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光海(廣海)
簡介:
沈光海(廣海)(Shen,Guanghai),
男 ,
38歲 ,
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大法弟子。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晚上,大法弟子沈光海、滕文敏夫婦被抄家、綁架,他們的計算機及打印機和大法書籍等被惡警搶走。他們剛上小學一年級的兒子被孤單地留在家中。 沈光海、滕文閔夫婦被綁架並非法關押,惡警不讓家屬接見。家中姥姥、姥爺年歲已高,且身體不好,難以撫養,寒假前孩子已經一個多月沒上學了。 姥爺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將孩子送到鱍魚圈區國保大隊,當面交給大隊長王洪魁,讓王洪魁撫養孩子。現在孩子已經留在國保大隊。 法輪功學員畢世軍和妻子孫麗、沈廣海和妻子騰文閔、余志紅和兒子王志遠、董冰等七人,都是在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這天在各自的家中,被鱍魚圈區國保大隊以王洪魁、惠懷旗、李元慶為首的惡警綁架的。在非法關押六個月以後,被鱍魚圈區檢察院曹寧起訴到鱍魚圈區法院,並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到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在鱍魚圈區法院非法開庭,參與非法庭審的有鱍魚圈區法院刑事庭庭長王業家、副庭長尹文成、楊艷、書記員紀軍和鱍魚圈區檢察院檢察官曹寧(女,二十九歲)、董巍。當時這七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請了由四位正義律師組成的律師團為他們做無罪辯護。 律師稱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公訴人找不到任何一條法輪功學員有罪的法律,就應該立即無罪釋放這些學員。當時在台下旁聽的法輪功學員的親屬也都說應該立即無罪釋放他們。法庭的書記員叫在場的法警清場,將家屬立即趕離現場。之後法庭庭長宣布休庭。 這之後,這些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為要回他們的親人,幾乎是風雨不誤的每天都到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法制科、國保大隊去要求無罪釋放他們的親人。而這些地方的具體涉案人員都相互推諉,互相推脫責任。後來這些家屬又到鱍魚圈區人大去反映他們的親人被迫害的情況,人大的工作人員說,他們可以監督公檢法,可以過問,但是他們不能具體涉入案中。叫家屬具體情況還要去找公檢法。 最近,鱍魚圈區法院告訴家屬,案件以證據不足退回到鱍魚圈區檢察院。直至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目前七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上午九點多,鱍魚圈區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董冰、畢世軍、孫麗夫婦、沈廣海、滕文閔夫婦、余志紅和王志遠母子等七位法輪功學員。這次非法庭審,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都無法到場。法院庭長尹文成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謊稱三天前就通知律師了。而家屬們在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才得知消息,他們馬上給律師打電話,律師說他們根本就沒有接到法院和檢察院的任何通知,要想趕上明天的辯護時來不及了,因為這些正義律師都是在很遠的外地。 法庭上,七位法輪功學員們均認為自己無罪。非法庭審在十一點鐘草草結束,法官再一次宣布休庭。 參與非法庭審的相關人員有法庭庭長尹文成、檢察院曹寧等。這次公訴人曹寧以鱍魚圈國保大隊的說辭為依據,說這些法輪功學員反對某某黨了。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鱍魚圈區法院秘密對七名法輪功學員判刑。這次非法審判是在鱍魚圈“六一零”的授意下秘密進行的。為七名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和家屬都沒有得到任何的通知。孫麗看到家屬和律師都未到庭就拒絕出庭,遭到毆打並被強行將手腳扣在柱子上,孫麗的手腳被勒的腫很高,多日未消。七位法輪功學員,被鱍魚圈法院秘密判了重刑。所有家屬都未接到判決書。董冰和畢世君被重判七年,沈光海和孫麗被重判五年,余志宏被重判三年六個月,王志遠被重判一年六個月,滕文閔(春)被判三年緩刑五年,於八月十二日放回。 鱍魚圈公安局法制科張廣業構陷法輪功學員,國保大隊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後,把構陷的材料交給他,他再繼續整理後,移交給檢察院,等待批捕法輪功學員。檢察院批捕科覺得他拿出的證據不足,拒絕批捕,把原材料退回給他。他理應把材料退回到鱍魚圈國保大隊,而他卻昧著良心勾結國保大隊繼續制造假證據,然後再遞交給檢察院。 沈光海等六位法輪功學員不服判決上訴到營口中級法院,一個多月後被駁回,維持原判。據警察們說他們也知道法輪功學員無罪,不想判,但上級不批,要求重判。 畢世君、董冰和沈光海被劫持到大連,現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市監獄(姚工街300號)。 沈光海因拒絕轉化很長時間不讓親屬接見,其岳父承受不住這沉重打擊於年前含冤離世。 從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起一個月以來,六位法輪功學員家屬為了為親人討回公道,多次奔波於營口中級法院和鱍魚圈區法院之間。這六位法輪功學員來自四個家庭,他們的父母親大多是體弱多病傷殘的古稀老人。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毒打/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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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惠懷旗 教導員 0417-6217005 13940793487
李元慶(此人從99年7月20日以來,一直積極參與迫害大法學員,每次非法綁架他都參與)
檢察院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是曹寧(女,29歲)辦公電話0417-6200221 手機:13470418222 6256600 4816668 13941722111
鱍魚圈區檢察院訴訟科檢察員 董魏13050637899(手0417-6200712(辦)
鱍魚圈區法院刑事庭庭長王業家 13394171077(手)0417-6169071(辦) 0417-6289555(宅)
王業家之妻劉書毅(區總工會主席)0417-6203091(辦) 13940715309(手)
鱍魚圈區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尹文成 13394171058 13390478592
楊艷
鱍魚圈六一零(政法委)
辦公室:0417-6251746
曾凡忱 書記0417-6251307(辦)13940702200 024-28666857(宅)
張玉軍 副書記 0417-6251132(辦) 13470206699
任懷軍 副書記 0417-6248191(辦)13130592034 0417-6216196(宅)
李紅梅 副書記 0417-6249215(辦)13504176655 0417-6224333(宅)
劉玉凡 0417-6251226(辦) 13941741235 0417-6225119(宅)
責任單位及惡人:
鱍魚圈公安局
:
李元慶,
王洪魁,
惠懷旗,
張廣業
遼寧省公安廳
鱍魚圈區“六一零”
大連監獄
鱍魚圈區檢察院
:
曹寧,
董巍
鱍魚圈區法院
:
尹文成,
王業家,
楊艷,
紀軍
更新日期: 2017年8月11日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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