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凡華(繁華)
孔凡華
叢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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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孔凡華(繁華)(Kong,Fanhua),
女 ,
53歲 ,
山東龍口市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孔繁華與當時工作單位的所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廠保衛科,二天一宿不讓回家,威脅利誘表態“不煉法輪功”,並強迫交出法輪功書籍。孔繁華不配合,決不交出指導她修心向善做好人的大法書。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日,為維護大法,孔繁華與丈夫同修叢培清走上北京。在天安門城樓,他們打坐煉功,證實大法,北京便衣警察帶著一幫聾啞人蜂擁而上,孔繁華和叢培清被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 在那裡,孔繁華和叢培清不配合警察的盤問,不告訴住址姓名,他們從車票上發現他們是濰坊去的,就把他們綁架到濰坊駐京辦事處(專設的迫害法輪功的機構)。 在那裡,孔繁華和叢培清遭受不法警察的謾罵、侮辱和毆打。特別是濰坊駐京辦事處主任(其大約在二零零二年左右遭惡報,48歲患癌症死亡,明慧網有報道)指使女警翻遍孔繁華的全身,極盡對孔繁華人身侮辱。然後,用皮鞋踩、蹂、跺孔繁華的兩腳背,雙拳打孔繁華的頭和臉,造成孔繁華雙腳青紫麻木、不能走路。 叢培清則被年輕警察用手銬吊在暖氣片上,用拳左右猛擊臉、耳、鼻及頭部,他被打得鼻口流血,牙齒松動,臉腮紫腫。經過幾小時的施暴,一王姓警察誘騙送孔繁華和叢培清回家,把他們移送到龍口駐京辦事處,由單位領回。 孔繁華被勒索現金一萬三千元。她丈夫被關押在海岱派出所後,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現金三千元。參與迫害的責任人:龍口市駐京辦事處警察馬延會,海岱派出所所長孫積田,龍口公安局迫害法輪功責任人杜軍。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孔繁華正在單位上班,突然被限制人身自由,關押一天一宿後,被綁架到龍口市下丁家鎮洗腦班,被迫害二十天。參與迫害者有王成會(政法委副書記)、馬道堂、戚壯大、劉曉利、於永路等。 二零零一年十月份,孔繁華向世人講清真相,發放真相資料,粘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不干膠,被龍口公安局政保科李樹強、王琪、於立軍綁架。 警察們非法入室,土匪式的屋裡屋外翻箱倒櫃,就連冰箱、食品箱也不放過,家裡被搗得狼藉一片,私人物品被擄奪,孔繁華被綁架到龍口市看守所。政保科長李樹強用手摑臉後離去。 王琪、鄒林把孔繁華銬綁在老虎凳上,揪著頭發,拳打腳踢後,用柳條編成的軟鞭猛烈抽打,非常疼痛。孔繁華被打得渾身青紫一片,腰腿嚴重損傷,幾次暈死過去。 即便這樣,他們仍不死心,又把孔繁華提到所外羈留室,銬在鐵窗籠子上,不許睡覺。只要稍一閉眼,就毆打不停。入冬時節,在天很冷的情況下,他們讓孔繁華穿著單薄的衣服挨凍。 在那種殘酷迫害下,孔繁華的身體損傷嚴重,非常虛弱,他們因害怕擔責任,讓單位領導將孔繁華保釋回家。 孔繁華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迫流離失所。 在流離失所的日子裡,孔繁華與法輪功學員們一起做《明慧周刊》、真相小冊子和真相不干膠粘貼,更大范圍地向世人講清真相,揭露迫害,證實大法。