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德香
五營看守所
大法弟子孫德香
|
簡介:
孫德香(Sun,Dexiang),
女 ,
64歲 ,
黑龍江伊春市五營區大法弟子。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五日晚,公安張蔭樂和焦永軍還有王英貴等五、六個警察竄至大法弟子孫德香家,跳進院子,將孫德香綁架,並非法抄走電腦、工資卡等私人物品。孫德香被非法關押在五營看守所,家屬在八月四日去五營公安局要求看望,公安局以各種借口拒絕。 二零零九年九月八日,大法弟子孫德香被非法抓捕已經一個多月了,孫德香被抓後即被投在五營看守所,凡投在此看守所的人,都是准備判刑的。不明真相的警察為了達到將孫德香非法判刑的目的,不惜在看守所刑訊逼供,費盡心機的湊材料,四天四宿不讓合眼。 孫德香被抓前後,五營如臨大敵,早晚警察持槍巡邏,制造恐怖氣氛。據說,還有其他老年大法弟子在同一天、或近期被非法抓捕。因為消息的封鎖,詳細情況無法得知。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孫德香被秘密送到烏馬河看守所(烏馬河區看守所電話04583939130)。據家屬說,五營已將案子送到省公安廳,密謀非法判刑。 孫德香沒有文化,不識字,惡警逼問是誰教她使用計算機及打印機等,孫德香拒絕回答,惡警們對她進行了刑訊逼供並四天四夜不讓她睡覺。孫德香曾絕食反迫害。 孫德香家人多次去五營公安局要求看望,公安局以各種借口拒絕。九月十六日,惡警通知家人送衣物並欺騙孫德香的家人說:孫德香將被轉到烏馬河看守所。而當日,孫德香卻被秘密劫持到伊春市看守所。 孫德香家人去問伊春市五營區公安分局所謂辦案警察,辦案警察說:“這個案子不歸我們管了,已交到上邊省公安廳和檢察院。”顯然,五營區邪黨公檢法預謀對孫德香判刑迫害。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六日八點半,黑龍江省伊春市五營區法院對大法弟子孫德香、柳明淑非法庭審。五營公檢法知道折磨法輪功學員一切手段都是違法的,怕罪行曝光,所以五營區“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和伊春市“610”就開始布控,如臨大敵。 刑事庭庭長何化冠冕堂皇說是公開庭審,卻只給二個當事人家屬每人一個旁聽證。當孫德香家屬據理力爭要求旁聽時,何化以座位不足為借口,何化說還有各個單位派來旁聽的。其實開庭那天,哪有什麼別的單位的人,都是公檢法司系統內部的警方人員。他們也自知畫皮將要被律師扒光,而不願自暴其丑於天下,所以也根本不會讓其它單位的人旁聽,讓別人觀其丑態,看其笑話。 家屬要求說沒有座位,站著也要旁聽,何化又說旁聽證的名額不是一個人決定的,他說了不算。其實幾天前,他還對孫德香的家屬叫囂,不要讓孫德香的弟弟妹妹來,來了也不讓進去。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孫德香家屬去法院要求旁聽證時,盡管法院和“610”已經內定不讓其它家屬旁聽,五營國保大隊的張蔭樂(迫害孫德香的主要責任人)對要求旁聽的家屬借此機會進行登記,追問住在五營哪裡,好布施監控。在他問到律師,得知律師入住五營政府的賓館317房間後,邪黨國保大隊就駐扎在311房間,對律師進行非法蹲坑、監控,直至律師離開五營。 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八點,孫德香家屬十幾人准備到法院旁聽,被事先部署在法院大樓內的伊春市和五營區“610”及其它警察至少二十多人攆了出來,並肆無忌憚的對家屬錄像,伺機迫害。在一月二十六日開庭前的早晨,在街上隨處可以看到警察。五營區“610”和伊春市的“610”就開始布控,如臨大敵。! 八點多兩位律師和旁聽的家屬到法庭,法輪功學員柳明淑,近八十歲的老人,修煉大法後一身疾病不翼而飛,自從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被綁架後,被迫害的出現嚴重病態。家人被勒索一萬元保釋金後才取保候審。即便如此,邪黨仍欲對她非法判刑。她身體非常虛弱,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這樣的耄耋老人,邪黨依然不放過,讓家人背她到法庭。整個開庭期間,柳明淑一直沒有力氣講話,保持沉默。 在席間孫德香家屬聘請二位正義律師為孫進行了精彩的無罪辯護。檢察院公訴人牛立家對孫德香進行了非法指控。李長明律師對此指出,公安部規定了七種邪教,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又規定了七種邪教,共十四種邪教,不包括法輪功。法律與司法解釋也沒有“法輪功是邪教”的明文規定。所以刑法300條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不能作為指控孫德香的法律依據。從證據的層面講,也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法輪功是邪教。所以刑法300條與孫德香沒有任何關系。 李靜林律師指出,法律並沒有規定法輪功是邪教。民政部的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規定中,並沒有說其是邪教組織而取締的,公訴人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孫德香與法輪大法研究會有什麼關系。其實,法律沒有禁止信仰法輪功。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而沒有規定只准信正教,不准信邪教,只准信舊有的宗教而不准信新的宗教。李靜林律師個人認為,孫德香所信仰的法輪功是屬於新興的宗教,孫德香即便傳播也在情理之中,這是宗教信仰自由的自然延伸,屬於言論自由的范疇。 關於公訴人對孫德香的破壞法律實施的非法指控,李律師談到,公訴人的全部證據沒有證明孫德香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破壞了哪一部法律的實施。公訴人沒有講清楚,相信這一點公訴人也不能夠談清楚。最後,李靜林律師說,希望法官嚴格對照法律,判孫德香無罪。 在辯護期間,刑庭庭長何化多次打斷李靜林律師的辯護,不准李律師提及法輪功的字眼,李靜林律師多次抗議,如果不允許律師談法輪功的字眼,公訴人也不准談,這才彰顯法律的公平。但李律師多次抗議無效。法官只准公訴人談,而不允許律師談。 上午十一點二十左右,法院宣布休庭。整個事件都有伊春市非法恐怖組織“610”的部屬和策劃。