榮久 3126682 13332396990 李文革 3157502 13332390051 夏忠宇 3157503 1394294357 郝勝利 3157505 13998915005 徐飛 3157504 13998988869 劉新宇 3157507 13050959875 劉少君 3157506 13604294957 陳維志 3157508 13998954024 李亞清 3157511 13998944899 李卓 3157506 13898937266 尹淑娟 3157509 13909892885 岳秀全 3157510 13842908846 胡玉松 3157512 8819166 黃奎文 3157512 13842930758 值班 (傳真) 3157512 3157513 葫蘆島市公安局: 職務 姓名 辦電 宅電 手機 局長 潘吉春 3170001 3170002 副局長 於廷伍 3170004 3120369 13904299918 副局長 張迎 3170003 3113698 15898291111 副局長 葉樹和 3170005 3158888 13898798888 副局長 申海青 3170006 15909899999 副局長 田作祥 3170007 3185877 13898928000 副局長 楊耀威 3170008 3113789 13464517999 副局長 楊文鐵 3170011 13942936666 黨委成員、紀委書記 王春元 3170009 3120988 15942980008 黨委成員 於小中 3170188 3115238 13898797009 黨委成員、政治部主任 張乃平 3170010 2235317 13898799002 黨委成員、局長助理 王東 3170013 3156677 13942997777 黨委成員、局長助理 雷雨濤 3170012 13904291889 局長助理 褚洪峰 3170156 15942999995 常務副局長 古長江 3170002 3160799 13998990002 辦公室 主任 雷雨濤 副主任 張連雙 副主任 賀安迪 綜合科 科長 武比 指揮中心 主任 閆慶佐 副主任 張龍 副主任 魯學文 副主任 趙曉東 秘書科 科長 楊國軍 副科長 張向東 干部科 科長 李河燕 副科長 史國海 副科長 畢笑倩 副科長 譚志峰 機關黨委 副書記 李梅 機關團委書記 張魏魏 黨委成員書記 王書林 副書記 才萬富 副書記 書宣純 副書記 張鐵順 審計科 科長 佟立屏 案件檢查科 黨委成員局長助理 楊文鐵 副主任 曹任宏 財務科 科長 張曉艷 副科長 徐連敏 副科長 李桂君 副科長 劉麗娟 法制處 處長 李仲 副處長 何靜 滿文濤 控申處 處長 王浩然 副處長 趙永傑 出入境管理處 處長 高風鳴 副處長 胡波 科技處長 吳雪松 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督大隊 支隊長 韓剛 副支隊 郝德彬 監督支隊支隊長 才萬富 政委 朱愛民 副支隊長 張思利 副支隊 梁科成 國內安全保衛支隊 支隊長 田彬 政委 李廣純 副支隊長 劉為民 副支隊長 王寶欽 副支隊長 朱殿光 辦公室主任 張義忠 情報科科長 郭文光 民族宗教大隊隊長 李亞潔 副大隊 李恩祥 反邪教大隊隊長 張明君 副大隊 楊立友 國保支隊內勤 防控支隊支隊長 孟祥斌 政委 申景飛 副支隊長 陳玉順 副支隊長 池雪峰 辦公室 主任 趙成剛 政工室主任 梁德 豹 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 郭利軍 政委 張澤光 副支隊長 姜申吉 副支隊長 蔡長青 副支隊長 岳廣彬 副支隊長 黃春植 案件審理科負責人 楊春華 巡邏防暴支隊 支隊長 劉傑 政委 橝志 副 支隊長 張光宇 副 支隊長 劉寶龍 副 支隊長 唐玉秋 副 支隊長 張志偉 副 支隊長 林輝 辦公室主任 姜旭光 副主任 單立輝 政治處主任 趙萍 副主任 宋楊 案件查處大隊大隊長 王崇興 經濟案件偵察支 隊 支隊長 李文章 政委 趙延輝 監所管理支隊 支隊長 李忠 政委 陳國華 副支隊 劉中舉 副支隊 馬文斌 副支隊 朱春生 辦公室主任 羅振昌 副主任 路廣 指導科 科長 楊風民 葫蘆島市連山區公安分局 局長:張紹魁 辦3171001 政委 張乃平 副局長:李喜春 辦3171003 宅8236052 副局長:王鐵英 辦3171004 宅2165888 副局長:劉國棟 辦3171006 宅3900001 副局長 姜平 副局長 袁守強 局長助理 劉力 紀檢委書記 包中州 主任 高文安 副主任 吳寶成 副主任 閆福強 機關黨委副書記 馬一錦 控申科科長 曾慶臣 副科長 李連舉 孫樹森、王樹民 治安大隊 大隊長 李海瑞 教導員 吳再超 副大隊 劉連生 副大隊 譚海濱 國保大隊:3175041 大隊長:張軍 3171030 13019994567 教導員:於貴秋3171031 13904290368 副大隊: 劉士軍 3171063 13942941979 副大隊: 任清澤 3171050 13898796665 副大隊:侯愛軍 13942919218 劉興成 經偵大隊大隊長 高雲飛 趙連雙 楊力軍 刑警大隊 大隊長 張洪濤 教導員 張榮啟 副大隊 趙樹平 副大隊 張文海 副大隊 田宏偉 副大隊 金柏臣 副大隊 王偉 站前所所長 張樹志 教導員 李強 副所長 成剛 副所長 趙軍 副所長 李艷華 渤海所所長 岳瑞清 教導員 