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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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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艷

簡介:
白艷
(Bai,Yan), 女 , 26歲 , 雙城市大法弟子,新興鄉新紅村的村民。

一九九九年七月,村委會派人監視煉法輪功的人,每天到家查看在做什麼,連出門都要向村委會請假,特別是他們所認為的“敏感日”,有時來家二至三次,怕白艷去北京上訪,她和家人都受到了干擾。

為了家人不受他們的騷擾,她離開了家,去了哈市打工(給人家做保姆),過了一段時間,村領導和派出所的人到她家問她去哪打工了,家人怕他們又來干擾她,便沒有告訴他們。過了一段時間,哥哥不想讓她在外面吃苦,二零零一年冬天,哥哥把白艷接回家。她碰到村委會的人,他說:“派出所的人還在找你呢,你還不快走。”這樣,她又離開了家。

二零零一年年三月份起大法弟子白艷一直在哈市打工。

二零零二年正月回家過年,第二天正月初六村支書(王國書)打電話告訴派出所說她回來了。在陽歷二月十七日打算回哈市,村治保關英龍領著鄉派出所12個惡警不容分說強行架上車,又打又罵,到派出所之後打她幾個嘴巴子,開始問她煉還是不煉,她說按“真善忍”去做,惡警們便以此來迫害她。

她把惡警們邪惡的記錄給撕了,邪惡之徒白玉橋氣急敗壞,拿起大棍子向她大腿打,另一邪惡之徒范業滿向她頭頂打,又一邪惡之徒向她臉打,白玉橋拽著她的手銬向二樓拖,致使她的手被銬出血,接著又拽著她的頭發上了樓,四五個人把她打倒在地,一人用腳踩著她的頭,打完之後讓她跪下,大法弟子白艷拒絕,范業滿和另一個人用塑料管(又稱小白龍)打她的兩個腳心。

他當時沒有怨恨,就對他們說,大過年的你們不要生氣,生氣對身體不好。范業滿和那人打了一會兒,打累了便停了手,白玉橋卻邪惡的說:“你看我不生氣,我笑著打你,我打……(指師父)呢。”暴徒們打累以後看大法弟子沒屈服,變換招數,後來范業滿把大法弟子白艷騙上車,把她拉到了雙城市公安局,非法關進了拘留所。只因說了一句“按真善忍做個好人”就被非法關押15天。然後把她拉到了雙城市拘留所,讓她在上面簽字,她不簽。他們要打她,所長沒讓。說你簽不簽都得拘留。她在上面簽了字,拘留所的一個人讓她把兜裡的東西拿出來,說是出來後給她,她把二、三百塊錢和一個傳呼機拿了出來,他們中有一人說:“就這點破錢。”拘留所的人說;“呼機不能保管。”他們說:“我們給拿回去,給你家誰?”她說給誰都行。(他回家後問起呼機時,家人說沒有給)。

她被關進第二看守所一監室,進去後有人問她為什麼進來的,她說煉法輪功,她們說趕快上來,原來這裡關了很多煉法輪功的人。在那裡她開始絕食、絕水來抗議他們對她的非法關押。到了第六天時,她洗頭發、洗衣服,一個刑事犯說:“如果是別人說,我都不會相信,六天沒吃沒喝還能洗衣服,真神了!”

到了第九天時,他們強行給她灌食,兩個刑事犯按住她的腿和手,獄醫劉洪志拿著一個膠皮管子往她的鼻子裡插。一開始插不進去,後來鼻子被插出了血,她說你們把她鼻子插壞了,看守所的獄醫劉洪志說你還挺明白的。灌食後,他們給她轉到了九監室,她的身體冷後開始熱,逐漸的嘴干裂,內髒開始燒膛,那種滋味無法形容,只覺的一分、一秒都是那麼的漫長、難熬。她瘦得臉的皮都緊貼在骨頭上。

第十三天時,他們把她叫出去,說讓她喝點水,他們說給她往上反映。回監室後,她開始吃飯。當地派出所孔慶滿和范業滿來非法提審我,孔慶滿給了她一個嘴巴子說: “你瞅你那樣,抓你那天我沒在,(意思是他要在,好好打打她)”。范業滿說:“剛開始時可沒這樣”,(也許是才十幾天,我就被迫害的前後判若兩人)范業滿說:“要不然,我給你買點吃的”,她說不用。

