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新(王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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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麗新
佳木斯市中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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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立新(王麗新)(Wang,Lixin),
女 ,
40歲 ,
黑龍江省樺南縣閆家鄉法輪功學員。2000年6月22日,王立新進京上訪被抓,在駐京辦事處被搜身搜走730元。主要責任人:李軍。王立新回來後,被非法關押。縣610勒索5000元人民幣。主要責任人:薛耀、張可心。後又被張可心勒索2500元。 2002年4月,長青派出所十幾個不法警察到王麗新家非法抄家。這些警察把家裡翻了個遍,連天花板都翻開了,強行抄走多本大法書籍、師尊畫像四套、真相資料和給師尊拜年的全家福照片等,把家中過年掛的大紅燈籠都搶走了。王麗新被迫流離失所後,長青派出所所長李卓順、惡警曹文斌三番五次到王麗新家恐嚇、騷擾。王麗新的丈夫高廣東由於驚嚇過度,一病不起。這期間他怕聽到敲門聲、電話聲、警車聲,精神受到刺激。10月28日,高廣東在憂懼中含冤去世。 2010年7月19日,王麗新、李秀榮在發放真相資料時遭人誣告,被長青派出所警察綁架。7月21日長青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王麗新家中,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非法抄家,事後王麗新的家人去派出所索要扣押清單並要求查看搜查證等相關證件時,被長青派出所的所長趙明、警察金澤華等人蠻橫拒絕。 7月30日,王立新的兒子和其弟弟及姐家三個女孩和李秀榮的女兒又去長青派出所要人,教導員周德棟和金澤華蠻橫不講道理,周德棟恐嚇兩個十來歲的小女孩問是哪個學校的,給你們學校發函。最後把孩子們攆了出來。 王麗新、李秀榮被綁架後,她們的家人幾乎每天都去長青派出所要人,所長趙明、教導員周德棟和警察金澤華等人還多次威脅、恐嚇、甚至驅趕家屬。王麗新、李秀榮的家人又先後去過郊區公安分局、長青鄉政府、婦聯、郊區檢察院、市檢察院以及參與抄家的火電公司家屬樓居委會等部門,這些部門人員都互相推諉。這期間親屬們曾幾次接過匿名電話讓親屬各自准備四萬元錢就能把人辦出來,被親屬拒絕。 2010年8月末,家人接到郊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劉晉國的電話,稱王麗新、李秀榮已被非法批捕,但不給任何手續,家人多次去檢察院索要未果。 王麗新、李秀榮被綁架後一直在看守所羈押至今。期間,王麗新在有關領導檢查時當眾抗議自己被非法關押,要求無罪釋放。當時,負責看管王麗新的一名女警察立即跳過去狠狠地打了王麗新幾個耳光。 9月26日,王麗新、李秀榮的親屬來到長青派出所,所長趙明見了拍著桌子大聲吼叫:“我告訴你們別來了,你們怎麼還來找我,別來了,別來了!”趙明並恐嚇親屬如果不走就將這些親屬也抓起來,他對著旁邊的協警喊著:明天把攝像頭支上,錄下來她們,天天來,滿三天就拘留!還推搡李秀榮年邁的母親,親屬們與他講理,趙明說:我說了也不算,檢察院和法院都不好使,現在是政法委、“六一零”直接管!當天,王麗新、李秀榮的家屬再次到郊區檢察院,得知案卷已經移交到郊區法院。 10月18日上午九點左右,在郊區法院周圍來了許多警察,“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國安、公安的都有,大都身著便衣。有的帶著相機,在給郊區法院周圍站立的人拍照。有的坐在車裡聊天,有的站在法院外面四處觀望,佳市郊區公安分局的國保大隊隊長張偉明等人都在其中。 此次非法庭審是由郊區法院行政庭庭長李彩虹任審判長,審判員為郊區法院的汝興德和韓旭,並由以上三人組成合議庭,公訴人是郊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劉晉國,在郊區法院二樓的第二審判庭進行。當天在法庭裡還有安全局、“六一零”的人參加庭審。 