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訓勇(蹤訓勇)
簡介:
宗訓勇(蹤訓勇)(Zong,Xunyong(zongxunyong)),
男 ,
36歲 ,
江蘇省徐州市沛縣法輪功學員,原為中國人民銀行沛縣支行員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原縣委書記李榮啟曾召開縣、鄉、村干部會議,在沛縣多處舉辦了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 江蘇省沛縣原湖屯(李集)鄉政府大院(現改為李集村村委會,2001年7月至12月,沛縣610在此院內辦洗腦班) 責任人:陳勇、孔令華、胥月華(女,40多歲)、張繼周、看守所長蔡某某(男,50多歲已退休)、汪某某(男,50多歲)、張某某(男,50多歲)、胡志明(已退休) 其他人員:席鳳波、張亞、張繼周的四弟(小車司機)、肖某某(女)、李德義(退休公安,看守人員)、 周保山(看守人員)、章永光(鄉政府大院門衛)、蔣某(伙房做飯)、上官某某(徐州市國安);2001年,沛城鎮綜治辦副主任李學友與分管計生工作的鎮副書記(男)曾到洗腦班來過。 被迫害人員:曹後存、蹤訓勇、王秀華、崔玉梅、李桂芳、朱愛萍、劉芝蘭、陳靜、朱淑娟、朱冬梅、郭金花、張美蘭、張秀芬、王新春、趙熙(學齡前兒童,王新春的兒子)張紅英、潘緒軍、韓書加、朱艷玲、魏耀琳、趙月正、董敏等20多人。 迫害事實: 1.非法關押達一年之久,與被拘留人員關押在一起,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在看守所的牆上竟然掛一牌子“法制教育學習班”。 2.強行洗腦,灌輸誣蔑法輪功的謊言。 3.動員家人、親朋進行所謂幫教,實際是精神折磨,精神迫害。張紅英的女婿(看守所職工)被株連停職。 蹤訓勇被劫持到江蘇省方強勞教所勞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九月七日,在流離失所期間,在上海被沛縣公安局綁架,非法審訊,在豐縣一賓館內監視居住,沛縣公安局政保股李傳忠伙同惡警,連續四天四夜不讓睡覺,拳打腳踢,多人輪番進攻,還用竹棍打,使手、腳、腿、身上多處淤血腫脹,連續一百多個小時戴手銬。九月十一日被沛縣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被關進豐縣看守所,九月十八日,在豐縣看守所,惡警陳所長用腳鐐拴在地錨上長達十天,時值天氣炎熱,身上衣服發臭無法更換。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被轉到沛縣看守所,在沛縣看守所被強行剃發,被強制穿囚服,被強制洗冷水澡,被強制背監規,被強制像犯人一樣靜坐。十二月十七日被沛縣偽檢察院非法批准逮捕,次日由沛縣公安局非法執行逮捕,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被沛縣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在江蘇省洪澤湖監獄非法關押期間,強制在入監隊近七個月時間裡,強化訓練,強化勞動,有時訓練勞動長達十八個小時以上,不准洗一次澡,不准洗一次衣服,而且連最差的飯菜也不給吃飽,還要忍受著被惡警縱容指使的犯人的謾罵毆打欺 二零一零年,因失去工作,隨家人在上海打工。世博會前夕,當地片警讓他寫所謂“保證書”,否則離開上海。一個月後上海警方來縣調查說:他因發真相資料被抓捕。 二零一一年三月八日,宗訓勇被劫持至提籃橋監獄一監區三中隊後,監區惡警頭頭們命令高健、朱文華、季海泉三名死緩惡犯包夾“看管”宗訓勇,為了迫使宗訓勇放棄信仰,看管惡犯們白天讓他坐在終日不見陽光、陰暗潮濕的3.3平方的小監室裡面壁,一動不能動,不能出小監室半步,而且坐的不是凳子,而是繞銅絲線圈的塑料筒子(高不足20厘米,表面凹凸不平,惡犯高健為了使宗訓勇增加痛苦,把筒子邊緣裁掉,只留下杯口大小的空心內圈),脅迫他每天從凌晨4點坐到晚上10點,到了夜裡惡犯故意不時敲醒宗訓勇,使他不能正常睡覺(看管惡犯們則輪流睡覺)。為了加重折磨他,不讓他因疲勞打瞌睡,惡犯季海泉用畫報上撕下的銅版紙,自制了一根長鞭,用作刑具,自己愜意的躺在床上,當旁邊坐在筒子上的宗訓勇犯困時,用此長鞭對著宗訓勇的臉猛抽,抽出血印,抽的次數以百計。 二零一一年夏季七、八月間,惡犯高健、朱文華、季海泉三人為迫使宗訓勇所謂的違心“認罪”,又想出了一個陰招,用冷水把宗訓勇的衣服澆濕,並令他坐在小筒子上,用鼓風機對著宗訓勇猛吹,他好不容易見到副監區長夏靖、主管隊長董靜毅,抗議長時間吹鼓風機,身體受不了,但惡警不予理睬,三名惡犯繼續用此陰招折磨宗訓勇持續2個多月。