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蘭
簡介:
張秀蘭(Zhang,Xiulan),
女 ,
44歲 ,
松原市法輪功學員,家住吉林省樺甸市。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張秀蘭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馬洪哲、李軍、高帥、張英彪、李國慶等執行非法綁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縣檢察院起訴的。 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審 判 長:董小紅 代理審判員:胡方權 代理審判員:李 中 書 記 員:顧 丹 被迫害時間2008年7月29日 法輪功學員張秀蘭上訴到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松原市中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張秀蘭的人員如下: 審 判 長:王成偉 代理審判員:孫 麗 代理審判員:孫世雁 書 記 員:鄭海昌 被迫害時間:2008年10月17日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吉林省公主嶺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概述
零八、零九年吉林二十六位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
責任單位及惡人:
松原市公安局
:
張英標,
馬洪哲
前郭縣法院
:
胡方權,
董小紅,
李中,
顧丹
松原市國保大隊
:
李國慶,
高帥
松原市國保大隊
:
李軍
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
孫麗,
孫世雁,
鄭海昌,
王成偉
更新日期: 2018年3月30日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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