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振明
中共酷刑示意圖:“抻床”——銬在床上並強光照射,長期捆綁在床上、死人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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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劉振明(Liu,Zhenming),
男 ,
58歲 ,
山東省泰安市法輪功學員,泰安市第一實驗學校副校長。一九九九年七月,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撤銷副校長職務,成為下崗待業人員;同年九月二日,被安排到原泰安回民中學當教師。 二零零零年元月,劉振明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一個月。然後劫持到泰山區大津口雲海度假村“洗腦班”四十六天,被勒索六千多元,扣發他本人工資不夠,還要扣他妻子的工資,之後被單位停職,停發工資和任何生活費,造成家庭破裂。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被泰山區公安分局罰了三千元的保證金。 二零零一年,泰安又集中搜查關押了一批大法弟子,說是怕在兩會期間上北京。有的被迫離家出走,如:趙傳峰、王傳秀、劉振明等(人數姓名不詳)。 二零零三年二月,劉振明被非法勞教三年。被迫害半年後,被所外就醫,他在單位正常上班,每月只發二百八十元的生活費。 高立峰,副大隊長,由張廣峰指使,帶著十名惡警先後對劉振明、左永泰、魏延軍等進行綁架、抄家,以跟蹤、監聽電話、重點布控等下流手段,迫害大法弟子。 現如今,張廣峰和高立峰把劉振明劫持到濟南洗腦班非法監禁;把左永泰送濟南一勞教所迫害;把魏延軍關進十裡河看守所,對其進行非法審訊和威逼利誘。 在過去十年多的時間裡,劉振明先後被送入洗腦班兩次、被非法行政拘留一次、刑事拘留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上午十一點鐘左右,泰山區國保大隊惡警以回訪的名義到劉振明的宿捨(泰山民族中學),抄走他的財產、真相資料、光盤、電腦、打印機、刻錄機等,還把鉗子及蒸汽熨斗等生活用品也拿走。 在劉振明剛被抓起來的那天,東關派出所的惡警叫他坐在鐵椅子上,把他的雙手雙腳都給銬住,還給他戴上鋼盔(鐵制的),戴上後,他的太陽穴處就像有針扎的感覺,越戴越沉,越戴越疼。 在提審劉振明時,惡警們將他的頭套上紙袋子拉到某賓館,租了三四個房間,一間作為審訊室,一間作為看守他的四個保安人員的休息室,剩余的是惡警們所謂的辦公室。惡警們將他的雙手雙腳銬在鐵椅子上,輪番審訊他,有時不讓他吃飯,有時不讓他吃飽,有時不讓他睡覺。後來,他被折磨的雙腿虛脹、疼痛,走路都很困難。惡警還說“我們沒有對你刑訊逼供。”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泰山區國保大隊將他起訴,准備判刑,他被迫流離失所後遭通緝。 泰山區“610”還按照江澤民“經濟上截斷”的密令對劉振明進行經濟迫害。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惡警們抄家後,對劉振明所在單位索要煙、方便面、火腿腸、蘋果等,說是審訊他的人加班用,每到吃飯時間,四、五個惡警都到那裡去吃。惡警潘繪中在審訊他時還囂張說:“在這裡的一切花銷都得你自己承擔,你還不起就讓你兒子替你還。”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三日,劉振明在東平被惡警綁架,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期間單位(現泰山民族中學)將他所有的存折、現金及身份證、戶口簿全部扣押(至今沒有退還給本人),讓他沒有一分錢,連吃飯的錢都得向校方借。在以前扣的兩萬八千多元還沒退還給劉振明的情況下,單位以沒法處理為由,又叫他交了國保大隊審問他的花費及教育局和單位上北京找他的花費兩萬九千多元。因煉法輪功,他現在每月工資比同等教師少發三百多元。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三日,劉振明被東平國保大隊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在這期間,隊長們恐嚇、不讓按時睡覺、罰站,指導員李××還打劉振明。一年後劉振明被查出腦梗塞,被勞教所送回。 山東省泰安市劉振明,原泰安市第一實驗學校副校長,因堅持信仰,多年來遭迫害,副校長和教師的職位被拿下,成了下崗人員,後又被非法勞教三年。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因這場迫害而妻離子散。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劉振明向最高法院、檢察員控告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關押;
監視/跟蹤;
坐/鎖在鐵椅子上;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坐小板凳;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拘留;
迫害親屬;
非法勞教;
勒索錢財;
非法通緝;
非法提審;
交保證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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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15日大陸綜合消息
2001年1月1日大陸綜合消息
責任單位及惡人:
泰山區公安局
山東省泰安市公安局
:
張廣峰,
高立峰
泰山區610
泰安市第一實驗學校
徐家樓派出所
東關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11日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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