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淑清(宋樹清)
簡介:
宋淑清(宋樹清)(Song,Shuqing(songshuqing)),
女 ,
60歲 ,
黑龍江省大慶市杜蒙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在公園煉功被非法拘留17天。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在農村給老百姓真相材料看,被非法抓捕,拘留長達四個月之久。在非法拘留期間公安機關給她開了一個形式上的“釋放證”,實質還在繼續非法關押。使她的家庭、家人身心都受到了嚴重的傷害,使她原本拮據的生活更加困難。自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以後,她一直受江羅集團指使的公安機關的非法電話監控、盯稍、非法搜查的嚴重干擾。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被公安局政保科的徐玉儒勒索2000元。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被“610”辦公室的李楓勒索4120元。 自大法受到迫害以來,被惡警非法抄家,搜走大法書籍、磁帶、身份證。每逢節假日警察及居委會經常到家裡騷擾,弄得家裡人心惶惶。 迫害日期待查,大法弟子宋淑清,被城西派出所民警馬百剛等人盯梢後強行抄家,並非法拘留。 宋淑清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勞教三年,勞教期間她的丈夫因受不了打擊,一病不起去世了。留下她與兩個女兒,大女兒在南方工作。她與小女兒相依為命,不講理的警察無端將她關押,家裡只剩下一個小女孩,整日以淚洗面。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三日,大慶市杜蒙縣、刑偵隊、國保隊在隊長林家威帶領下,伙同小區片警、委主任,蓄意綁架大法弟子劉福彬、崔汝慧、楊海峽及親屬等九人。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三日十二點左右,幾個警察找到正在移動公司上班的楊海霞的丈夫王洪躍,要求他回家打開房門,遭到王洪躍的拒絕,警察威脅他說如果不回去開門就撬他家門,這時公安局負責刑偵的原中心派出所所長孫洪昌,找來楊海霞在移動公司上班的弟弟楊海濤,天真的楊海濤勸他姐夫說:“沒事的,你去把門開開。”就這樣王洪躍被劫持回家打開房門,進了屋的警察強行將大法弟子楊海峽及去她家串門的宋淑清、何香玲綁架,並搶走個人物品:《轉法輪》書和幾本影碟。 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大慶市泰康縣法輪功學員宋淑清晚上五點半下班回家,騎車到自家樓下,早已等在樓道裡的泰康國保支隊長馬百剛等人上前將宋淑清往車裡拽,宋淑清使勁的掙扎,高喊“法輪大法好”。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上午九點左右,一男五女六個人,闖到宋淑清打工的工廠,其中一女的囂張的說:“我們是610的。他們問:“你控告江澤民了?是你自己寫的嗎?”並逼迫宋淑清在他們事先准備好的撤銷控告狀的紙上簽字。 宋淑清不配合她們。她們竟象撕扯著宋淑清,在她身上找鑰匙,要去家搜查,自稱是“610”的那個女的給鎮中派出所所長孫宏昌打電話,讓他派兩個警察來去搜家,她們沒找到鑰匙,鬧了近兩個小時才離開。 二零一八年四月七日晚上,宋樹清與同修在小區做真相遭人惡告而被綁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監視/跟蹤;
電話監控;
騷擾;
勒索錢財;
惡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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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杜蒙縣公安局及國保大隊主要責任人
趙興才(局長) 0459-3427998(辦,不確定)18645902000 13836730005 18945603202 15304696979
林家威 (副局長、國保大隊長) 0459-3420861(辦電)13936789011(手機) 0459-3423319(宅電) 13394653699(手機)
馬百剛(國保大隊三隊民警) 0459-3420862(辦電)18603673739(手機)13351199711(手機)0459-3424698(宅電)
責任單位及惡人:
杜蒙縣城西派出所
:
馬百剛
泰康縣公安分局
:
林家威,
孫洪昌
杜蒙縣六一零辦公室
:
李楓
杜蒙縣公安局
:
徐玉儒
更新日期: 2018年4月14日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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