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雲
簡介:
王金雲(Wang,Jinyun),
女 ,
54歲 ,
河北廊坊市大法弟子。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開迫害法輪功, 大法弟子王金雲曾遭到多次綁架,洗腦迫害,早就失去了工作。本來和睦的家庭現在因為中共的迫害支離破碎。 二零零五年七月,王金雲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河北省石家莊女子監獄遭受迫害。在監獄裡,警察專門安排一個人來看管、迫害王金雲。不許她說話,不許她煉功,還強迫她練排、報號、做繁重的奴工。她親眼見證一個大法弟子只為說一句真話,警察就用布袋把那個大法弟子套上,還派三、五個刑事人員看管。 二零零八年,王金雲回到家,惡黨人員並不罷休,不斷的找上門來騷擾、威脅她,並非法撬開王金雲的房子,搶劫她的物品。同時,他們還教唆蒙蔽王金雲的家人看管她。家人在巨大的壓力面前,遭受了很多的驚嚇和折磨。王金雲不得不流離失所在外。 二零零五年,邪黨人員曾把王金雲綁架到廊坊交通賓館洗腦班。在那裡,白天,他們強制王金雲看和聽誹謗大法師父、誹謗大法的錄音錄像,在精神上摧殘王金雲。到晚上,不讓王金雲睡覺,讓三個女人看著她。王金雲在身體上、精神上遭到雙重的折磨,神情恍惚,萬分痛苦。她被強迫違心寫“三書”(“悔過書”“決裂書”等)。與此同時,這些邪黨人員無視法律,在未通知王金雲和她的家人的情況下,非法撬開王金雲家的房子,搶劫她的私有物品。
迫害類型: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剝奪睡眠;
綁架/劫持;
威脅/恐嚇;
踐踏信仰;
精神酷刑;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騷擾;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洗腦/送洗腦班;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三年牢獄後,廊坊王金雲被迫離家出走
責任單位及惡人:
石家莊女子監獄(河北省女子監獄)
交通賓館洗腦班
更新日期: 2009年8月29日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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