開庭後,公訴人劉晉國對王麗新、李秀榮進行了非法指控。在法輪功學員的答辯和申訴過程中,王麗新、李秀榮堂堂正正、平靜從容地分別講述了自己修煉大法以來的身心變化,以及在高壓下為什麼不放棄修煉,始終堅稱自己無罪,信仰真、善、忍無罪。王麗新在申訴的過程中多次被審判長李彩虹打斷,多次被告之:不要說那些話了,(我們都)聽明白啦,要正面回答問題等等。但王麗新不為所動,繼續堅持講述自己被迫害的真相和法輪大法真相。王麗新還指出在非法指控中有多處與事實不符,其中一處稱王麗新在一九九一年修煉,王麗新說一九九一年時大法還沒弘傳,我不可能在那時修煉,這明顯是在捏造罪名過程中編造出來的,令法庭現場一片嘩然。 面對法庭內的法官、檢察官、當事人的家屬、及旁聽席上的各界人士,正義律師當庭無罪辯護:“信仰自由,法輪功無罪”。重申本案涉及的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則和政教分離原則。闡述了公安部檔宣布為邪教的十四種宗教中沒有法輪功,中國公開頒布的關於法輪功的一系列文件,不是法律,不能作為處罰的依據。公訴機關的指控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所有的所謂“證據”都不能作為證據,甚至能用來作為證據都是漏洞百出、十分可笑的。律師認為,公訴機關所認定的那些行為是犯罪事實,這實在是荒唐的,換言之,王麗新、李秀榮的行為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 正義律師在法庭上慷慨陳詞,從法律的角度闡明法輪功學員不具備犯罪的四個要件。最後,律師以同是法律人的角度,希望法庭在座的每個人都能夠守住做人的道德良知,更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來與幸福,從個案做起,即從法律原則而不是個別領導人講話或者當局媒體的論調出發去對待每一個當事人。只有針對承辦的案件,始終堅持做到問心無愧,人到暮年,當一幕幕回憶起自己的一生所為之時;當子女兒孫問起曾經所走過的人生路會對他們有何啟迪與借鑒時;當歷史翻開嶄新的一頁,面對全新的標准來衡定與審判各自所為之時,才能無怨無悔! 上午十一點左右庭審結束時未宣判,審判長李彩虹宣布由合議庭進行合議,交由審判委員會討論後再定。 2010年11月14日獲悉,黑龍江佳木斯市郊區法院蓄意冤判法輪功學員王麗新三年零六個月、李秀榮三年徒刑。兩人的家屬對法院先是欺騙、繼而蓄意不通知家屬而枉判兩名法輪功學員的行為表示憤怒,郊區法院審判長李彩虹聲稱這是“上邊的規定”,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打底就是三年”。王麗新和李秀榮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並表示要上訴。 2010年11月14日晚,家屬驚聞王麗新、李秀榮已被非法判刑,十六日早家屬去郊區法院找李彩虹,並質問她根據什麼判的刑,有什麼依據,已經下了判決書為什麼不通知家屬?李彩紅看起來顯的很心虛,她說是上邊的規定,並總是把話題東扯西扯。家屬又問李彩虹根據哪條哪款,法輪功沒有違法,憑什麼判了三年多的刑。李彩虹說法輪功打底就是三年,家屬很氣憤的對李彩虹說,你們執法機關執法犯法,都是暗箱操作,我們要上訴。李彩虹說判決書生效之日起有十天的上訴期。但從家屬得知消息開始,上訴時間已過去一半了,郊區法院是在故意延誤上訴時間。 16日、17日家屬又去了法院和看守所,准備讓王麗新和李秀榮在上訴書上簽字,但都受到阻擾,看守所稱必須有法院的執行卡,否則不許會見。法院和看守所雙方互相推諉,阻止家屬見法輪功學員。 郊區法院的李彩虹等人采用欺騙手段騙取法輪功學員家屬的信任,不顧道義與良知,為了達到給王麗新和李秀榮非法定罪的目的而不擇手段。在此過程中,郊區法院沒有通知王麗新和李秀榮家屬,也未向他們遞送判決書。 2010年11月26日,王麗新、李秀榮聘請的兩位律師到看守所分別會見了兩名法輪功學員。得知王麗新目前正絕食反迫害。兩位律師又去了市中級法院,由於刑一庭的所謂辦案人宋佩俠去醫院輸液,未能見到,由另一名工作人員出面辦理了律師介入的相關手續。 2010年12月2日上午,法輪功學員王麗新、李秀榮的家屬來到市中級法院,詢問有關二審的情況。當家屬問宋佩俠什麼時候二審開庭,宋強硬地回答說:“不開庭了!”家屬想當面談,她立刻回答:“沒有必要!”並很快掛斷了電話。 後來家屬用手機問宋佩俠為什麼二審不開庭,是不是還要暗箱操作啊,宋佩俠回答說,什麼暗箱操作,那是鐵的事實!