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靜
簡介:
陳靜(Chen,Jing),
女 ,
年齡未知 ,
沛縣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原縣委書記李榮啟曾召開縣、鄉、村干部會議,在沛縣多處舉辦了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 沛城鎮計生辦洗腦班: 時間:1999年7、8月,約半個月 地點:沛縣湯沐路南原沛城鎮計生辦(已拆遷) 責任人:胥月華(女)、邵德強(原沛城鎮書記,後調沛縣政法委書記,2010年12月因貪腐被判徒刑15年)、分管計生的鎮副書記、李德義 被迫害人員: 第二期: 司秀麗 李桂芳 王新春 陳靜 朱艷玲 袁傑信(女,40多歲,個體經商者)等10名為法輪功鳴冤上訪者, 張水星(女,30多歲,被非法關押於沛縣職教中心賓館) 江蘇省沛縣原湖屯(李集)鄉政府大院(現改為李集村村委會,2001年7月至12月,沛縣610在此院內辦洗腦班) 責任人:陳勇、孔令華、胥月華(女,40多歲)、張繼周、看守所長蔡某某(男,50多歲已退休)、汪某某(男,50多歲)、張某某(男,50多歲)、胡志明(已退休) 其他人員:席鳳波、張亞、張繼周的四弟(小車司機)、肖某某(女)、李德義(退休公安,看守人員)、 周保山(看守人員)、章永光(鄉政府大院門衛)、蔣某(伙房做飯)、上官某某(徐州市國安);2001年,沛城鎮綜治辦副主任李學友與分管計生工作的鎮副書記(男)曾到洗腦班來過。 被迫害人員:曹後存、蹤訓勇、王秀華、崔玉梅、李桂芳、朱愛萍、劉芝蘭、陳靜、朱淑娟、朱冬梅、郭金花、張美蘭、張秀芬、王新春、趙熙(學齡前兒童,王新春的兒子)張紅英、潘緒軍、韓書加、朱艷玲、魏耀琳、趙月正、董敏等20多人。 迫害事實: 1.非法關押達一年之久,與被拘留人員關押在一起,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在看守所的牆上竟然掛一牌子“法制教育學習班”。 2.強行洗腦,灌輸誣蔑法輪功的謊言。 3.動員家人、親朋進行所謂幫教,實際是精神折磨,精神迫害。張紅英的女婿(看守所職工)被株連停職。 二零零零年三月陳靜被惡警抓住頭發毆打刑訊逼供,司秀麗被惡警打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連踢帶打,坐在地上三個多小時。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三月,陳靜被非法關押在江蘇省句東勞教所勞教,多次被惡警用電棍電擊,最多時用十幾根電棍電她。 許多法輪功學員被。江蘇省女子勞教所迫害的血壓升高,如陳靜、孫德蘭、劉麗榮、韓翠萍、謝素娟等。然後惡警再用藥物對她們進行迫害。勞教所披著偽善的面紗叫惡警陳倩(中藥學專業)給法輪功學員上課,她講述高血壓的注意事項和抗高血壓藥選擇應用,黃文琴(醫生)就站起來問她:“我以前沒有高血壓,我現在口服三種降壓藥,可是血壓仍然降不下來,這是什麼原因?”惡警陳倩驚慌失措,趕快向張靜、許志琴匯報。張靜、許志琴威脅、恐嚇黃文琴,要給她加期,不准她這樣說,並且叫包夾黃慧和賴芊妹記錄她的一言一行,以尋找“證據”企圖對她加重迫害。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非法拘留;
電擊;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勞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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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江蘇省女子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二零一零年江蘇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概述
江蘇沛縣大法弟子遭迫害案例
責任單位及惡人:
江蘇沛縣拘留所
江蘇省女子勞教所(句東勞教所)
沛縣公安局
:
張繼洲,
孔令華
沛縣政法委
:
李榮啟,
邵德強
沛縣610
:
陳勇
沛縣原湖屯(李集)鄉政府大院
:
胥月華,
胡志明,
席鳳波,
張亞,
李德義,
周保山,
章永光
沛城鎮綜治辦
:
李學友
更新日期: 2014年4月10日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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