法院何化冠冕堂皇說是公開審判,卻不敢讓家屬旁聽,連邪黨內部的人員都不允許旁聽。實際上是秘密操作,違反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的最基本原則,是不算數的,也沒有法律效力的。 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五營邪黨法院回避律師提出的種種關鍵問題,一意孤行,做出了將孫德香非法判刑五年,柳明淑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的錯誤決定。 孫德香的家屬不能接受這樣無理的冤判,強烈提出上訴,要求伊春市中級法院從新審理此案,糾正一審中的錯誤決定,將孫德香無罪釋放。現在家屬經由五營法院已將上訴書遞交到春市中級法院。 相關責任人:五營法院審判長劉召東、刑事庭庭長審判員何化、審判員樊慶華、書記員黃曉偉、五營檢察院檢察員牛立家、代理檢察員王劍威。 二零一八年四月下旬,孫德香與另一位同修(姓名不詳)在伊春區西步行街向民眾講真相,遭伊春區紅升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晚同修被釋回,孫德香被非法關押至拘留所,孫德香絕食抵制迫害。 黑龍江省伊春市五營區大法弟子孫德香(64歲)不知是在二零二零年三月四-六號的哪一天,被綁架了。三月七日早上,有同修去她在伊春租的住所,進屋一看,屋裡被翻的亂七八糟的,一台打印機沒了,一套大法書籍沒了。 黑龍江伊春市伊美區法輪功學員張淑芹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四個月(張淑芹不服原判正在上訴中),郭玉英非法判刑兩年,劉興蘭非法判刑一年半,孫德香非法判刑四年半,三位大法弟現已被送到哈市女子監獄迫害。 孫德香女士,二零二零年三月上旬被伊春市公安局惡警秘密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現已被劫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非法審訊;
精神酷刑;
抄家;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剝奪睡眠;
非法審判;
非法起訴;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迫害親屬;
非法判刑;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伊春市孫德香被枉判四年半劫入黑龍江女子監獄
黑龍江伊春市伊美區法輪功學員張淑芹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日大陸綜合消息-402241.html#2039234558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66176.html#18512111
黑龍江省伊春市大法弟子孫德香被非法拘留 正絕食
律師辯護鏗鏘有力 伊春市公檢法流氓無恥(圖)
黑龍江伊春公檢法欲非法庭審孫德香
黑龍江伊春市孫德香被刑訊逼供 惡警圖謀判刑
伊春市五營區孫德香被劫持月余(圖)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綁架孫德香的直接責任人:
張蔭樂,3812544-3627(辦),宅3802577,13089611626(手機);王英貴,3812544-3627(辦),宅6109266,13945894133(手機);
焦永軍,辦3808043,13351080658(手機)等
董志國,辦3810752,13394586006(手機)
何永勇,辦3818202,13329482232(手機)
王庭寬,辦3818307,13089595363(手機)
蘇衛東,辦3811137,13039689088(手機)
徐鐵東,辦3808048,13339489377(手機)
王浩,3812544-3630,宅3815869,13339381059(手機)
馬洪全,3812544-3761,宅3818479,13304587056(手機)
崔英傑,辦3812544-3761,宅3819695,13845899695(手機)
於福忠,辦3812965,宅3810999,13359669733(手機)
王健,辦3805967,宅8981777,13351389939(手機)
伊春市五營區政法委,區號0458-
朱延吉,辦3818138,宅3812654,13804851983(手機)
王枕裝,辦3819249,13846615773(手機)
馬立國(主管迫害法輪功),辦3819249,宅3813323,13091482898(手機)
張士波,辦3819249,13846608280(手機)
李傑,3819249,宅3812290,13089605919(手機)
區號0458
法院刑事庭共有3人(孫德香一案的直接責任人):
刑庭庭長:何化 辦公電話:0458-3819033,13845880799
書記員:黃小梅
檢察院
牛立家(孫德香一案的負責人),辦3819805,宅3806058,13664582886(手機)
何利(檢察院檢察長),辦3812000,宅3682832,13845872832(手機)
李學友,辦3819807,宅3810000,13664588880(手機)
丁干峰,辦3819808,宅3810081,13945888530(手機)
付翠紅,辦3819801,宅3815351,13089595351(手機)
邰樹良,13845879377(手機)
呂守權,辦3819804,宅3812861,13845868899(手機)
趙廣平,辦3819801,宅3813558,13845873558(手機)
高德成,辦3819801,宅3815386,13089596555(手機)
王鎖軍,辦3819801,宅3808448,13329481258(手機)
王文閣,辦3819801,宅3814888,13339387899(手機
責任單位及惡人:
伊春市610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烏馬河看守所
五營看守所
五營區公安局
:
張蔭樂,
王英貴,
焦永軍
五營區法院
:
樊慶華,
黃曉偉,
劉召東,
何化
五營區610
五營區檢察院
:
牛立家,
王劍威
紅升派出所
伊春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0年12月24日 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