家屬理直氣壯的質問她,宋佩俠說不開庭是上邊有令,關於法輪功的事不受理。宋佩俠說完話再次把電話掛斷。 在這次中院的審理過程中,家屬多次去中院都沒有見到庭長宋佩俠,律師也曾經多次電話聯系宋佩俠未果,宋佩俠在受理王麗新和李秀榮的二審案件中經常找各種借口、個人理由拖延、貽誤工作,使案件受到阻礙。宋佩俠在辯護律師拒絕提供辯護詞的情況下非法進行了二審判決。佳市中級法院刑庭庭長宋佩俠違背憲法公開迫害好人,冤判好人,王麗新和李秀榮委托家人向省市各級公檢法司、政法委、人大等各個部門提起控告,讓執法犯法的法官宋佩俠受到法律制裁,還好人一個公道。 --------------- ●派出所造偽證、公訴人逃走、審判長欺騙簽字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大法弟子王麗新與李秀榮到佳市郊區分局家屬區發法輪功真相小冊子,被分局員工馬天宏舉報,隨即被長青派出所所長趙志明帶隊綁架。王麗新胳膊和大腿被撞傷多處,在派出所裡被非法審查,員警用欺騙和偽善的手段讓她們簽字並聯系社區非法抄家,制作偽證,栽贓陷害。在零口供的情形下,起訴她們。 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王麗新不穿犯人穿的馬甲,不做奴工,每次來檢查團,她都大喊要求釋放。一個自稱政法委的檢查團成員說:就是我們讓抓的你,喊什麼喊?看守所於姓二所長要求給她戴手銬,腳鐐送小號,由於王麗新的身體虛弱,幾次都抽搐過去,他們才沒有得逞。大法弟子絕食抗議,孫麗彬大病兩場,沒人管,王麗新喊獄醫遭到包組警察李彩芳大罵,說她多管閒事。在家人和同事營救過程中,警察還企圖勒索巨額錢款。 2010年10月18日佳木斯郊區法院對大法弟子王麗新非法庭審。在法庭上,北京律師為她辯護有本有據,要求無罪釋放。駁得他們無言以對,公訴人竟灰溜溜地中途逃走,不見人影,連庭長李彩紅都公開說:“哪有這樣開庭的。公訴人都沒了。”庭審變成了鬧劇,草草收場。 之後,王麗新被非法判三年六個月刑期。 她提起上訴,中級法院審判長宋佩俠同行三人到看守所欺騙王麗新簽字,說是案情需要,得逞後馬上變臉,蠻橫無理的說上訴也沒用。中級法院根本不想公開開庭,在判決回執沒下來家屬不知情下,王麗新和李秀榮被偷偷地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強制洗腦、碼坐、打罵 2010年12月29日,王麗新被劫持到九監區。監道長於淑范、包夾普淑蘭,強迫她坐小板凳,在一塊地磚的范圍碼坐,若超過界線,就用腳踢,每天輪班洗腦讓王麗新認罪,強迫看誹謗法輪功的片子。每天剝奪睡眠時間、謾罵、毆打,強行洗腦“轉化”。幾天後王麗新的左半身開始麻木,時而沒有知覺,在包夾、幫教和獄警的威脅下,違心寫下“五書”。 後來王麗新被劫持到十三監區,被強制做奴工。她身體非常虛弱,感冒十多天,導致面部神經炎,嘴歪眼下陷,半身麻木,三天後才被送到監獄外的高額特約醫院就醫。不打針吃藥,每天也得花幾百元費用,她們給家人打電話要錢,說不給錢就死活不管,王麗新的病情極度惡化,她們找到王麗新昔日的同事要錢。一個月後才讓她辦理出院手續。 佳木斯市公安局緊密配合,連日不斷開會密謀妄圖加劇迫害訴江民眾(包括周邊市縣),國安、公安和各社區(或單位)相互勾結實施騷擾。2015年7月27日起,更是發生了派出所警察直接上門騷擾綁架、非法抄家、行政拘留的惡性事件。參與綁架的警察透露,他們是按照黑龍江省公安廳提供的名單抓人,並且接下來還要將參與訴江的一個不漏的抓到。 截至2015年8月3日晚,能夠核實到的有一百三十五人遭到不同方式的騷擾。其中三十八人遭綁架,十人仍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內。 2015年7月15日,火電社區的張主任(女)給法輪功學員王立新打電話,問是否寫了訴江信。 佳木斯市郊區公安分局長虹派出所警察打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王立新。打電話警察的手機號是18904543351 (二零二零年八月九日)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佳木斯市郊區火電社區一男金姓人員打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王立新,要求她寫個悔過書等,說是公安系統以後就不騷擾了。郊區公安分局長虹派出所警察也打電話騷擾王立新。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抄家;