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日,下午5:30分上海提籃橋監獄一監區一樓獄警休息室,三個手持電擊器的職業施暴者分別是:一監區監區長惡警江偉、副監區長惡警夏靖、原副監區長(現六監區副監區長)惡警李松,被虐者是法輪功學員宗訓勇。三個職業施暴者各手持一根電擊器,一個對頭部,一個對上身,一個對下身,三根電擊器同時對敏感部位電擊,如:耳根內側、頭頸、腋下、肘關節內側、膝關節內側,電擊時間長達幾個小時。電擊聲、號叫聲不時從這個牆角發出,慘不忍聞……。 自一九九九年以來,宗訓勇多次被中共邪黨非法拘留、勞教、非法判刑等迫害,上海世博會前夕,因張貼揭露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真相資料,又被中共邪黨非法誣判三年六個月,冤獄到期日: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蹤訓勇現居住在上海長寧區新涇鎮一小區。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該小區分管警察鄭建發和治保主任周克成一天三次到蹤訓勇家中,前兩次蹤訓勇上班不在家,第三次他們於當天晚上七點多鐘再次到家中騷擾蹤訓勇,給家人造成了壓力和干擾。 江蘇省沛縣法輪功學員蹤訓勇原是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沛縣支行經濟師,因堅持按真、善、忍原則做好人,卻被非法拘禁、非法勞教、判刑,被非法開除公職,因失去工作,現在上海打工維持生活。 在今年上海市舉辦第六屆進博會期間,沛縣公安局來了兩名國保人員監控蹤訓勇,他們說是為了維穩,據說是江蘇省公安廳要求他們來的。(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銬在某處上;
剝奪睡眠;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打罵;
手銬/腳鐐;
非法拘留;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騷擾;
綁架/劫持;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電擊;
洗腦/送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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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江蘇省沛縣法院執行局局長章新古13626171039、13852026516宅0516-89617217辦0516-89686296.原沛縣法院刑庭庭長,住址:江蘇省沛縣漢城國際花苑小區2號樓。章新古妻甄昕是沛縣第六中學教師,13952135050.章新古曾對韓書加、王桂蘭、潘緒軍、曹後存、王新春、蹤訓勇六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章新古妻子 甄昕 沛縣第六中學教師13952135050 0516-89617217(宅)郵編221600
章新古女兒 章淼 廣州中山大學三年級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 郵編510000 ) 廣州中山大學電話020-84112828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上海警方
方強勞教所
提籃橋監獄
:
朱文華,
季海泉,
李松,
夏靖,
江偉,
高健,
董靜毅
洪澤湖監獄(洪澤湖農場)
沛縣公安局
:
張繼洲,
孔令華
沛縣政法委
:
李榮啟
沛縣610
:
陳勇,
李傳忠
沛縣法院
:
章新古
沛縣看守所
豐縣看守所
:
陳某
沛縣檢察院
沛縣原湖屯(李集)鄉政府大院
:
胥月華,
胡志明,
席鳳波,
張亞,
李德義,
周保山,
章永光
沛城鎮綜治辦
:
李學友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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