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懷芹
簡介:
王懷芹 (Wang,Huai2 qin2 ),
女 ,
年齡未知 ,
2000年12月她去北京上訪證實法,半路上被惡警劫持,後被昌樂縣高崖鎮派出所所長楊X將她強行送往昌樂縣公安局、拘留所,非法拘留半月,後又回高崖鎮非法拘留,被高崖鎮政府干部王X和派出所秦X毒打。它們采用威脅、恐嚇手段強制逼迫她丈夫(不修煉)東借西湊5000元錢作押金,不開收據。不交錢就拆房子,甚至株連拆鄰居及親人,實行24小時監控,出家門、串親戚都得匯報,逼迫她丈夫往死裡打她、說打死不犯法,給她的家庭造成精神上極大傷害。不准結婚、上學、株連開除村干部的黨籍、公職相威脅。 2001年3月8日,高崖鎮政府干部和派出所又一次非法綁架、拘留她半個月,在那裡我開始給他們講真象,後放她回家。 5月1日,她給世人和干拘留。邪惡之徒又逼迫她丈夫和我離婚。她終於看清了邪惡的面目,就在表上寫下了“法輪大法是正法”、“法正乾坤”、“大法救度有緣人、堅修大法緊隨師”,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 部講邪惡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真象,被白塔鎮干部和派出所綁架、 9月份,鎮政府惡人連騙帶哄的將她騙到了昌樂縣610洗腦班強制洗腦,24小時不讓睡覺,每天要200元錢的洗腦費,惡徒就像瘋了一樣迫害她。 該洗腦班由副所長鄒錦田直接參與,二大隊的大隊長丁桂華直接布署迫害,副大隊長徐士敏具體負責,惡警朱偉樂、劉建光、宋某、劉某等參與。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誘騙/利誘;
綁架/劫持;
監視/跟蹤;
非法關押;
威脅/恐嚇;
非法拘留;
要求交押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省昌樂縣惡人對我的迫害
濰坊勞教所惡警辦洗腦班劫持迫害大法弟子
責任單位及惡人:
濰坊昌樂勞教所
:
朱偉樂,
丁桂華
濰坊市勞教所
:
徐士敏,
劉建光
高崖鎮派出所
:
楊某某,
王某某,
秦某某
更新日期: 2006年9月30日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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