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暉
簡介:
王朝暉(Wang,Chaohui),
女 ,
42歲 ,
遼寧省沈陽市法輪功學員,“和合緣房產店”經理。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王朝暉已修煉法輪功十二年,她不僅身體健康了,為人也更加熱情爽朗,朋友們評價她說:“她願意幫助別人,寧可自己吃虧,也不讓別人吃虧。”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王朝暉因為堅持信仰、說明法輪功真相,屢遭迫害,曾在北京的勞教所被用酷刑手段洗腦:上“死人床”、“吊銬”等。 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在遼寧省公安廳的指揮下,沈陽市沉河分局國保大隊和山東廟派出所、惠工派出所,綁架了包括屠秀娟、王朝暉在內的十余名信仰法輪功的善良民眾和抄家。 兩位女士的家屬分別到實施綁架的山東廟派出所、惠工派出所要人,遭到推諉,山東廟派出所警察稱:這次抓人是遼寧省公安廳分配下來的“任務”。沉河區國保大隊警察趙晨、張姓警員等均參與了此次迫害。 王朝暉被沉河區國保大隊便衣警察戴上黑頭套、手銬並遭暴力毆打。目前兩人分別被監禁在沈陽市看守所和張士地區所謂的“沈陽市法制教育學校”(實為洗腦班)。兩位女士被迫以絕食的方式要求無罪釋放。警察拒絕告知家屬兩人消息。 近日,王朝暉的家人終於在張士洗腦班見了親人一面,王朝暉非常消瘦;屠秀娟的家屬至今被禁止到沈陽市看守所探視。據悉,兩位女士正在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家人十分擔憂她們的安危。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沉河區法院對屠秀娟非法庭審、誣判三年徒刑。沉河區法院對王朝暉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中共的法院對王朝暉的非法庭審是秘密進行的,既不公布也沒告訴家人。王朝暉家人新年後去沈陽市看守所給王朝暉送衣物時,才被告之人已不在該看守所了。具體日期、參與人員待查。
迫害類型:
長時間吊拷;
非法勞教;
手銬/腳鐐;
綁架/劫持;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洗腦/送洗腦班;
毒打/毆打;
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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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附相關單位信息: 沈陽市公安局沉河區分局國保大隊 地址:沈陽市沈陽路東華南巷4號 郵編:110011 電話:024-24842260 沈陽市沉河國保大隊趙洪濤 13904024113辦024-24850789、宅024-24849412、024-22948340 住址:沉河區小西路(大西電子市場北側) 沉河區國保大隊警察趙晨手機:13700010698 李龍:電話:8116669 張浩 電話:024-24847879 張姓警察辦公電話:024-24842879 沉河區法官李紅電話:024-84119982 沉河區檢察院 地址:沉河區正陽街206號 郵編:110011 電話:024--24844596 024-24843920 沉河區檢察院內勤電話:024-24854965 沉河區檢察院閻旭電話:024-24843959 沉河區檢察院付維國024-24843760 下設8個部門:控告申訴檢察部門、反貪污賄賂部門、法紀檢查部門、審查追捕部門、審查起訴部門、監所檢察部門、民事行政檢察部門、紀檢監察部門 沉河區檢察院檢察長:王宇航 沉河區檢察院檢察員:高峻、韓曉東、佟曄 部份工作人員:王迪、王建坤、王明謙、孫學禮、陳曉博、孫凱、楊德群、傅強、梁多、高崇、何深、趙崗、楊獻民、楊日新、閔卓、紀慧敏、朱積中、李朝霞、韓衛海、李佩華、蔡鋼軍 沉河區法院 地址:沉河區承德路7號 郵編:110011 沉河區法院院長:岳明偉 沉河區法院執行二庭庭長:王偉 沉河區法院民三庭副庭長:艾嵐 沉河區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姜延新、高虹、李紅、李平、張克明、周全、曾智、王端鵬、衛天亮、趙秋勳、李連運、高揮、朱玉澤
責任單位及惡人:
北京勞教所
沈河區公安分局
沈陽市看守所(沈陽市第一看守所)(於洪造化看守所)
遼寧省公安廳
張士洗腦班
沈陽市公安局山東廟派出所
沉河區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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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晨
沈河區惠工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4月23日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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