李慎宏 副所長 劉久東 副所長 王福生 副所長 宮昊輝 化工所所長 韓國瑞 教導員 劉建國 副所長 丁亞力 副所長 齊明順 副所長 李紅軍 化機所 所長 蔣文德 教導員 遲華 副所長 趙良 副所長 張洋 副所長 劉寶儒 連山派出所教導員 郭野 副所長 路野 副所長 楊琦 水泥所所長 申剛 副所長 陳祝新 副所長 史寶林 副所長 李寧 興工所所長 王英 教導員 袁守國 副所長 皺俊松 副所長 劉洪波 石油所所長 安德秋 教導員 楊寶山 副所長 胡寶滿 副所長 陳立龍 錦郊所所長 陸景良 教導員 王朝輝 副所長 劉春陽 副所長 王東 市場派出所所長 楊寶貴 教導員 祝傳孝 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檢察院: 馬洪軍: 檢察官 宅電: 2135528 手機:13942900369 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檢察院:段樹森(調研室)宅電:3951801 葫蘆島市連山區檢察院 檢察長: 姜公臣 辦:2659001 副檢察長:黃忠凡 辦:2659006 宅:3126391 副檢察長:王穎 手機:13842996588 副檢察長:張曉丹 辦:2659006 宅:3035888 副檢察長:月紅崗 辦:2659007 宅:7777707 副檢察長 殷維順 檢察官 馮新 檢察官 周麗娜 檢察官 馬洪軍 2135528 13942900369 調研室 段樹森 3951801 各科室人員辦公室電話: 辦公室 2659090 反 局長室 2659008 文書室 2659085 貪 內勤室 2659056 政治處 2659007 局 執勤室 2659097 紀檢監察 2659009 值班電話 2659000 研究室 2659099 控告申訴 科長室 2659066 偵查監督科 科長室 2659011 科 內勤室 2659095 內勤室 2659017 民事行政 監察科 科長室 2659077 公訴 科 科長室 2659022 內勤室 2659071 內勤科 2659023 技術科 2659088 2659028 瀆職侵權監察科 科長室 2659033 內勤室 2659037 舉報電話 2122000 監所監察科 2659059 檢察院檢察員: 李清艷 鄉鎮檢察室: 2659079、2659028 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法院;地址:濱河小區:郵編 125001 區號:0429 職務 姓名 辦電 宅電 手機 院長 駱忠山 2163111 2160072 副院長室 2160821 2160491 2160843 副院長 朱永存 2603760 2166166 副院長 王海燕 2160228 3315111 副院長 陳天文 2160843 2859789 副院長 康廣欣 2163941 3110032 庭長 卜立民 2160074 副院長: 王學志 2160931 副院長: 郜金寬 2160843 主任: 劉漢國 2163920 刑事庭 劉恩棟 2160530 2912000 刑事庭 魏愛君 2163962 刑事庭 李德海 2163963 大庭 皮成文 2161064 三庭庭長 馬文勝 2160191 王鳳 2163926 郝國君 2160679 郭興林 2160018 劉奧 2163926 赫牛 2163928 立案庭 馬文君 2161062 立案庭 張微 2161064 流程辦 羅玉珂 2161063 流程辦 金鍵 2163906 劉林義 2163922 民一庭: 2160108 張尚生 2160013 唐林 2163923 民二庭 王長民 2160274 政治處 2160842 民三庭 2160191 2160679 辦公室 2160231 檔案室 2160027 督察室 2161084 行政庭 2160216 審判監督庭 2160741 研究室 2163920 法警隊 2160034 刑事庭 2160530 代表連絡室 2161140 立案庭 2160251 2161062 2161063 2161064 郊區法院 8220065 監察室 2161085 少年庭: 李愛華 2160250 李福山 2163959 立安庭 王月秋 2161064 審判委員會
杜偉平 2163919 母彤 2163912 孫越 2163913 楊作興 2163955 崔麗軍 2163939 政治處 陸素娟 2160763 孟石磊 2163915 段沿東 2160842 楊志恩 2163928 執行局 副院長 朱永存 2603760 徐世江 2603772 於千海 2603775 潘世純 2603778 譚香梅 2603781 馬印良 2603762 沈曉天 2603761 趙宏臨 2603763 王泉 2603769 周占貴 2603771 朱春陽 2163919
責任單位及惡人:
連山區公安分局
:
王樹民,
孫樹森,
張軍
葫蘆島市看守所
葫蘆島勞教所
:
劉國華
葫蘆島市公安局
葫蘆島市塔山鄉派出所
連山區法院
老官卜鄉派出所
小德營子鄉派出所
:
於士傑,
馬天恩,
雒文廣
塔山派出所
:
王九儒,
孫立強
更新日期: 2013年3月17日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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