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艷娥(彥娥)
簡介:
史艷娥(彥娥)(Shi,Yane),
女 ,
年齡未知 ,
河南省安陽市法輪功學員。河南省安陽市法輪功學員石彥娥女士在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多次遭綁架,三次被關洗腦班,被非法判刑三年,丈夫因她被迫害突然去世,母親也因女兒被迫害,憂慮過甚,提早去世。 石彥娥女士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狀》,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則,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石彥娥敘述遭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日,我去北京依法上訪,被警車上拉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下午被帶到石景山看守所,半夜十二點多兩名警察架著我的胳膊帶去審問,因沒有說姓名,我不想連累家人,警察欺騙說不連累家人,我們是上報中央的。第二天安陽市北關公安分局李強英、許明先等人,把我帶到北京一家賓館,給家人單位打了電話,叫單位派車來,如不來就把廠長也抓了,我妹妹也來了。第二天北關區公安分局的人員給我妹妹要了一千四百多元錢,把我接回安陽直接投進看守所。他們在石景山看守所把我填寫的上報中央的表也帶過來了。我不承認我去北京為大法伸冤是犯罪,我是好人,當局關押了我二十三天,我絕食抗議,到第八天獄警把我拉到醫院強行灌食,九個警察按住我往鼻子裡灌東西,難受的滋味可想而知。第二天才放我回家,被罰款四千元現金,也沒有給開收據。從此以後北關公安分局隔三差五給單位和家人施加壓力派人到家去騷擾、威脅。 二零零一年九月七日,安陽市警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搜查,北關公安分局十幾個警察闖入我家抄走法輪功書籍。錄音機等相關物品,隨後將我強行綁架到安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百零五天,我永遠也不會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最後非法勞教我兩年,由於長期受到精神、肉體的折磨,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出現了嚴重的心髒病,勞教所不收,只好監外執行。 二零零二年元月過年之前,不知何由,我又被北關區政法委“610”非法拘禁關押強制洗腦,位置在文明大道南關招待所院內,逼迫單位派人二十四小時看管,逼迫寫悔過書、“轉化”書,時間長達三個多月。 二零零三年七月份的一天晚上,我去街上買東西回來剛進屋,丈夫掄起凳子向我砸來,一個耳光狠狠的扇在臉上,我兩眼直冒金花莫名其妙,他為什麼這麼恨我?後來才知道,當我出門後北關區政法委610,帶領豆腐營辦事處等人員,到我家來抓我,因我不在家,就威脅恐嚇我丈夫,揚言你老婆再煉法輪功、再不轉化,就叫你下崗等等。丈夫因承受不住這種威脅,才對我出此狠手。大約半夜十二點多鐘這幫人又返回我家,把我連拉帶拖,再一次綁架到北關區洗腦班。在洗腦班我又被非法關押迫害一個多月,我絕食抗議五天後才放我回家。 到家十天左右,北關區“610”、豆腐營辦事處又非法把我抓進去,因為我堅持信仰。他們就把我送進安陽市洗腦班,位置在人民大道蔬菜公司院內,強制洗腦班,談話威脅、轉化、寫思想匯報、每天觀看誣蔑誹謗法輪功的造假電視新聞和光盤。市“610”人員說,你們只有兩條路,一個是“轉化”、一個是送監獄。逼迫單位出錢出人二十四小時派人值班,甚至睡覺上廁所時都被嚴密監視看管。直到十二月二十七號才回到家。 二零零四年六月的一天半夜三點多鐘,北關分局、北關區政法委、“610”十幾個人,闖到我家非法抄家,抄走錄音機煉功帶,強行把我帶到北關分局審問,關押一天才放我回家。 從此,他們經常不定期對我進行騷擾、抄家、跟蹤、蹲坑。我被逼迫無奈的情況下,於二零零五年六月離家出走。兒子結婚我都不能回家,北關區政法委、“610”人員還闖到剛結婚的兒媳婦的單位去騷擾,嚴重的干擾我的正常生活。二零零八年三月我回家剛兩天,北關公安分局政保科李強英等三∼四個人上門騷擾。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法輪功學員史艷娥、吳青釵在家中被原安陽市文峰區國保大隊大隊長白東明(現文泰派出所教導員)為首的一伙人綁架關進看守所。 據目擊者說,惡警前後出動十多人、幾輛警車,動用開鎖匠撬開房門,從史艷娥家搜走了電腦主機等,從吳青釵身上搜出一本小冊子。 警察從吳青釵身上搜出的鑰匙,隨後在吳家無人的情況下非法抄了吳青釵的家,史艷娥、吳青釵被非法關押在安陽市看守所。 史艷娥的丈夫正值壯年,在高壓恐怖中,突然悲憤離世。其家人找到文峰區國保大隊和文峰區檢察院要求放人,或至少讓史艷娥與遺體告別,卻被自稱“人民公僕”的辦案人員毫無人性的拒絕,隨後沒幾天就把迫害材料轉到法院,被文峰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零年七月我被非法送進河南省新鄉女子監獄,警察每天找我談話威脅,逼迫寫四書,觀看誣蔑誹謗法輪功的造假電視新聞和光盤,警察派幾個犯人二十四小時包夾嚴密看官,逼迫轉化,寫悔過書。在這個黑監獄裡所遭受的非法待遇。公開侮辱,是不能用人類語言所描述的。二零一零年十月當時丈夫去世,母親承受不住打擊也病倒了。我違心寫了“轉化”書。警察就叫我去轉化別的法輪功學員,我不去,就被強制做奴工。每星期都必須觀看誣蔑誹謗法輪功的造假電視新聞和光盤,強制寫思想匯報,一直到期滿回家。 安陽市政法委書記郭法傑任期內迫害法輪功學員。 石彥娥於二零二零年八月被安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非法扣發養老金。
迫害類型:
抄家;
綁架/劫持;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判刑;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勞教;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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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文峰分局國保大隊辦公電話0372---5118573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文峰區公安局國保大隊
:
白東明
北關區610
安陽市政法委
:
郭法傑
北關公安分局
:
李強英,
許明先
新鄉市女子監獄
安陽市看守所
文峰分局
文峰區法院
安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8日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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