龍口市邪惡非常恐懼,幾次密令通緝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凌晨一點,煙台公安局嚴姓科長、龍口公安局李樹強、王琪、鄒林、王仁乾等不法警察聯合闖入孔繁華朋友的農家果園,將孔繁華和叢培清、麻蓮鳳綁架,並將法輪功師父法像、大法書、電腦、打印機、復印機、速印一體機、復印紙、絲網、手機、傳呼機、汽油三輪車一輛、價值四千元的直流變壓器一台、現金等私人物品搶劫一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八萬多元。孔繁華和叢培清、麻蓮鳳被非法關押在龍口看守所。 期間,遭到惡警無數次的非法審訊,每次的非法審訊都會遭到惡警的拳打腳踢;每次都是手銬、腳鐐(類似腳鐐的繩索)加身,手腳和全身用鎖鏈捆綁在鐵椅子上。每天被強迫做奴工,當時男號主要做各種花籃盆景;女號做手工繡品,每天早上五點干到晚上十一點,甚至更長時間,完不成任務,就會遭到惡警的懲罰,輕者拳打腳踢,重者遭到警鞭警棍的抽打。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底,龍口市610、公安局、檢察院、法院聯合做惡,將孔繁華與叢培清、麻蓮鳳、姚新人(十月份被綁架)五花大綁,手銬腳鐐,脖子上掛著“×教”分子的牌子,在惡警的殘暴押解下繞龍口黃城游街一上午,極盡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欺凌、羞辱。 其後孔繁華等四人遭重判:孔繁華被重判十年,叢培清被重判八年,麻連鳳被重判七年,姚新人被重判4年。中共不法人員害怕龍口民眾明白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於二零零四年四月底,再一次對孔繁華等施行游街和人身侮辱。 二零零四年五月六日,孔繁華與麻蓮鳳被綁架到山東省女子監獄,叢培清被綁架到山東省男子監獄(迫害事實詳見《山東龍口市叢培清自述遭受的酷刑迫害》),姚新人被綁架到濰坊監獄。 在山東省女子監獄,孔繁華長期遭不明藥物迫害,五監區監區長鄭閔華、教導員李艷麗、隊長吳香艷、姜素藝操控罪犯在食品、水杯、飯菜中施放不明藥物,造成孔繁華身體虛弱,出現神志不清、記憶力衰退等多種不良反應。每天強迫做奴工十幾小時甚至二十幾小時,孔繁華幾次被累得暈過去。 孔凡華因為幫助同修解決生活困難,被惡警以衛生不合格為藉口扣掉了其每月訂制的生活用品和副食品,其實孔凡華衛生相當好。孔凡華被迫害的出現高血壓,不能參加奴役勞動,就是這樣,惡警江肅藝、李艷麗、吳湘艷對其惡語相加,辱罵一頓,致使孔凡華被迫害的吐血,惡警李艷麗還說:“再怎麼有病,也得在監區干活。”根本不管大法弟子的死活。 二零一三年五月下,孔繁華回到家。 二零一六年七月,孔繁華面對面傳播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時,被人誣告,曾被綁架到公安分局,後回家。
迫害類型:
人身侮辱;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強制拍照並在電視上/游街曝光;
毒打/毆打;
洗腦/送洗腦班;
抄家;
強行施藥;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修大法粉碎性骨折痊愈-堅持信仰陷囹圄十年
山東龍口市叢培清自述遭受的酷刑迫害
龍口市公安局作惡事實
濟南監獄惡警迫害大法弟子案例
相關單位及個人:
龍口市參與迫害法輪功責任人:
王成會、李樹強、馬道堂、戚狀大、於永路、劉曉利、王得安、馬淑梅、田軍、杜軍、於介軍、於立軍、馬延會、王琪、鄒林、王仁乾、郭福兌、張紅、曹承緒、尚玲、李文等。
責任單位及惡人:
龍口市公安局
:
王琪
龍口公安局駐京辦事處
:
馬延會
天安門派出所
龍口市610辦公室
:
鄒林,
王成會,
戚壯大,
於永祿
濟南監獄
:
吳湘艷,
李艷麗,
江肅藝
山東省女子監獄
龍口市看守所
:
馬道堂
龍口市法院
龍口市610辦公室
龍口市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22年2月12日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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