威脅/恐嚇;
騷擾;
私闖民宅;
違反庭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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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佳木斯電話區號:0454
郊區公安分局
王鵬 男 局長 8583552 13199129999
冀福春 男 副局長 8583549 8682988 13803656988
李寶華 女 副大隊長 8698828 13945479205
李春娟 女 副大隊長 8228395 13512686999
長青派出所電話
趙明 男 所長 8233110 13351344321
周德棟 男 教導員 8233110 13394544188
趙志明 男 副所長 8233110 13836640066
孫冬 副所長13803662333
李國慶 男 副所長 8233110 13945485666 13163514333
呂英 女 戶籍員 8233110 13836615651
郭玉文:13089687288
董珠: 13394545968 警號:053662
金澤華:13846177776
姜延鋒:15916067666
安寶文:13163511678
唐 軍: 13009777432
張文濤:13351654111 警號:051225
趙傳旭:13846188003
張會彪:13258600919
車 軼 :13836603406
楊寶柱:18904549222
王宏賓:13704545006
於某:13114543905
梁某:13904549503
協警
安立臣:0454──6871908
孫長虹:13836658096
趙桂鳳:15845403933
張仁鵬 13614699922
李秀君 6895168
楊 興 13846136769
王麗榮 2882282
陳景財 13634542088
高曉秋 13684548776
王祥柱 13069762129
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 郵編:154002 區號:0454
黨組書記、院長 肖鳳鳴 8620333 8620123 13304549296、13604692333
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赫秀明 8620234 8222839 13704547772
黨組成員、副院長 王連榮 8620456 8246143 13903688168
黨組成員、副院長 史萬軍 8620567 8230159、8683366 13836607999
副院長兼政治處主任 關震 8620345、8620153 8321568 13903688055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熊麗艷 8620131 8620153 8673733 13504541567
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 朱偉光 8620303 6899097、8689300 13946465999
刑庭院長 王曉芳
宋佩俠 8620162 8695052 13314544858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市公安局
:
陳萬友
佳木斯市看守所
:
李彩芳,
王偉
樺南縣公安局
:
李軍
佳木斯市610
佳木斯駐京辦事處
郊區公安分局
:
馬天宏
順和派出所
樺南縣610辦
:
薛耀,
張可心
長虹派出所
佳木斯永紅法院
:
汝興德
長青鄉派出所
:
李卓順,
曹文斌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於淑范,
普淑蘭
大興縣看守所
佳木斯市政法委
長青派出所
:
周德棟,
李國慶,
趙明,
曹長彬,
趙志明,
金澤華
郊區法院
:
李彩虹,
韓旭
佳木斯市中級法院
:
宋佩俠
郊區檢察院
:
劉晉國
郊區前進村
:
焦世中
站前路順合超市
:
王志山
更新日期: 2020年8月16日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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