在她吃飯的十多天後,監室內有幾個同修絕食反迫害,(在她們絕食的第三天,我開始第二次絕食),過了六、七天有一同修出現昏迷,看守所通知家屬把她接回。絕食到十來天時,看守所的人把她們叫出去,獄醫劉洪志給她量血壓、聽心髒,(先量一次,不知是沒量著,還是太低,他的面部表情顯得很驚訝。)又量一次,說她不適合灌食。當時要給她們四人打針,可是一看藥只有三瓶,他說:“你的精神狀態都很好,這次就不給你打了”。

當時她還在絕食,這次不像上次那麼痛苦,不冷也不熱,也沒有燒膛的感覺,有時嘴裡還冒出一股甜水。監室內一刑事犯阿姨問獄醫劉洪志,“一個正常人不吃飯,能挺多少天”,劉洪志說:“正常人能挺七天。”阿姨又問:“這個小姑娘都十四、五天沒吃沒喝了,還能洗衣服,而且沒有異常反應是怎麼回事?”劉洪志看看我們,無言以對。

看守所的人把她叫出去,劉洪志他們強行給她打了點滴。不知裡面放了什麼藥,回監室後,她的手慢慢的開始干裂、像土豆開花。記得是星期五,看守所的所長劉清禹到關押我們的監室,用手指著她說:“白艷如果你還不吃,我決不放過你。”

在頭一星期前,他們說她不適合灌食,可是在她絕食的十七、八天,星期一的早上,把她叫出去,劉洪志他們卻強行給她灌下去兩盆高濃度的鹽水。灌完後,兩個刑事犯把她往監室抬,鹽水通過她的鼻子和嘴往外冒,回到號裡,有人說快喝點水,把鹽水往外吐一吐,要不然胃會受不了。她喝了點水,又返出了許多鹽水,吐得衣服和褲子上都是白花花的(同修把她的衣服洗後,衣服和褲子上還是白的,洗了幾遍才洗掉)。

不一會兒,鹽水往她的頭上拱,使她的頭劇痛,監室內的人看我疼得那樣,都被嚇哭了。這時,有一個同修說:“大法弟子不應該有這種狀態。”這句話提醒了她,她想是呀,大法弟子不應該有這種狀態,隨著她觀念的轉變,鹽水下走排出,劇痛慢慢消失。當時她想他們這麼迫害大法弟子,造下的罪業將來得怎麼還呢?為了他們的生命著想,她決定不絕食了,放下執著出去的心,就這樣她開始吃飯。

又過了一段時間,她的眼睛看不太清,特別是早上,洗完臉後能好些,(這種狀態持續一年多)。右腿劇痛,都不敢碰,下地上廁所都需要同修攙扶,沒用醫治三天後,右腿一切正常。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新興鄉派出所所長和她姐夫來接她,所長讓她在一個三千元的單子上簽字,她不簽,所長說:“你就快點簽了,這錢以後給你。”她就在上面簽了字,看守所讓她姐夫交了飯費,她才被接回。

她回來後,慢慢的才知道,因為家人怕他承受不了,一開始沒有告訴她。家人說:“你剛被抓進去時,便找人打聽你在裡面的處境,派出所傳話說交八千元錢第二天就放人。”只因她的母親當時已七十來歲,沒有經濟來源,父親在她十四歲時去世,哥哥和姐姐們的家條件也不是太好,哥哥和姐姐們連貸帶借湊了八千元錢給了他們,可是人卻沒有放。

她的家人天天在期盼著她能回來,精神在一天天中煎熬。就在絕望的三個月後,派出所讓人捎信再拿三千元錢去接人,嫂子聽後,就哭了,一是哥哥到外地打工沒在家;二是家裡實在沒有錢,到哪去借?三是湊到錢給他們,人能不能回來呀?姐夫在鄰居家貸了三千元錢,抱著一絲希望,把三千元錢給了他們,又多給他們五百元錢,讓他們去吃飯。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手銬/腳鐐非法關押摧殘性灌食非法罰款非法提審逼迫放棄信仰敲詐/掠奪/破壞財物勒索錢財綁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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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雙城市新興鄉政府 : 王國書關英龍
雙城市第二看守所 : 劉清禹
雙城市新興鄉派出所 : 孔慶滿白玉橋范葉滿
雙城市第二看守所 : 劉洪志

更新日期: 2011年11月22日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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